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三權分置”之後,“經營權”和“承包權”的新矛盾_風聞
西坡瓜皮-2019-06-19 00:52
廣大農村的土地改革,經濟振興,關係我國能否順利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階段性目標。
但是自從實行分田到户、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實現了一輪大發展之後,農村改革就陷入了困境,一直鮮有進步。
目前,國家針對農村改革提出農地“三權分置”的政策,目的是將“承包經營權”分置為“承包權”和“經營權”,使土地可以自由流轉,通過“經營權”流轉獲取收益,但這個過程“承包權”如何保障將面臨很多問題,反過來,如果對“承包權”過度保障一樣會阻礙“經營權”的順利流轉。“經營權”和“承包權”屬於不同主體時將會出現許多前所未見的新矛盾。
這些新矛盾,需要大討論,需要大家的集思廣益。
我先來扯一扯。
我的想法集體化+商業化。
一、集體化
新中國農村土地改革前一階段經歷了從集體到個人的過程,現在可能是時候從新由個人轉向集體了。前一階段從集體到個人是提升積極性,解放生產力的。但隨着社會與科技的發展,我們進入了規模經濟的時代,個人單打獨鬥反而成了限制生產力發展的阻礙。
二、商業化
引入商業化思想對農村進行改革。商業化有利於吸引人才和資本,這對當前農村的改革很重要。
具體操作:
假如,一個村擁有100户,每户10畝地,共1000畝地。
將此村莊1000畝地的“經營權”打包,成立村集體所有公司。
將1000畝地地“承包權”轉化為股份,每畝10股,每户可分得100股,此村莊共10,000股。
農户可憑“承包權”股份優先兑換土地“經營權”,可以1股兑換0.1畝地,也可以35股兑換3.5畝地,當然也可以不兑換,未兑換的土地憑“承包權”獲取股份分紅。(農村有許多人是喜歡留一點點土地在手裏,種點菜口糧什麼的)
所有未兑換土地由集體公司集中經營,公司成立專業化管理團隊,優先僱傭此村莊農民。
至於集體公司如何經營,是走農場道路,建工廠還是做其他什麼這些需要因地制宜,需要更多更具體的討論,就不展開了。
總之,農地“三權分置”之後,面對“經營權”和“承包權”的新矛盾,可以嘗試用集體化+商業化的方式來解決,當然這個方法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需要更多的專業知識,可以説是目前廣大農村基層幹部所不具備的,大學生村官倒是可以有更多發揮餘地,但也面臨經驗和能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