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子女跳河自殺被救後,女子因故意殺人罪獲刑四年!_風聞
皮皮蟹的忧桑-2019-06-19 17:07
近日,湖南隆回縣人民法院對“女子攜兒女輕生一案”公開審理,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此前,被告女子與家人發生爭吵產生自殺念頭,將6歲兒子和8歲女兒強行扔下河後也跳河自殺,路過羣眾發現將三人救起。
據隆回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隆回縣一名女子因為和家人發生爭吵鬧矛盾,竟在嚴寒的冬天將一雙兒女推入冰冷的河水中,自己也跳河輕生,幸被不少好心人發現並及時救起。近日,隆回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帶兒女跳河輕生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2019年2月13日,被告人歐陽滿鳳與婆婆、弟媳、丈夫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當天晚上,歐陽滿鳳想不通,產生了自殺的念頭,考慮到兒子只有6歲、女兒只有8歲,怕其死後受人欺負,遂決定帶兒子和女兒一起去死。2月14日中午,歐陽滿鳳騎摩托車帶着一雙兒女來到荷香橋鎮唐家山大橋上面,拿出手機錄好小視頻併發了微信朋友圈,哄騙兩個小孩説河裏有魚抓,不顧兒女的強烈反抗、哭泣,先後強行將一雙兒女扔下河,接着歐陽滿鳳也從橋上跳下河自殺,被路過羣眾發現後,將三人救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歐陽滿鳳故意殺人,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歐陽滿鳳在故意殺人犯罪過程中,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歐陽滿鳳與被害人系母子關係,其犯罪行為也得到了家人的諒解,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據此,隆回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歐陽滿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來源:頭條新聞、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