比現在的違章罰款狠多了!不交現錢不扣分,卻罰出個大秦帝國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19-06-13 16:25
秦軍並不是只會搶人頭的野蠻人大軍,而是有着而是一直有着嚴苛軍紀的鐵血部隊。穿越者們到這隻軍隊倒是不用憂愁疊被子、走正步,他們要被每天的擦盔甲等瑣事弄得哭爹喊娘。
秦軍生活相當簡樸,早期的士兵們都要自備衣服,如果遇到袍澤衣服破爛,大家就湊活着混穿衣服,《詩經》中《無衣》就體現了這種軍中兄弟情。到了戰國晚期,秦國軍隊後勤有了極大進步,出現了專門為軍隊縫衣的機構,制定了專門的《金布律》(內容中包含大量普通衣服的生產規格,這就是給普通士兵制作軍服的標準,同時刑徒還有“公衣之”的待遇)。
但這隻能保證士兵們的一般需要,不能保證士兵的內衣和換洗衣服需要。如果遇到長期戰爭,士兵們就需要像黑夫那樣問家裏要錢做衣服了。由於衣服不能管全套,秦軍在這方面的內務上要去並不嚴格。秦軍同樣也不能保證士兵們的所有被褥供應,所以才沒有制定嚴苛的標準。
但在盔甲上就不一樣了,你看到的秦始皇兵馬俑是處於檢閲狀態中的軍隊,不穿全套盔甲是禮儀的要求。實際情況是秦朝法令動不動罰人賠鎧甲,鎧甲和盾牌一樣是秦代的罰款硬通貨。
在秦軍內部,攻城戰鬥結束後還沒有進入現場的遲到者會處以“耐刑”(剃掉鬍子和一部分頭髮,不是讓他們當髨賊),他們的長官會罰甲冑一副,同伍的袍澤要罰兩副鎧甲;不應領取軍糧的人吃了公家飯,發軍糧的後勤官員也要罰款兩副鎧甲,並永不錄用;秦王身邊的衞士出現值班不到崗情況的,他的長官要罰款兩副鎧甲;縣尉推薦的小吏在射箭考核中屢次射箭空靶,推薦人要罰款兩副鎧甲。
此外負責軍馬的人養的馬個頭不夠,達不到133釐米的法定高度(秦尺五尺八寸),或者軍馬奔跑使用時不聽指揮,倒黴的負責人(縣司馬)也要罰款兩副鎧甲,縣令和縣尉也要連帶罰款一副鎧甲。該縣出現了評級為下等的軍馬,縣司馬、縣令和縣尉都要罰款兩副鎧甲,縣司馬還要受到永不錄用的懲罰。此外秦朝官吏出現任何考核不達標,比如度量衡不標準、糧食被老鼠啃的過多都要受到罰鎧甲的懲罰,就連普通人沒有見義勇為當了慫包,照樣要受到罰沒鎧甲的懲罰。在秦朝的法律規定中一副鎧甲對應的罰款數額至少在660錢以上,摺合糧食在20石以上,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秦朝普通官吏被罰款兩甲就等於大半年當楊白勞(600石就是高級幹部了).
罰沒鎧甲當然不是滿足收藏用的,而是要送往軍中供士兵們使用。軍中要定期對這些鎧甲進行風吹日曬的包養,如果保養鎧甲不仔細,出現蛇蟲鼠咬等情況,負責人要罰款一副鎧甲。如果士兵的兵器出現掉漆現象,同樣也要被罰款。
在秦軍中沒有混日子的説法,人人都必須遵守嚴苛的管理制度,稍不留神就會被罰的傾家蕩產,在秦軍的考核壓力下只有不斷進步的人才有考核別人的權力,而不斷進步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人頭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