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被滲透的情況_風聞
崔紫剑-自由撰稿人-一个油腻的中年胖纸,喜欢胡说八道,自以为是。2019-06-20 14:00
這是去年的一篇文章,現在看來,依然適用。
目前我國的大量法律,都是由西方法學背景的專家學者們制定或參與制定。而西方法學思想源於西方文化和西方制度。這就導致了我們的法律在很多方面,出現了與我們的文化和制度格格不入的情況。這也是為啥很多判決羣眾不接受的原因。
而在法學教育過程中,真正符合我們文化習慣的中華法系其實是處於邊緣狀態的,並不被看中。然而實際上,在民法和刑法領域,我們有一些自己特有的內容,現在看來也是有借鑑意義的…… 不過説這些也沒啥用,中華法系依然是被邊緣化的。
這種狀態下法學教育的結果是……學的越好,我們就會感覺越反動的……同時,這些法學生們一旦接受了那套理論和邏輯,就很難再從裏面跳出來,也很難再有什麼改變,排他性極強。因為根源是文化差異和思維方式的差異性。
所以,有的時候他們會提出一些我們感覺荒謬的觀點。而最直接的提現,則是處處講究於國際接軌,卻不考慮我們自己法學的獨立性,更不必説去主導了。簡單點兒説,基本上就成為了西方法學的應聲蟲。
這個,實際上是意識形態的滲透。很多年前,我曾經和幾位法學生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問他們法律和文化的關係,法律是否會對文化進行逆向改造時,他們大多閉口不談。
這種滲透,不僅僅是在法學界。醫學界同樣明顯。糟心就糟心在這倆我都學了……而我因為先學了中醫,所以我的思維方式和知識背景就很難去和一些法律相契合,在學習法學時,經常精分……
真正的文化自信,是基於我國文化土壤和制度,制定符合我們自己文化實際和制度的法律;而核心多次強調過依法治國要以我國文化和制度為基礎……
不過法律界基本上屬於是針插不進水潑不進。法官們基本上是教條多一些,怕背惡名;檢察官們卻一個勁兒的在找對嫌疑人有利的內容,而且很怕擔責;律師們,有良心的,會盡可能的用符合我們文化的方式去解讀,儘可能的讓判決沒人罵。而沒良心的,則是和西方的律師沒啥區別了……所以這也是為啥那麼多推牆沉船的都打着律師旗號的原因————因為西方的律師是可以治國的,他們要的是政權。
這就是為啥我總是呼籲網友們重視人大政協,一定要參與國家管理和建設的原因!人大的職能決定了我們可以去修改法律,可以對法學教育提出合理的意見建議。
所以説,如果網友們自己不重視不去佔,別人就會重視就會去佔,那制定出來的法律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就肯定是有利於別人的。
道理講了這麼多,就這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