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粹主義的話語政治及其面臨的批判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19-06-18 19:15
來源:《政治學研究》2018年第4期 作者:林紅
原帖:http://www.cssn.cn/zx/201906/t20190618_4919231_1.shtml
內容提要:建構“人民”,定位“人民”的敵人,進而確立“人民”對“其他人”的二元世界觀,這是西方民粹主義話語政治的內在邏輯。這種話語政治凸顯一種反抗性特質,有其特定的社會性與政治性根源,前者指向各種經濟與社會需求的不能滿足,後者涉及政治生活的衝突本質。民粹主義政治的孕育發展依賴其標誌性的話語動員策略,即訴諸否定性話語動員、簡單化政治和激情政治等手段。面對民粹主義的挑戰,歐美主流政治全面反擊,為其貼上了極權主義、暴民政治和不事建設等標籤,但是卻對民粹主義的認識論價值缺乏足夠理解,對造成民粹主義的制度根源缺乏足夠反思。民粹主義的挑戰與主流政治精英的圍剿週而復始,正是西方政治深陷其中的真正困境。
**關鍵詞:**民粹主義/ 反抗性政治/ 大眾政治/ 話語動員/
作者簡介:林紅,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在西方政治史上,民粹主義被視為最棘手的秩序挑戰者,代表着一種徹頭徹尾的反建制力量,代表着一種來自“中心地帶”(heartland)的反抗政治①。反抗性是西方民粹主義承自古老傳統的基因,在政治史上有過最激烈的展現,是觀察民粹主義與西方主流政治相互關係的最佳視角。當下,歐美主流政治身陷民粹主義之困,民粹主義持續挑戰,建制派精英則全力圍剿,本文認為,有關民粹主義的研究需要超越現象描述,深入到民粹主義的觀念內核與話語體系,從反抗性政治的維度來理解民粹主義與主流政治的複雜關係,進而認識自由民主政治的歷史性侷限。
一、民粹主義的“人民”建構與二元價值觀
民粹主義的反抗性特質來源於它對理想政治生活的設定。民粹主義對政治主體與政治對手有着獨特的想象,正是以這種想象為基礎,它建構了一套只屬於自己的對抗性話語,在現實世界展開了一場又一場聲勢浩大的大眾反抗政治。
顧名思義,民粹主義是一種宣稱“以民為粹”的主義,召喚“人民”、訴諸“人民”是其標籤式的印記。雖然“人民作為政治主體的每一種設計,站在人民立場上的每一個行動並不本質上都是民粹主義的”②,但是在民粹主義的範疇內,“人民”以確定的、肯定的方式存在着。作為一種唯一訴諸於人民力量的思想或運動,民粹主義需要一種具有超然偉力和崇高道義性的“人民”,就如同許多國家寫在憲法中的作為主權者的“人民”一樣。“人民”是構成民粹主義意識形態的觀念內核,它具有以下概念特徵:
第一,主體性。在民粹主義中,“人民”是普遍政治主體或歷史行動者,這一“‘人民’並不存在於任何有限的意義上,他們是政治話語的一種聲音”,是在政治話語的質問中存在的一種主體、一種主體性或一種主體狀態③。當“人民”成為政治的主體時,民粹主義便開始建構自己的政治邏輯。厄內斯特·拉克勞(Ernest Laclau)在論證民粹主義作為一種政治邏輯時,認為“人民”成為一切重建的且有效的政治規劃的希望,成為了政治的唯一主體④。主體理論是在黑格爾(G.W.F.Hegel)提出作為主體的世界精神、奧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提出社會-主體的概念之後逐漸形成,馬克思進而提出了著名的階級主體概念,論證了人民成為主體的觀點。雖然拉克勞否認他的“人民”的概念與經典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是相同的思考社會同一體建構的方式⑤,但拉克勞關於人民主體性的見解,顯然淵源於馬克思。
第二,抽象性。人民雖然可以在現實層面有具體所指,但在民粹主義話語中卻是抽象的、高度概念化的,就像憲法中提到“主權屬於人民”時所指的人民,如同“憲法中的上帝”,或者“制憲權的歸屬主體”一樣超越具體。換言之,人民是被外部力量如憲法、歷史或者政治人物塑造的抽象概念。拉克勞指出,人民“從來都不是一種基本事實,而是一種建構”⑥,他提出過一個非常複雜的虛空能指的概念,用來指把不可能性作為可能性表達出來的概念,也就是僅把意義領域的界限表達出來的概念⑦,適用於這一理論的概念有社會、權力、霸權,也包括人民。拉克勞在2006年發表的“為什麼建構人民是激進政治的主要任務”一文中特別討論了“民眾陣營的符號統一體的建構”問題,認為人民是必須建構出來的抽象概念。
第三,同質性。這意味着人民是一個整體性概念,它與人民之外的其他社會成員是一種異質、多元的關係,比如人民與精英之間是對抗性異質關係,但是人民內部卻是一元的、同質的。拉克勞認為,“一切政治同一體必然都是民粹的”⑧,根據奧爾特加·加塞特(Jose ortegay Y Gasset)的觀點,人民羣眾的形成“往往意味着組成羣體的個人在慾望、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上的一致”,他擔心“一個同質化的大眾正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⑨。保羅·塔格特(Paul Taggart)用“中心地帶”的政治來指代民粹主義政治,這個“中心地帶”就是一個不可分割、無差異的人民的象徵,“‘人民’被描述為一個整體,他們被視為一個缺乏基本分化的單一實體,是統一的、團結一致的。”⑩強調人民的同質化特徵正是為了創造民粹主義所需要的源於人民內部的團結一致感,因此,民粹主義傾向於忽視人民內部的差異性,主張人民是超越階級、性別與代際的多樣性而存在的。
第四,道義性。民粹主義者從來沒有掩飾對人民的創造性和道德優越性的崇信,認為人民具有極高的道義性,“美德只存在於普通人身上,他們是佔絕對優勢的大多數,美德也只存在於集體的傳統之中”(11),在這個意義上,民粹主義等同於人民至上主義或者拜民主義。19世紀法國浪漫主義歷史學家儒勒·米什萊(Jules Michelet)的《人民》一書就是為人民獻上的讚歌,在他看來,人民是慷慨大方的,願意自我犧牲和充滿人道主義精神的(12)。民粹主義者用人民來命名他們的主義,就是將人民視為一個正面的、積極的概念,充滿着道德感和歷史進步性,“我們的‘人民’概念是指那些不僅全力參與歷史的進程,而且佔據歷史、加快它的前進步伐、決定它的發展方向的人民。”(13)有了這種極具道義性的人民,那些能夠更為有效且真實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的力量(個人或組織)就有了足夠的行動合法性,因為“人民的意志”具有最無可辯駁的道德合宜性。
民粹主義創造具有這四種特徵的人民,出於一個不言自明的動機,即通過建構人民,宣稱與人民有直接、緊密的聯繫,成為人民的專屬代言人,因為“誰開始代表‘人民’説話,反對當前權力集團的匯聚,誰就是遊戲的贏家,儘管只是就時下而言”(14)。任何一個政治共同體內部必然存在多樣化的聲音和認同,這意味着共同體內部必然是異質的,政治家希望代表全體人民的任何要求都無法令整個共同體滿意。“當一個民粹主義領導人聲稱要為‘人民’發聲時,被稱為‘人民’的主體不包含、事實上也無法包含既定共同體內的所有公民”,民粹主義者只是“把政治共同體所有公民中的‘平民’(中下層)等同於‘人民’”而已(15),這些中下層平民成為渴望安定與秩序、信守傳統並且維護道義的人民,而共同體中的其他成員,如權貴精英、外國移民不能算作人民,底層社會中“具有破壞性的危險羣體,如失業者、盜賊、乞丐、市井無賴等”也很難被歸入人民之列,因為“他們是動盪不安的主要根源。”(16)於是,那些不屬於人民範疇的共同體成員從“純粹的人民”中被剝離出去,民粹主義就這樣通過確認誰不是人民而確認了誰是人民,“人民的存在來自於其在組織構成上的被排除在外的對立面,來自於敵人被外化為實際的侵入者、障礙”(17)。
因此,支撐民粹主義話語世界的,除了“人民”這個核心概念,就是在此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關於“人民”對抗“其他人”的二元價值觀,這是民粹式反抗性政治的價值觀基礎。民粹主義的人民在這種對抗性關係中成為了“我們的人民”,即作為“我們的同胞親朋”的人民,這無疑是一個對抗性、排他性的概念。當土耳其的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在2017年初接受正義和發展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時説“我們是人民。你們是什麼?”的時候,當美國的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競選期間宣稱“真正重要的是人民的聯合一體,因為其他人毫無意義”的時候,當英國獨立黨的奈傑爾·法拉奇(Nigel Farage)宣佈英國脱歐公投的結果是“真正的人民的勝利”的時候,他們用的就是民粹主義的人民概念。在民粹主義的政治話語中,“我們人民”和“他們其他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羣體,二者必然地存在一種從根本上對抗的關係。這種對抗性來源於這一小撮其他人(精英或外國移民)對於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所施加的廣義上的政治迫害(18)。
民粹主義的二元價值觀體現在兩種對抗關係之上,即平民對抗精英和本國人民對抗外國移民。前者更多地導向反抗權貴階層的激進的左翼政治,後者則可能催生以身份認同為基礎的極端的右翼政治。關於前者,“純粹的人民”與“腐敗的精英”的二元對抗,這是一種縱向的對抗,是共同體政治中最基本的敵對關係,它建立在這樣一種認知之上,作為被統治者的大多數人即人民無論是在品德上還是在能力上都優越於制定規則的統治精英(19),但是這個壟斷了權力、財富、名望與文化的統治精英階級,他們強加給人民的當前社會秩序是令人憎恨的,他們所掌握的資源與他們的數量相比不僅不成比例,而且直接影響到權利、福利的合理分配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愛德華·席爾斯(Edward Shils)認為,統治階級是由跨越政、商、媒體、學術等各界的精英共同構成的、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這些人默契地聯手欺壓人民,不但從人民手中篡奪了財富,而且把持了政策與話語權(20)。民粹主義勾畫了一幅深刻分裂的社會心理圖像,即人民與精英階層被對立起來,“我們人民”(平凡的小人物或平民)遭受“他們精英”(統治階級或特權階級)的背叛、壓制與盤剝,結果導致了“敵對-恐懼-威脅”的種種場景(21)。在歷史經驗方面,英法資產階級革命以及19世紀後期俄國民粹派和美國人民黨的實踐已表明,民粹主義始於一種對精英所擁有的壓倒性權力的抗議,具有較鮮明的左翼激進政治的色彩。
關於後者,“純正的”本國人民(本民族)與“寄生的”外國移民的對抗,這是一種橫向的對抗,是對全球化日益侵蝕民族國家主權邊界的應激反應。在民粹主義者看來,人民遭受的“政治迫害”有可能來自其他民族、其他國家,但這首先要歸罪於本國統治精英奉行文化多元主義,以及在此基礎上推行的自由貿易政策和寬鬆的移民政策。本國精英的錯誤政策導致了“敵人-外來人口和外來文化已經成功地闖入了民族國家的壁壘”(22),造成了“優等的本國國民”與“劣等的外國人”,“追求績效的公民”與“社會寄生蟲”之間的對抗(23)。這些威脅到“本國人民”“本民族”的外來族羣通常是指外國尋求庇護者和移民勞工,他們得到了國內自由主義精英的幫助,搶走了“我們人民”的工作機會,破壞了“我們人民”的社區關係、生活方式與文化傳承,從而威脅到“我們人民”的主導性、正統性和純粹性。這裏的“其他人”或“他們”不是根據一國之內既有的權力、資源與地位差異來限定,而是根據種族、出生地或宗教進行限定。這是一種新的“限定的他者”(被從“人民”中排除的社會成員),“我們人民”又多了一個要反抗的敵人。英國脱歐公投、歐洲各國的疑歐主義政治以及給美國內政外交帶來重大改變的特朗普主義等現象表明,右翼民粹主義正在成為歐美主流政治的強勁對手,對自由民主價值提出了嚴峻挑戰。
二、民粹主義的話語政治:何以反抗?如何反抗?
建構“人民”,定位“人民”的敵人,進而確立“人民”對“其他人”的二元世界觀,這構成了民粹主義的內在規定性,既是民粹主義話語政治的邏輯基礎,也是民粹主義反抗性的內在根源。然而,要在經驗層面理解民粹主義與西方主流政治的對抗關係,回答民粹主義的反抗性從何而來這一問題,還須進一步探索其社會性(或經濟性)根源與政治性根源。
從社會性根源來看,當民眾的某種經濟性或社會性需求得不到滿足時,常常會轉變為尋求再分配的主張與要求,這個社會過程包含着對現體制的批判。根據戴維·伊斯頓(David Estom)的政治系統理論,在社會環境中萌發並向政治系統輸入的信息包括支持與要求兩大類(24),支持類信息贊成和維護政治系統、現行體制,而要求類信息主張變革、修正或更新,會形成對現有體制與政策的壓力,迫使政治系統做出回應。後馬克思主義著名學者斯拉沃熱·齊澤克(Slavoj )和拉克勞都談到過需求如何轉變成要求,又如何衍生出對抗的問題。拉克勞認為社會羣體的統一性以異質性要求的大量存在為前提,由於任何要求都開始於需求,因此“就人們把自己看作權利未受認可的承受者而言,個體要求的受挫把需求轉變為主張”(25),換言之,體制內的需求在特定的時點上會轉化為向體制發出的要求,並且在某一階段中變成針對體制秩序的變革主張,就像俄國革命的整個過程都肇始於“和平、麪包和土地”這三個基本需求一樣。要求的異質性在本質上意味着對抗,根據拉克勞的觀點,對抗及社會要求的分散性是全球化資本主義時代的規定性特徵,它的化解需要一個能夠協調異質性因素並促成社會統一的政治結構,而一旦這個政治結構不可得,一旦需求轉化為要求的社會過程溢出了體制機器,民粹主義的“人民”就開始出現了(26)。
而在齊澤克看來,當一系列“民主性”要求(如改善社會保障、醫療衞生、降低税收、反戰等)與某些同類事件結合起來時,民粹主義就產生了,因為這種結合產生了作為普遍政治主體的“人民”。他指出民粹主義運動常常是圍繞着單一目標建立起來的,即圍繞着某一個不能被民主體制所滿足的要求來動員人民(27)。民粹主義通常會把由異質性要求帶來的社會內在對抗置換為聯合起來的人民與其敵人之間的對抗,但齊澤克進一步認為,要求不能被滿足的後果並不僅僅是民粹式的單一目標運動,還可能是真正對立的、顛覆性的革命行動,因為“真正的革命行動或解放的政治行動”有可能超越“要求”的範疇,“革命主體不再在向當權者要求某事物的層次上運作;他想要摧毀它們。”(28)就此而論,民粹主義與一場激進革命之間確實有着密切的關聯。
從政治性根源上看,民粹主義之所以存在,涉及政治的對抗性本質。民粹主義或許虛構了“純粹的人民”、誇大了“人民”和“其他人”之間的對抗,但是它面對的問題是真實的,產生這些問題的政治是分化的、對立的。任何一種政治都是異質的多樣體,是現代性和啓蒙理性的必然產物,如德國憲法學家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所説,並不存在一個作為政治統一體的世界,而即使存在被稱為政治統一體的國家,也常常因多元論而出問題(29)。世界政治是多樣體政治,國家政治同樣是多樣體政治,這意味着國家這個政治共同體內部充滿着對立的、異質性的種種關係,“任何宗教、道德、經濟、種族或其他領域的對立,當其尖鋭到足以有效地把人類按照敵友劃分陣營時,便轉化成了政治對立”(30)。
施米特試圖論述政治對立與敵友劃分的必然性,他的論述為解釋民粹主義的產生提供了兩個理論依據:一方面,施米特認為“所有政治活動和政治動機所能歸結成的具體政治性劃分便是朋友與敵人”,因為政治造成了最劇烈、最極端的對抗,每一次具體對抗的程度越接近極點,即形成了敵-友的陣營,其政治性就越強,也就是説劃分敵-友本身就是政治,只是更為極端而已(31)。由此來看,民粹主義的出現本身就是一種極端的政治狀態即必須劃分敵-友的政治,“人民”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高度政治性的概念,“人民”與“人民的敵人”之間的劃分體現了施米特所説的最高強度的統一與分化、聯合與分裂,即兩個同質化的羣體之間的異質對抗。另一方面,政治需要劃分敵-我陣營,陣營一詞意味着這是兩個集體之間的政治,政治陣營的活動必然具有集體活動的特徵,民粹主義的出現意味着“我們”與“他們”之間的鬥爭。施米特指出,“只有當一個鬥爭的羣體遇到另一個類似的羣體時,才有敵人存在。敵人只意味着公敵,因為任何與上述人類羣體,尤其是整個國家有關的東西,均會通過這種關係而變得具有公共性。”(32)民粹主義所使用的“人民”與“人民的敵人”(即“其他人”)都是消除了個體性的集合概念,“人民”與“人民的敵人”之間的鬥爭是國家中最具公共性的政治,這是統治集團與被統治集團之間的政治,它的激烈程度和複雜程度遠甚於諸如政黨政治這類統治集團的內部政治。
社會性與政治性兩大根源解釋了民粹主義孕育成長的外部環境因素,但它之所以成為反抗性政治的典範,在意識形態、政治運動和政治策略等諸面向上都有體現,是其內在規定性與外部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進而論之,既然民粹主義建構了人民,並將人民二字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奉為政治的目標,因此,訴諸人民、動員人民就成了民粹主義與主流政治激烈對抗的唯一路徑。民粹主義以人民為核心的話語政治極具對抗性,採取了以下三個標誌性的話語動員策略:
第一,民粹主義依賴否定性話語動員。在超過150年的歷史實踐中,民粹主義的引人注目是與各種直接而鮮明的否定與反對有關。一種關於民粹主義的普遍印象是,它“以多種形式存在於不同思潮中……但其基本立場與現行體制對立和相反”(33)。那些對主流政治、對所謂政治正確説“不”的思潮、運動、政客以及政黨,他們手中有一個長長的、不斷增加的目標清單,如反資本主義、反金融壟斷、反美、反精英、反建制、反全球化、反城市化、反猶太人、反外來移民、反歐盟、反自由貿易、反削減福利……。這些目標在不同的民粹主義者那裏有不同的用途,但全部採用“反……”的話語結構,目的都是試圖站在“我們人民”的立場上,反對“他們其他人”的主張與政策。根據“人民”對“其他人”的二元價值立場,凡是不符合人民利益與意志的政治,或者是隻對其他人有利、不能惠及人民的政治,全部都是否定的對象,民粹主義者希望動員人民來參與這種伸張他們權利的政治。
齊澤克認為,民粹主義是一種否定現象,一種建立在拒絕之上的現象,甚至是一種不明説的對無能為力的承認(34)。“反……”式話語模式之所以成為民粹主義的標誌性動員策略,原因在於:(1)出於對現行政策與現行體制的不信任。民粹主義堅決反對建立在當前制度之上的不對稱權力關係與利益關係。“社會之惡的呈現不是來自經濟制度,而是來自於寄生和投機羣體的權力濫用”(35),否定這種“權力濫用”正是民粹主義自命的使命。拉克勞和尚塔爾·墨菲(Chantal Mouffe)甚至認為,否定性話語不應當把包括種族在內的任何問題從政治議程中排除,否則就會導致政治過程無法反映人民的真實關切(36)。(2)出於某種有關政治迫害的想象。民粹主義者反對國際組織、秘密會議或秘密條約,因為這一類事務常常令人聯想到普遍大眾的利益有可能遭受秘密出賣,這類想象直接指向腐敗的當權者或自利的權貴們,例如“整個美國戰後的歷史可以被理解為國際上有錢階級的持續的密謀”(37),或如“近百年來的國際政治被羅斯柴爾德家族等猶太財團一手操縱”,等等(38)。(3)出於廣泛的大眾動員的需要。否定性的觀點只界定了反對的對象,而對可能主張的範疇則有意或無意地模糊,這使得可能主張的內容無限廣大,支持者的範疇也是無限廣大。齊澤克在談及2005年法國和荷蘭對歐盟憲法方案説“不”時指出,“這個‘不’有着含混的、不一致的、多元決定的含義,它既包含對工人權利的維護,也包含種族主義思想;它既包含對某種被感知到的威脅和對變化的恐懼的盲目反應,也包含朦朧的烏托邦願望”(39)。民粹主義者通過壟斷對“不”的權威論述來獲得政治動員上的優勢,這是主流政治難以做到的。
第二,民粹主義推崇簡單化政治。民粹主義的否定性話語常常是以一種簡單鮮明的、斷言式的口號語言呈現出來。所謂簡單化政治就是一種對民眾要求做出直接反應的政治。邁克爾·卡津(Michael Kazin)曾指出,民粹風格不是雄辯的左派或右派政治家的傑作,就像民主本身那樣,民粹主義只是對民眾要求做出反應而已(40)。民粹主義政治人物深諳政治傳播之道,他們需要與大眾直接對話並取得大眾的信任,不管簡單化政治話語可能忽略了(或有意忽略)多少公共政治的複雜環節,簡單直接的問題陳述和解決方案對於動員人數眾多而缺乏政治訓練的受眾來説是有效的。齊澤克認為,民粹主義的基本姿態是拒絕面對局面的複雜性,它傾向將之簡化為一個與偽具體化的“敵人”的清楚的鬥爭(從“布魯塞爾官僚”到非法移民)(41)。本質上看,簡單化政治是一種動員大眾的策略需要。民粹主義確定了人民大眾在品德和能力上優於精英階層的前提,同時深信適合人民大眾理解、接受的政治方案更容易得到他們的支持。在民粹式的政治話語中,直接經驗、基本常識和簡單邏輯是最常見的內容,民眾面臨的諸如戰勝不公、消除一切社會弊端等問題常常被解讀為一種簡單性問題,被濃縮為反對一個單一的、少數派的利益集團/金錢權力集團的戰爭,正如塔格特所説,“坦誠、樸實、明晰是民粹主義響亮的號角。民粹主義大力提倡易於理解的方式和常識性的解決方案。”(42)因此,口號式或斷言式的簡單主張不必邏輯論證,只需要產生大眾共鳴的效果。
民粹主義的簡單化政治手法在當前歐美政治中有諸多的應用。20世紀80年代以來,建立在新自由主義之上的全球化給歐美社會的主體成員帶來了實際生活水平停滯不前,甚至倒退的強烈感受,尤其是大規模移民、難民潮使普通民眾的就業崗位越來越不安全,使他們的傳統身份認同日益受到威脅,這些民眾並不能充分理解資本、人力自由流動,或者《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議》(TTIP)等協定背後複雜的政治設計,他們只是簡單地對結果或者可能出現的結果表示不滿,一些政黨和政治人物迎合、利用了這種不滿,以此作為政治鬥爭的籌碼。如歐洲極右翼政黨成為反歐盟、反歐洲一體化運動的推手和主力,他們對民眾宣傳説造成歐洲經濟復甦乏力與無望的罪魁禍首是歐盟,因此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方案就是退出歐盟,英國脱歐的決定某種意義上也是對複雜的英國與歐陸關係的簡單化處理。特朗普顯然很瞭解簡單化政治的動員威力,他的各種競選主張均建立在反對全球化這一簡單而鮮明的立場上,他提出了“美國優先”“讓美國再度強大”等振奮民心的民族主義口號,當選後更是以退出《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退出巴黎氣候公約、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大打貿易戰等簡單幹脆的方式處理美國面臨的複雜問題,尤其是關於在美墨邊境修築圍牆以解決墨西哥非法移民問題的主張,更是一個以民粹式簡單化政治方式處理複雜問題的典型例子。
第三,民粹主義訴諸大眾激情政治。在民粹主義的敵人眼裏,民粹主義的臭名昭著之處是它鼓勵了大眾政治的非理性衝動,威脅建立在精英理性基礎上的政治價值與政治秩序。經典的現代民主理論對於非理性因素如激情和慾望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都持排斥否定的態度,因為當一切政治行為被理解為受個體理性和個人利益驅動時,非理性因素被假定為應受到控制或視為“未成熟的”表現。然而,民粹主義的驚世駭俗之處在於發掘了大眾激情的政治能量,對於民粹主義來説,大眾激情不僅必不可少,而且是反抗性政治成功與否的關鍵。
後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尚塔爾·墨菲試圖闡述一種由非理性主義方法發展出來的政治學(43),她思考了激情與政治的關係,強調激情在政治中的作用,批評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將‘激情’在創造集體政治認同中的核心作用棄之不用”,認為“人們如果不承認激情在政治領域的驅動力,就無法理解民主政治。”(44)墨菲對激情政治的重視與她將社會理解為對抗與衝突的權力空間有直接關係。如前所述,民粹主義產生於對抗性的政治空間,是一種反體制力量,民粹主義沒有任何體制內的資源(經濟、政治或文化)可以憑藉,唯有訴諸體制外的佔絕對數量優勢的人民大眾,而要將這一龐大的羣體動員起來並從中提取政治資源,最有力的武器就是製造激情政治,因為“政治取向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也是一個情緒問題”(45)。
民粹主義在激情動員上大致使用了以下三種手法。一是用否定性和簡單化話語來傳達情緒。在製造激情方面,否定性話語是激烈的、消極的表達方式,相較於“主張……”的肯定方式,更容易激發負面情緒,這些可以通過否定性話語激發和強化的情緒,不外乎憤怒、恐懼、慾望、嫉妒、厭惡、仇恨等;而簡單化的話語因易於理解、易於重複而易於產生共鳴,入耳入腦。二是用道德主義來解釋政治。西摩·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認為人們在面對兩極化或衝突問題時,常常“用道德主義術語來解釋政治”,如用善惡勢力的鬥爭來解釋(46)。例如當前在歐洲和美國都出現了反對不道德和不公平的財富分配、反對民族身份和傳統價值日漸衰落的左翼與右翼民粹主義思潮與運動,“不斷出現的改革要求,不僅是為了糾正弊病,還夾雜着強烈的道德信念和仇恨。”(47)民粹主義的道德討伐是為了批判與反抗的行為尋求合理性和道義感。三是製造集體認同的需要。民粹政治是一種集體性的反抗政治,在攻擊批判對手的同時,還需要在民眾中建立共識,正如墨菲所説,激情是“集體認同形式的根源”(48)。當憤怒不滿的歐洲民眾在廣場和大街上高舉着反歐盟的抗議標語呼喊時,當“鐵鏽地帶”和“聖經地帶”(49)的美國白人選民在特朗普的演講中羣情激昂時,他們在特定情境中形成了某種集體認同和集體訴求。大眾激情在創造諸如民族主義、種族主義、愛國主義等集體認同形式時起到關鍵的作用,正是這些集體認同為民粹主義提供了政治資源與發展動力。
三、對批判者的批判:來自歐美主流政治的三項指控
民粹主義作為一種現代現象,產生於以擴大普選權為目標的民主政治的實踐中。在古典意義上看,民主包含有反抗性的天然成分,或許説民主最初就是一種關於反對權力的專斷使用的理論,歷史上的民主曾經是“多數的窮人反對少數的富人”的武器(50),民粹主義的反抗性、否定性可以追溯到大眾民主的反抗性維度。然而,經自由主義、權利學説等理念修正、約束之後的現代民主對於大眾政治和大眾民主高度警惕,對民粹主義的反抗性政治可能破壞自由民主的政治秩序極其擔憂。因此,當民粹主義政治在全球化時代再掀高潮時,必然面臨主流政治的猛烈批判與反擊。主流政治家和知識界呼籲人民不要“回到過去和民粹主義”,要警惕“危險的民粹主義的泛濫”,要避免“滋生民粹主義的社會危機”,民粹主義如同“洪水猛獸”,受到了集體圍剿。
民粹主義面臨的批判是毫不留情的,批判的聲浪來自各個方向,但最為尖鋭者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殺傷力最大的指控是關於民粹主義與極權主義的關聯。根據西方馬克思主義學者的觀點,民粹主義在時間維度上並非一開始就是當前這種高度貶義化的負面形象。美國民粹主義產生於1880~1920年期間的進步主義時代,在反資本集團壟斷、重塑政府公信力和改善勞工工作條件等方面推動了進步運動的政治改革。直到二戰後期,“很多個人和政黨都樂意將自己定義為民粹主義的”,因為“民粹主義就等於受大眾歡迎”,甚至直到20世紀中葉,被稱為民粹主義者仍會讓很多人感到驕傲,這代表着他們願意站在人民一邊,為人民申張權利(51)。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李普塞特在其《美國例外論》一書中將民粹主義列為五種美國民族精神之一,視為美國應該保持的精神和光榮。這種情況的緩慢改變始於美國在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大規模的歷史修正主義(historical revisionism)行動,一批冷戰自由主義者(Cold War liberals)將美國19世紀的民粹主義運動描述為原始法西斯主義運動,賦予並固化了民粹主義的貶義內涵(如“烏合之眾的政治”)。
美國曆史學家理查德·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odter)是最早將民粹主義與法西斯主義關聯起來的學者之一,他的著作《改革時代》(Age of Reform)從歷史的角度對民粹主義展開批判,認為歷史上的美國人民黨運動是美國政治文化中固有的一種大眾衝動在特殊時刻的突出體現。他提出了一項嚴厲的指控,即把美國19世紀末的民粹主義者定性為反猶主義者,認為他們將猶太人和高利貸者等同起來,作為當時美國反猶主義的核心主題(52)。由於反猶主義在歷史上與二戰時期納粹德國的法西斯主義聯繫在一起,霍夫斯塔特的指控確立了民粹主義消極惡劣的新形象,使得民粹主義和惡名昭著的法西斯主義在術語上的組合越來越頻繁。在20世紀50年代的冷戰背景中,西方自由主義學者對極權主義(直接指向法西斯主義與共產主義)展開了聯合圍剿,具有烏托邦精神、集體主義底色的民粹主義也開始成為批判的對象,霍夫斯塔特甚至將民粹主義視為連接法西斯主義與共產主義的中間環節。民粹主義被認為是先天傾向於威權主義,有兩大理由,其一,“作為其支撐的那個未被命名的實體,即不可説(unmentionable)的‘人民’,是威權主義的”(53),即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最早提出的,一旦人民成為統治者,他們就會成為“專制的”。其二,人民是不可分、無差異的抽象整體,它實際上無法成為真正的統治者,但卻為具有威權人格的克里斯瑪政治領袖提供了政治機會,為極權政治打開了大門。
在21世紀的當下,歐美主流思想與主流媒體沿襲了這一批判傳統,繼續將民粹主義與極權主義、威權主義威脅聯繫在一起,甚至連激進的左翼學者也認為民粹主義“在最近的事例中隱匿了長期的原始法西斯主義傾向”(54)。人們試圖從委內瑞拉的烏戈·查韋斯(Hugo Chávez)、泰國的他信·西那瓦(Thaksin Shinawatra)、土耳其的埃爾多安或者美國的特朗普身上挖掘其威權人格;將當代民粹主義的風雲再起視為阿歷克西·德·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曾警告過的“多數暴政”正在成為現實;對於政黨政治中民粹政黨與領導人蠱惑人心的宣傳、不妥協的反抗以及針對少數族羣的侵犯等事實,視為違背自由民主價值的威權政治手段。
第二,民粹主義被認為打開了暴民政治的大門,以話語暴力破壞政治的理性基礎。自由主義者對於大眾的崛起及其對政治、文化生活的“干預”有着由衷的反感與恐懼。事實上,將“烏合之眾”的惡名貼於人民頭上並非起自著名的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早在公元前6世紀,歷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即認為“沒有比不好對付的烏合之眾更愚蠢和蠻橫無禮的了”(55)。在他的時代,與他想法相似的大有人在。而在19世紀下半葉的法國哲學家伊波利特·丹納(H.A.Taine)看來,“在每一次關鍵的起義中,都有類似的為非作歹之人和遊手好閒之徒,有法律的敵人、野蠻人,還有鬼鬼祟祟的亡命之徒,……他們是公共或私人敵意的煽動者和實施者。”(56)以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看到的是民粹主義與民族主義的危險關係,認為前者“常常為盲目的仇外情緒和反理性主義提供土壤,促使其惡性生長”(57),憂心忡忡的奧爾特加·加塞特則宣佈,“我們這個時代的典型特徵就是,平庸的心智儘管知道自己是平庸的,卻理直氣壯地要求平庸的權利,並把它強加於自己觸角所及的一切地方。”(58)兩千多年來,思想家、政治家們關於人民形象的描述充斥着不由分説的貶損與懷疑之詞,諸如一無是處、缺乏教養、放蕩不羈、野蠻無理、愚蠢遲鈍、衝動狂暴,在這些政治精英眼中,“人民”從來都不能根據理性來行動的,沒有資格成為一種政治活動的主導力量。
這一羣躁動且愚昧的“人民”讓政治精英如此憂慮,以致美國憲法在如雷貫耳的開篇“我們,人民”(We,the people)之後,“每一個細則都是在談如何牽制‘人民’,如何收斂人民的精神和智慧”(59)。美國的開國先賢們對大眾政治參與、民主政治的極不信任以“麥迪遜民主”為典型,根據麥迪遜的觀點,“‘人民’總是神經質的,情緒不穩定,缺乏足夠的自我認識,所以唯智者才有能力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而所謂“我們,人民”的聲明在麥迪遜的意義上或可解釋為“我們,當選的、傑出的人民代表們”(60)。在以美國憲法為基礎的理論主流中,民主被視為羣氓的統治,共和則是由政治上成熟冷靜的智者管理國家的最佳政體,“人民”在政治中有其作用,但“人民”的權力必須受到約束,因此需要通過民主的程序、制度來給予智者階級阻止“暴徒”掌權的機會,關於代議政治的種種制度安排就是基於防範所謂民主的“多數暴政”之需。
在信奉自由民主的政治精英看來,民粹主義令人不安之處在於它將這樣的人民“解放”出來,推上了政治舞台。因此,當民粹主義在全球化的時代再度興盛之時,建制派精英紛紛加入對民粹主義的討伐,他們重複着伯林、加塞特、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等人當年的控詞,將民粹主義視為改變或消解現實結構、摧毀社會秩序的危險敵人,把民粹主義政治定義為蠱惑人心的政治。
第三,民粹主義被認為只知批判與否定,制度建設能力不足,無法形成系統理論和進行建設性的制度設計。在批評者眼中,民粹主義的可怕之處只在於它的動員效果和社會批判,它作為一種理念本身並不是強有力的,充其量只是一種內核單薄的意識形態(61),只有抽象的“人民”論述和偏狹的二元對立價值觀。施米特認為“對政治的否定必然導致在政治實踐中對任何可以想見的政治力量以及國家和政府形態均不予信任,但是又永遠無法提出自己具體的國家、政府和政治理論。”(62)施米特的觀點被用來批判民粹主義的空洞無力,自由派精英認為在政治實踐中,民粹主義主張反對現政治、現體制和執政精英,儘管可能有民粹主義性質的文化、經濟與社會政策,但並沒有出現一種民粹主義政治,因為只存在民粹主義的政治批判,而政治批判不是政治本身。
民粹主義以反主流政治、反建制派著稱,主張按照民眾的意願思考問題和提出訴求,它本身並不試圖制定政治綱領或建立相關制度。批判者認為,冠以民粹主義之名的政治運動通常不是穩定的、導向正式的政治建設的運動,而“只是一種反覆無常、準備不足的政治抵抗”(63)。在一場反抗性運動中,民粹主義領袖很少能夠提出長遠的發展目標,也缺乏具體的行動方案,通常只是為了適應現實而“隨機應變”。民粹主義之不能建設,一是在於它沒有可以憑藉的充實而確定的理論體系,不具備利用累積的智慧來創建制度工具的能力,它可以任意塗抹到許多意識形態之上。二是它的政治手段並不足以解決現代社會中的複雜問題,更不用説提出一種有現實可行性的解決方案。當又一波民粹主義襲來,自由派學者認為它仍然止步於對現狀的批判,左翼民粹主義對階級政治和經濟平等的強調缺乏系統可行的政策方案,右翼民粹主義對身份政治和認同危機的關注同樣難以落實到具體的制度設計之上。選舉中的特朗普可以大搞民粹動員,但上台執政後,其經濟民族主義目標必須依賴於現實可行的政策,因此他不得不修正或放棄某些民粹主義主張,適應和融合建制派精英的既有政策。
由於制度建設能力的先天不足,民粹主義在政治實踐中往往會以“還原政治”(politics of reduction)為歸宿,也就是通過迴歸某種“初始”理念作為政治生活的指導(64)。這些“初始”理念或者是具有某種古典和純粹意義的理念如自由放任、原教旨主義等,或者是以政治功能置換文化功能的理念如民族主義或種族主義。批判者指出,民粹主義沒有確定的理論內核,所以要借用其他一些意識形態來強化它的政治動員能力,這種內在侷限性使得它不得不依附於其他意識形態,最終消失在意識形態的汪洋大海。
四、西方民主政治的困境所在
當下,西方民粹主義與自由民主的主流政治之間正在展開一場曠日持久的戰鬥。主流政治對民粹主義的嚴厲指控和集體圍剿,其動機不言自明,一是對“既有秩序的挑戰者”予以反擊和鉗制,二是維護不斷鬆動的主流價值、建制派利益以及既有政治秩序。眾所周知,西方自由民主以競爭性政黨選舉為其標籤,拒斥了更具合議性與公共性的其他民主形式。在歐美各國,各政黨候選人為爭奪選票各出奇招,為取悦民眾而妄許不能兑現的諾言,尤其是在巨大的社會經濟危機時期,當主流政黨和建制派不能對民眾的不安全感和社會生活的不平等現象提供有效的解決辦法之時,那些試圖利用簡單辦法蠱惑人心、動員大眾的政客便獲得了政治空間。在政黨惡性競爭的制度環境中,民粹主義在歐美實質上已泯滅了最初的“人民至上主義”的價值內涵,成為了一種精心設計的政治策略、選舉工具,甚至成為一種譁眾取寵、刻意煽動的表演風格。
然而,西方民主政治的真正困境果真就是這一波民粹主義浪潮的大舉進攻嗎?事實上,主流政治和知識界在認識民粹主義的問題上存在兩大誤區,直接影響到對其政治困境的判斷,影響到主流政黨應對、化解民粹主義挑戰的政治空間。
第一,民粹主義分析的方法論問題。由於民粹主義在概念上被視為一個泛泛之詞,人們對其性質和內涵的理解十分多元,在使用上也是各不相同,民粹主義分別被解釋為意識形態、政治信仰、政治運動、政治策略甚至政治風格等多種形態;人們對其在政治光譜上的定位也各有不同,有左翼與右翼之分,也有拒絕進行極化定位的。這種理解民粹主義的歧義性不利於將雜亂的現實問題納入相對統一的概念之下進行考察並把握其發生規律。同時,關於民粹主義的研究策略本身也有缺陷,規範性分析致力於尋找關於民粹主義的一般理論,但是並不成功,常常是山頭林立,莫衷一是,各種理論論述不是因為力求全面而過於含糊,就是因為力求清晰而過於狹窄。經驗性分析也不盡如人意,迷失在形態各異的、不斷發展的實踐個案中,經驗性的現象學分析僅限於解釋特定個案,民粹主義總體上還不能成為一個有力的比較政治分析工具。
第二,對民粹主義產生根源的反思問題。西方主流社會清楚看到了民粹主義的破壞性,批判十分堅決,但是在兩個層面上缺乏反思意識。在理論層面上,主流政治對民粹主義訴求的合理性、對民粹主義的認識論價值缺乏寬容理解,這妨礙了對體制侷限性、合法性危機等問題的準確把握。民粹主義強調製度和規則並非民主的全部,主張將共同的集體認同和廣泛的政治參與視為民主的核心(65),同時彰顯了政治鬥爭的情感衝突一面。無視民主的這些側面會使以自由主義、理性主義為前提的代議政治陷入困境。某種意義上説,任何政治集團都需要一定程度的“民粹主義”來加強自身合法性(66),在現實層面上,主流政治對於一些滋生民粹主義的現實問題的反思遠遠不夠,這些問題包括財富分配是否公平、既有政黨制度能否滿足民眾參與政治需求、新自由主義政治的話語霸權、全球化無法應對經濟民族主義、傳統價值和身份認同的需要,等等。在這些問題亟待解決之時,歐美主流學者、主流媒體卻全力投入對民粹主義的圍剿,呼籲加強民主力量的聯合抵制,甚至不惜為民粹主義貼上法西斯主義的致命標籤,力求迅速殲滅,實在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之策。
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對政治家的普遍不信任是常態,民粹主義這種反體制現象的出現是在所難免。然而,批判很易,反思很難,當主流社會批判以反建制、反精英、反移民或反全球化著稱的民粹主義運動時,最需要思考的其實是為什麼人民要去反對。在這個民主政治的時代,民主與它所衍生的民粹主義的關係複雜難解,恰如英國學者達仁多夫所説,“對於一個人來説是民粹主義,對於另一個人來説是民主,反之亦然”(67),當人們承認民主與民粹具有客觀相對性時,應該看到民粹主義與主流政治之間存在着互為因果的關係,一味地鞭撻、圍剿民粹主義並不能推卸主流政治在制度上、政策上失誤的責任,執政精英如果無法從民粹主義聲勢浩大的反抗中思考其道義性和必然性,反思自身制度的漏洞和政策的失誤,進而將所謂威脅性的東西化解為制度正常運作的積極條件,民粹主義這個敵人將永遠不倒。就此而論,如果西方政治無法走出這種惡性對抗的歷史循環,這才是它的真正困境。
註釋:
①保羅·塔格特:《民粹主義》,第128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塔格特認為,“中心地帶”是一種關於人民是誰和人民存在於哪裏的政治隱喻,每一個國家都有政治和文化意義上的“中心地帶”,民粹主義的出現意味着“中心地帶”的發動。
②斯拉沃熱·齊澤克:《抵禦民粹主義誘惑》(上),《國外理論動態》,2007年第9期。
③吉姆·麥克蓋根:《文化民粹主義》,第16頁,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④Ernest Laclau,On Populist Reason,London,Verso,2005,p.47.
⑤⑧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 Vol.32,No.4,Summer 2006.
⑥轉引自安東·佩林卡:《右翼民粹主義:概念與類型》,《國外理論動態》,2016年第10期。
⑦Ernesto Laclau,“Why Do Empty signifiers Matter to Politics” in Ernesto Laclau,Emancipation(s),London:Verso books,1996,pp.36~46.
⑨奧爾特加·加塞特:《大眾的反叛》,第6頁、第71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⑩保羅·塔格特:《民粹主義》,第125頁。
(11)Peter Wiles,“A Syndrome,Not a Doctrine:Some Elementary Theres on Populism”,in G.Ionescu and E.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s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London:Weidenfeld and Nicolson 1969,p.166.
(12)Marco D’Eramo,“Populism and the New Oligarchy”,New Left Review,Vol.82,No.4,July-Aug 2013.
(13)轉引自林紅:《民粹主義:概念、理論與實證》,第35頁,中央編譯出版社,2007年版。
(14)吉姆·麥克蓋根:《文化民粹主義》,第16頁。
(15)Benjamin Moffitt and Simon Tormey,“Rethinking Populism:Politics,Mediatisation and Political Style”,Political Studies,Vol.62,No.2,2014.
(16)古斯塔夫·勒龐:《革命心理學》,第45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7)斯拉沃熱·齊澤克:《抵禦民粹主義誘惑》(上),《國外理論動態》,2007年第9期。
(18)Ionescu, & Ernest Gellner,“Introduction,” in Ionescu & 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The Macmillan Company,1969,pp.1~5.
(19)Edward Shils,“Populism and the Rule of Law”,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Conference on Jurisprudence and Politics,April 1954,Conference Series No.15,pp.99~107.
(20)Edward Shils,The Torment of Secrecy:The Background and Consequences of American Security Policies,The Free Press,1956.
(21)沃爾特·奧徹:《民粹主義與煽動》,《國外理論動態》,2016年第10期。
(22)安東·佩林卡:《右翼民粹主義:概念與類型》,《國外理論動態》,2016年第10期。
(23)沃爾特·奧徹:《民粹主義與煽動》,《國外理論動態》,2016年第10期。
(24)戴維·伊斯頓:《政治生活的系統分析》,第28頁,人民出版社,2012年。
(25)(26)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Vol.32,No.4,Summer 2006.
(27)(28)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29)(30)(31)卡爾·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45頁、64頁,第45頁,第30、3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32)卡爾·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35頁。
(33)G.Ionescu and E.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s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London:Weidenfeld and Nicolson,p.167.
(34)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35)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 Vol.32,No.4,Summer 2006.
(36)E.Laclau,and C.Mouffe,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London:Verso,1985.
(37)理查德·霍夫斯達特:《改革時代——美國的新崛起》,第57頁,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38)Victor Ferkiss,“Populist Influences on American Fascism”,Western Political,Quarterly 10,1957.
(39)(41)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40)Michael Kazin,“The People,No”,The Wilson Quarterly Vol.29,No.3,Summer 2005.
(42)保羅·塔格特:《民粹主義》,第132頁。
(43)周凡、李惠斌:《後馬克思主義》,第174頁,中央編譯出版社,2007年版。
(44)Mouffe C,Politics and Passions,London:Centre for the Study of Democracy,2002,p.8.
(45)(46)西摩·馬丁·李普塞特:《一致與衝突》,第326頁,第332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7)理查德·霍夫斯達特:《改革時代——美國的新崛起》,第15頁。
(48)Mouffe C.,On the Political,London:Routledge,2005,p.24.
(49)“鐵鏽地帶”(Rust Belt)指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威斯康星和密西根等中西部-五大湖區,這是美國傳統制造業衰敗、藍領工人就業機會衰退的地區。“聖經地帶”(Bible Belt)主要指美國的德克薩斯、佛羅里達等南部地區,這是保守的基督教福音派在社會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地區,2016年的美國大選中,這兩個地區為特朗普當選提供了大批支持者。
(50)Barrington Moore,Liberal Prospects Under Soviet Socialism:A Comparative Historical Perspective,New York:Averell Harriman Institute,1989,p.25.
(51)(53)Marco D’Eramo,“Populism and the New Oligarchy”,New Left Review,Vol.82,No.4,July-Aug 2013.
(52)理查德·霍夫斯達特:《改革時代——美國的新崛起》,第63~64頁。
(54)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55)Herodotus,The Histories,Book III,chapter 81,trans.London:George Rawlinson,1997,p.265.
(56)Ernesto Laclau,On Populist Reason,London:Verso,2005,pp.31~32.
(57)以賽亞·伯林:《啓蒙的三個批評者》,第224頁,譯林出版社,2014年版。
(58)奧爾特加·加塞特:《大眾的反叛》,第10頁。
(59)(60)約翰·基恩:《生死民主》,第237頁,第237~238頁,中央編譯出版社,2016年版。
(61)Cas Mudde,‘The Populist Zeitgeist’,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Vol.39,No.4,2004.
(62)卡爾·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87頁。
(63)李漢龜:《開放社會及其新敵人》,《第歐根尼》,2016年第2期。
(64)Jean Comaroff,“Populism and Late Liberalism:A special Affinity?” 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637,No.1,September 2011.
(65)Laura Grattan,“Chapter 6:Populism and the Rebellious Cultures of Democracy”,Radical Future Pasts:Untimely Political Theory,edited by Romand Coles,Mark Reinhardt,George Shulman,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2014,p.186.
(66)斯拉沃熱·齊澤克:《抵禦民粹主義誘惑》(上),《國外理論動態》,2007年第9期。
(67)Cas Mudde,‘The Populist Zeitgeist’,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Vol.39,No.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