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曾軼可向警方道歉:“願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後果”請立刻滿足她!_風聞
水母真探社-水母真探社官方账号-警事时评微信公众号:水母真探社(SMZTS88)2019-06-19 15:11
剛剛,也就是6月19日下午13點18分,曾軼可在微博上發表了一則道歉聲明,大家感受一下:
而就在曾軼可道歉之前,北京邊檢發表了一則情況通報:
顯然,曾軼可會發表道歉聲明,和北京邊檢發表的情況通報中的最後一句話有關:“對於曾某某在網上披露我單位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曾軼可道歉了,那麼還需不需要法律追究呢?
道歉了就完了嗎?
道歉了就過關了嗎?
對警察説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干嘛呢?
據水母所知,6月17日當天,在首都機場邊檢處,曾軼可辱罵了民警,用詞包括“我CAO”。
對民警説“我CAO”,道歉就可以解決嗎?
如果因為她是明星,就可以原諒,那麼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是否不公平?
如果因為她是明星,就可以在對警察説“我CAO”之後大搖大擺回家,完了繼續發微博公開胡懟,並且曬出民警的證件,那麼我國的法律,是不是就成了笑話?
如果因為她是明星,就可以原諒,那麼對於中國220萬基層民警來説,是否會寒心?
而就在曾軼可發佈了這則不痛不癢的道歉聲明之後,水母特意去查看了曾軼可微博的相冊:
水母驚訝的發現,曾軼可居然還在相冊裏保留着那兩張民警的照片:
大家可以從水母的截圖中看出,水母截圖的時間,是今天下午1點41分。
而曾軼可發表道歉聲明的時間,是今天下午1點18分。
嘴上説道歉,但是相冊裏還保留着曬出的民警照片,甚至保留着那些話語:
嘖嘖嘖,這是無心之失嗎?
在此,水母懇求國家移民管理局和北京邊檢,不要再“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了,請立刻採取行動,滿足曾軼可“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後果”的願望。
立刻,馬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