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的城市研究(下)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19-06-13 15:02
摘要:本期推送的是密歇根州立大學助理教授Xuefei Ren發表於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的文章From Chicago to China and India: Studying the c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過去四十年內,以中印為代表的南營國家經歷了高速城市化。本文批判性回顧了全球城市研究領域主導理論範式與研究現狀,並介紹了中印城市研究的主要問題。
這是社論前沿第S1313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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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殖民主義
自21世紀00年代中期起,全球城市論綱和新自由主義範式都備受批評。多數批評來源於後殖民主義傳統的學者。他們提出三大關切。首先,他們反對只注重於全球城市,卻忽視了其它較小的地區。其次,他們質疑了經濟主義(economism),即在研究中,對經濟在城市化進程中對其它社會、文化和政治勢力的破壞性影響的絕對強調。最後,他們也挑戰了新自由主義論綱在特殊性上和新馬克思主義城市政治經濟學在普遍性上的強決定論本質觀。隨着越來越多的學者對較小、較不發達的城區進行研究,學界已經部分克服了只注重分析全球城市的傾向,但經濟主義和強決定論的問題依然在全球城市研究中十分普遍。一些後殖民主義學者已嘗試提出了對城市分析的不同的分析框架。
我以為,城市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將取決於我們是否能超越新自由主義和後殖民主義之間的爭論。全球城市研究領域已在這兩極重擺動了近十年。然而,不論是企圖消解差異的新自由主義還是首先強調地區特殊性的後殖民主義,都不足以解釋不同城市重構的不同路徑。中國和印度城市研究將在下一部分進行討論,它們體現了這兩種主導理論範式以及超越兩者的新趨勢。
中印的城市化時代
20世紀80年代起的中印城市研究發展遵循着一般全球城市研究的軌跡。經驗方面,這些研究關注現有環境轉變和社會空間不平等的加劇。理論方面,它們很大程度上採取了全球城市論綱和新自由主義範式,以解釋中印在全球化和去規制改革背景下的城市重構。直到最近三至五年,才有少數學者開始質疑西方的理論概念與中印的城市現實的“勉強匹配情況”(“uncomfortable theortical fit”)。
自1975年起,城市化的中心由北營向南營轉移,尤其是亞洲的城市區域。中印兩國都發生了高速城市化。這種城市化規模導致了許多治理難題,尤其是在住房、基礎設施、城市規劃和環境方面。這也使得中印兩國成為研究二十一世紀資本主義背景下的城市化的完美場所。
中國城市:住房、土地和遷移
中國城市研究主要關注住房不平等、土地投機(land speculation)和居民遷移現象。
中國在改革開放前,多數城市居民住在國企提供的公租房中。改革開放後,住房開始私有化,中國迅速成為了一個房屋私有的國家。在這一過程中,學者發現了住房不平等原因的一個共同變化:在20世紀90年代,黨員身份、工作單位關係等政治地位強烈影響了某人獲得更好住房的機會;但至本世紀初,收入取而代之成為了決定性因素。除了收入,户口制度將人口分為城市和農村,也強化了住房不平等。農村的遷居者由於無法享受經濟適用房補助政策,又無力承擔房價,就暫時住在城中村(urban village),這是一種獨特的安置區,它開發城市區域的集體所有農村土地,原先村民以所有者(landlord)身份獲得住宅並租借給這些遷居者。
關於住房不平等的研究聚焦的另一主題是動遷與再開發(demolitions and redevelopment)。起初,再開發計劃旨在升級舊社區,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但不久就變成了純粹的投機計謀。動遷與再開發是本世紀發現的新城市貧困的主要原因。被動遷的家庭由於缺乏金融手段無法重返市中心,他們常被重新安居在邊遠地區,而這些地區工作機會較少,基本設施不完備,社區資源也缺乏不足,這就成了一個不平等循環。
中國城市問題本質上是土地問題。中國的土地被分為地方政府和國企所有的城市用地和由農村住户共同擁有的農村土地。研究主要關注這兩個現象,即城鄉的雙軌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和市政府的基於土地的融資行為。這兩個問題被視為驅使以在基礎建設和房地產領域過度投資為特點的中國特色城市建設的最關鍵機理。它們也導致了許多在土地霸取(land grabs)、動遷和驅逐和不規範安置點湧現等方面問題。
城市土地公有制使得城市政府和國企成為最大的地主。在雙軌制土地市場中,城鄉土地存在的巨大價格差異導致一批城市政府的物理空間拓張,城市吞併周圍地區並獲取農耕土地卻不提供足夠的補償。這種涉及國家的土地霸取產生了上千萬無地農民,由於缺乏必要的技能與教育,其中多數陷入了愈發嚴重的貧困。城市政府通過將土地作為抵押從國家銀行獲得鉅額貸款並開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相應地,城市政府也通過土地獲得營收:它們將土地出租給私人投資者,並獲取土地出租費用,這種費用佔政府收入的30-70%,這也就意味着政府高度依賴這種基於土地的融資方式。若土地不足,政府會竭力從現有使用者中擠出更多的土地,這就導致了新一輪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
關於中國城市研究的另一大主題是遷移。目前,中國內部的移民人數已超過三億,這個數字已大於全球的移民數量。移民研究主要關注於公民權利(citizen rights),也就是説,在本地和外地人之間的不平等條例是如何制定出的,以及這些條例又是如何在就業、住房、後代教育等方面反作用移民的生活機會的。研究結果展現出了一副十分悲觀的圖景:移民的進步條件,尤其是缺乏教育和技能的農民工,較同等城市居民要差很多。即使在最近幾次的標準改革之後,户口制度還是對移民充當了一種嚴峻的制度屏障,使得他們不能獲得城市居民所有的社會保障權利。
印度城市:貧民窟、土地和原地城市化
印度城市研究主要關注在住房和土地領域的政治鬥爭,比如清洗平民窟(slum clearance)和土地獲取(land acquisition)。其理論框架搖擺於新自由主義和後殖民主義視角。學者們紀錄了印度都市中心如何在全球勢力影響下發生轉變,產生更為嚴重的極化和排他現象。
至上世紀末期,首都德里已從行政中心蜕變為具有重要金融、商業生產功能的巨大城市。一系列企業型治理計劃旨在通過道路、鐵路投資以及舉辦2010年聯邦運動會(Commonwealth Games)等將德里發展為一全球城市。中產階級的明確出現已經刺激了對基礎設施、服務和其它城市美觀的需求。這就導致了無數貧民窟的動遷,並遷移了超百萬居民。德里高院常通過拒絕對居民居住權利訴求立案的方式,站在中產階級一邊幫助進行平民窟清洗,而類似的住房投機(property speculation)、平民窟清洗和社會空間極化現象在各大城市都有發生。
印度城市研究尤其關注就塑造全球城市的精英願景展開的爭論。在高度政治化的印度社會,即使有強大國家和私人利益推動支持,新自由主義計劃也很難能一帆風順地推行。比如,被稱為亞洲最大平民窟達拉維,擁有超過一百萬人口。自20世紀80年代起,幾次動遷達拉維都被成功抵制。它能如此頑固地存在,在於印度相互交織的社會和政治勢力:來自當地居民的抵抗,代表貧民窟居民的強大住房權利NGO的動員,不同政治干預黨派的衝突以及城市與國家層面負責貧民窟安置的碎片化科層。研究顯示,新自由主義行動並不必能在這些勢力中取得勝利,城市化計劃、政策和項目的道路實際取決於這些特定而多元的行動者和聯盟。
同時,在激烈的黨派間競爭的背景下,土地獲取作為了一個政治分裂性問題(a wedge issue)在黨派選舉宣傳活動中,被廣泛而深入地爭論。從國會到印度人民黨,沒有一個主要黨派可以就土地獲取問題保持意識形態上的一致。黨派一般只是隨便選取能幫助他們贏得選舉的態度。而印度的司法系統也為土地爭議增加了不確定。以2006年辛格烏爾的案件為例,加爾各答高院和印度最高法院分別給出了不同裁決。加爾各答高院裁決不歸還土地,而這一裁決在政治黨派和活動家的十餘年動員下,被印度最高法院駁回。
另一印度城市研究的關注點是印度小城鎮。越來越多的印度研究者着手研究小城鎮,尤其是原地城市化(in situ urbanization)。許多印度小城鎮在其普查統計中被歸類為農村並由村級議會(gram panchayats)治理。然而,其地方經濟和就業情況已經從農業顯著轉移至服務業,相應產生的社會服務的需求則是村級議會無法滿足的。學者們認為,這種印度小城鎮中的由下而上的原地城市化,即屬下階層城市化進程,是印度城市化的獨有特徵,因此,這些小城鎮所面臨的難題也應當獲得足夠的關注。
結論
中印城市研究主要採取了全球城市論綱和新自由主義範式。這兩個理論視角存在着過度泛化的問題和對地方歷史和制度作用的忽視。很多研究將中印的城市重構描述為新自由主義,卻未考慮到其制度環境與西歐和北美相比有着巨大差異,而新自由主義論綱原先只是建構於西歐和北美的。作為糾正,最近的中國城市研究已經強調國家在決定城市事件上的重大作用,後者在西方民主體制下是不存在的。印度城市研究更傾向於採用後殖民主義,尤其關注就建造世界級城市的精英願景展開的爭議。在這兩個領域,學者們都開始質疑這些來源於西方的元概念(meta-concepts),並着手自行理論化中國和印度的城市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