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子偷吃2茶葉蛋被判3個月 法院:最輕判罰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19-06-16 13:34

(來源:台灣聯合新聞網)
海外網6月16日電近日,台灣高雄一名超市女員工涉嫌偷吃兩顆茶葉蛋,犯“業務侵佔罪”被判三月徒刑。由於兩顆茶葉蛋僅要價18元(新台幣,下同),店員卻付出如此慘痛代價,對此高雄法院表示,“業務侵佔罪”最輕為六個月徒刑,法官依法減刑二分之一,“這已是法律允許法官判處的最輕刑罰”。
據台灣《聯合報》6月16日消息,去年7月20日下午5點45分許,一名在高雄連鎖超市工作的方姓女子,偷拿架上茶葉蛋當場吃掉,相隔四分鐘後,她又偷拿一顆吃掉。事後店長察覺數量不對,調閲監控發現真相後直接報警,女子則辯稱“顧客反映品質太鹹,(自己)試吃確認。”
監控畫面顯示,方姓女子當時蹲在櫃枱後面吃,也沒付錢,法官認定她利用業務之便侵佔店內茶葉蛋,考慮茶葉蛋一顆僅9元,犯罪所得輕微,減刑後依兩個“業務侵佔罪”各判三個月,合併執行三個月。
高雄法院解釋稱,依法最多隻能減刑二分之一,已經是法律允許法官判處的最輕法定刑度,如果再低就是違法判決。法院還表示,方姓女子始終否認犯罪,辯稱“只是試吃茶葉蛋確認品質”,顯然並沒表達悔意,難認定有改過自新的決心,不宜給予緩刑。若當事人不服判決,可提出上訴。

來源:台媒
提起茶葉蛋,很容易讓人想起幾年前“大陸很多地方吃不起茶葉蛋”的説法。2011年,一位名叫高志斌的台灣教授在某節目中説“大陸人吃不起茶葉蛋”,還稱“台灣人在深圳火車站吃泡麪引起圍觀”。一位大陸網友在微博曝光後,短短5天轉發近5萬次,引起熱議。“茶葉蛋”一詞連續多日佔據微博熱搜詞排行榜前列,大陸網友紛紛曬出自己吃茶葉蛋的“炫富”照片。

圖自網絡
而2017年7月3日,台灣歌手黃安在個人微博上爆料,曾稱“大陸人民吃不起茶葉蛋”的台灣教授高志斌7月6日要在蘇州市工業園區演講,再次引發熱議。後來,主辦方確認,決定取消高志斌這次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