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曾軼可懟首都機場這件事,我們來看篇半年前的新聞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103-2019-06-19 17:10
6月19日,歌手曾軼可就在邊檢入境時不配合檢查、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一事發文道歉,稱“我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竟是如此情緒化。在這裏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願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説聲對不起。對於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願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後果”。

6月17日下午,曾軼可在微博發文稱遭到首都機場工作人員的刁難,隨後還曬出了機場工作人員的工作證。18日,有媒體從知情人處獲悉,曾軼可在機場因曾遮臉面積大致機器無法識別而報警,人工干預中,民警對她放行,但她臨走時爆粗口,所以被留下教育。
6月19日早晨,北京邊檢官博發佈通報,稱6月17日下午,曾軼可在邊檢入境現場辦理入境手續時,在進入自助查驗通道後,民警提示其脱帽進行面相對比但她並不配合,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人工複核卻遭其爆粗口,遂將其帶離通道並指出錯誤。但她仍不服從檢查並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值班領導對其批評教育後予以放行。北京邊檢表示,對於曾軼可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隨後,國家移民管理局轉發北京邊檢對曾軼可機場衝突事件的情況通報,並配文稱:“讓執法者腰桿更硬,讓守法者心裏更暖 。國門神聖,法律莊嚴!”紫光閣、共青團中央等官博同樣轉發了這一回應。而曾軼可早前指責邊檢人員“蠻不講理,私用職權”以及曬出邊檢人員證件照的兩則微博,目前都已刪除。
對比這件事,我們來看一篇北京晚報半年前的報道:
日前,一女子在首都機場T2航站樓辦理出境邊防檢查手續時,因辱罵邊檢執勤民警而構成擾亂口岸秩序,被邊檢機關依法調查處理。記者上午從北京邊檢總站獲悉,該名女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關規定,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2018年12月26日中午11時05分,一女子來到邊檢民警驗證台前辦理出境手續,因其所持證件系2014年申領,證件照片與本人現在相貌存在一定差別,執勤民警在人證比對時,按照程序,請示執勤隊長進行甄別複核。
甄別複核過程中,該女子反覆催促快一點查驗。11時06分,執勤隊長完成人證複核,並交予民警繼續辦理邊檢手續。因人證複核工作等待了1分鐘,該女子使用“有病”、“傻X”等不文明語言辱罵民警。
經辦案民警調查取證,現場的視頻監控記錄了該女子所有的不文明用語,聲音清楚,影像完整。執勤民警始終保持理性平和,專注於查驗工作,未對不文明用語進行回應。執勤隊長及時指出並制止了該女子的不文明用語行為。
該女子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北京機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依法對其進行口頭傳喚調查。
據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對出境入境人員實施邊防檢查,對口岸限定區域進行管理,是邊檢機關的法定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給予警告處罰,可以並處兩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經調查取證,當事人對執勤民警使用侮辱性語言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邊檢機關依法決定對該女子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據悉,2018年以來,首都機場口岸先後處置多起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案件。極個別出入境人員或因未經批准進出限定區域、或因辱罵執勤民警、或因不按規定侯檢,被邊檢機關依法調查處理。
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提示廣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入境時,服從邊檢機關管理,配合邊檢機關實施查驗,是廣大出境入境旅客的法定義務,執勤民警是代表國家行使國家主權。出境入境人員如果在檢查中認為邊檢民警執法不當或自身權益受損,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反映情況表達訴求,決不能逞一時口快,使用不文明語言辱罵邊檢民警。要自覺遵守出境入境的相關法律規定,避免因為出現違法行為而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