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雖小,也要深究!_風聞
miaopz-公众号:小狸新视野2019-06-15 11:38
近日,“一個芒果引發的下跪”受到輿論熱議。因為丟失了一個芒果,山東一位圓通快遞員以“下跪”的方式乞求客户停止投訴。隨後,當事民警為快遞員開了一份“暖心”證明,希望快遞公司不要對快遞員進行懲罰。
一時間,輿論紛紛同情這位快遞員,力贊民警的熱心證明,譴責張先生的冷血投訴,在網絡上引發了不小的議論。

為了使讀者瞭解更多信息,小狸羅列了以下事件節點,力圖向大家還原事情的經過:
張先生母親參加活動獲得一箱共4個芒果,圓通快遞負責運送到家。
**張先生髮現包裹破損,且芒果缺少一個,**拒收並主張賠償,且不再接受圓通快遞。
快遞員表示願意個人從原網店購買同樣規格水果進行賠償,並採用其他快遞公司發送。
快遞員並未按之前協議去網店購買芒果,而是自行去水果店購買並偽造郵政快遞單。
張先生髮現包裹系偽造,向圓通公司投訴該快遞員。
快遞員被投訴面臨嚴厲處罰,為減輕處罰,去張先生家求情,激動之下跪在張先生門口,張先生面臨極大壓力選擇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斥責張先生小題大做,得理不饒人。並向快遞員保證為其向圓通公司開證明。
以上就是這張證明信的來歷。目前,網絡上大部分人力挺民警的做法,並譴責張先生為人刻薄。

面對網絡上突如其來的誇獎和讚揚,民警同志表示,自己沒有做什麼,僅僅做了自己應該做的工作而已。

以上就是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張芒果”事件。看上去確實是一個大快人心,懲惡揚善的社會事件。網友,民警共同擔任了社會裁判員,弱勢快遞員的尊嚴得到了維護,刻薄小人受到了懲罰。
但是小狸內心卻是無法認同網友與民警的做法。我們可以大致客觀地分析一下事件中當事雙方行為的欠妥之處:
快遞員:
首次送件,快遞破損,物品缺失;
未按協議去原網店購買水果,自行去附近水果店購買;
偽造郵政快遞包裹;
不夠自重,輕易下跪他人;
張先生:
斤斤計較,追根到底,多次投訴快遞員;
未解之謎:
首次快遞破損是人為還是意外?
快遞員下跪是惡意施壓,還是自輕自賤、被逼無奈?

小狸認為,在整個事件中快遞員與快遞公司負更多的責任。首先職責所在,未能完好將包裹送到消費者手中。其次,快遞員主觀欺騙張先生,偽造其他快遞公司包裹。
張先生作為消費者確實擁有投訴的權利並且行駛了自己的合法權利。至於快遞公司處罰是否過於嚴厲,這與消費者的投訴行為本身無直接聯繫。小狸認為與其説快遞員面對消費者處於弱勢,更不如説是快遞員面對快遞公司處於絕對弱勢地位。因為害怕快遞公司的嚴厲處罰,才不得不放下尊嚴下跪他人。
張先生若有不妥之處,最多是愛鑽牛角尖兒罷了。

當然,最後是民警的“暖心證明”將日常生活中的常見糾紛升級為社會事件。作為一線民警處理糾紛時,首先,沒有去追查事件發生的初始原因,快遞為什麼會破損?其次,沒有調查快遞員偽造其他公司快遞單據的違法行為。最後,也沒有看穿快遞員是否有惡意下跪、施加壓力的嫌疑?而是錯當裁判員,濫用公權力,開了一張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證明。這樣做雖然滿足了內心維護正義的願望,但是卻給消費者張先生的生活帶來了滅頂之災。
竊以為,人民警察應該是執法者,調查者、協調者,可以給出處理建議,但不能輕易作為事件的終極裁判員,更不能開具所謂證明,去指導(建議)企業的行為。作為一線的執法者,更應該深刻認知自己職責的邊界,有所為,有所不為,這樣才能切實維護好人民羣眾的利益,維護好人民警察的榮譽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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