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習哲學的三點看法_風聞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2019-06-20 10:56
昨天在上課時,我無意中稱自己為“哲學家”,説“對某某問題,我們哲學家是怎麼看的”,意識到失言,急忙改口説:“理論工作者”。
其實我後來一想,眾所周知,“哲學家”是philosopher,是“愛智者”的意思,因此不管成就多大,只要“愛智”,是可以稱為philosopher的。但轉念再一想,如果這樣的話,那幾乎人人都可以説是哲學家了,因為人人都可以説自己愛智慧,沒有誰説自己愛愚蠢的,而我之所以説“我們哲學家如何如何看這問題”,意思是説“哲學家”的看法比起別人來具有權威性,或者至少更值得重視——但如果人人都是哲學家,這個與眾不同的權威性又從何而來呢?
糾結一陣的結果,就是“隨他去”。這説來説去,不過是我自己給自己戴了一頂高帽子,戴了就戴了吧,自己開心就好,誰還真的把你當個什麼了呢?
不過話説回來,我在讀書和思考中發現,自己的不少想法,和一些哲學大家還真是比較接近的。比如張岱年先生説的中國哲學的唯物論傳統篤實可貴,與西方的唯物論相比,饒有特色,值得大大發揚;中國的新哲學應該把辯證邏輯和形式邏輯相結合,既要有辯證分析,也要有邏輯分析,等等。這都是我在讀書過程中深淺不一地有切實體會的,因此一看到或者再次看到張岱年先生的這些話,油然而生一種會心之感。
我自己學習哲學,有三點體會,不惴冒昧,妄言如下:
1.哲學應該“樸實有味(王船山語)”。很多人總以為“哲學家都是瘋子”、“哲學都是滿紙滿篇的抽象晦澀讓人看不懂的東西”。 這種看法是很片面的。
哲學的本質是很樸實的:它研究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的最一般規律,而這些一般規律,實際上是時時處處都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以及我們對現實生活的本能的、直觀的、自然的反映中體現出來的。
比如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中指出:
“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歷史的發展規律,即歷來為繁蕪叢雜的意識形態所掩蓋着的一個簡單事實: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後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質的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一個民族或一個時代的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便構成基礎,人們的國家設施、法的觀點、藝術以至宗教觀念,就是從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而,也必須由這個基礎來解釋,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做得相反。”
——請注意,恩格斯在這裏把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概括為是對一個“簡單事實”的發現:“人得先具有一定的吃喝住穿等物質生活條件,才能去幹別的更加“高大上”的事情。”這看起來是多麼簡單、樸實乃至微不足道,然而歷史唯物主義就建立在這個最樸實也因而最頑強、最顛撲不破的事實上,它就是對這個事實的合乎邏輯的理解和展開。好的哲學,一定不是故弄玄虛,故意要人不懂的東西,一定不是故意標新立異,故意要與人的生活常識相違背的東西,而必然是這樣用根系牢牢地抓住全部現實世界和現實生活的深厚土壤,從中吸取營養而一寸寸長出來的參天大樹。
2.要正確對待歷史上的哲學家。説了第一點之後,我們又要明白,歷史上的很多哲學家例如康德、黑格爾等人的著作,給人的感覺的確是艱深晦澀,不易看懂,乃至難以卒讀的。哲學給人的那種高深莫測的感覺,多半就來自這些人。——那麼,按照第一點所講的,難道這些就是“壞”哲學嗎?
我認為,在某種意義上,這些的確是“壞”的哲學。馬克思主義以前的哲學,由於階級立場的限制,由於不重視或者不懂得科學的實踐觀,因此在自己的論證過程中,不得不大量地、有意無意地藉助於獨斷乃至於詭辯的方式。本來説不通的道理,硬要説通,就難免要用到詭辯;本來是片面的、相對的東西,硬要説成全面的、絕對的,就難免要以偏概全,採取獨斷論的方法。
例如黑格爾曾經批判康德“統覺的本源的綜合統一”中對““我思”必須能夠伴隨着我的一切表象”的論證,其實是同義反復和循環論證。我國著名的德國古典哲學研究專家鄧曉芒教授認為:這是因為康德沒有很好地區分“我思”的表象意義和能動意義,總是把後者也還是理解為一種固定的“框架”、“形式”。
但鄧教授説,黑格爾後來就“完全克服”了這個侷限性——這卻是我不能完全贊同的。我認為要完全克服這個侷限性而充分理解自我意識的能動性,恐怕得等到馬克思的科學實踐觀問世,因為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指出,包括黑格爾在內的唯心主義哲學家,確實發展了能動性,但只是抽象地發展,因為他們不懂得感性的實踐活動的意義。馬克思主義認為,真正的能動性應該是感性的、實踐的,並不是能夠在思維中產生表象、聯結表象就叫能動性,在實踐中創造出新的物質才是真的能動性。
總之,康德、黑格爾這樣的哲學家的艱深晦澀,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研究的問題確實極為複雜,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確實有很大的不科學性——而他們似乎又意識到了這些問題(例如意識的能動性問題)其實沒有被他們完全解決(他們也不可能完全解決),但他們還是要不顧一切地試圖“完全解決”(這是所有哲學家的一種不可遏制的強烈慾望)它,或者至少讓它們看上去被“完全解決”了,以給自己一個交代,這樣,他們就不能不進行各種跌跌撞撞的嘗試、掙扎,乃至藉助於循環論證和詭辯來擺脱困境。——這就讓他們的著作經常呈現出含糊晦澀的面貌。這也就是馬克思在談論黑格爾的時候為什麼將他的思辨稱為“醉醺醺的思辨”、“戴着睡帽”的思辨。
這些“不樸實”的哲學家,在那樣的歷史侷限下,進行這樣艱苦卓絕的探索,是值得高度尊重的。他們的思想,成果固然是沉甸甸的,失誤也決不是輕飄飄的,決不是無稽、無聊的。
但是,我們也正應該用一種“樸實”的眼光來認真打量、分析他們的思想大廈,才能發現他們關心的那些問題究竟有怎樣的歷史和現實背景,發現他們的東西究竟哪些是向前的進步,哪些是在徘徊乃至倒退,哪些地方還可以給我們今天提供新的啓示。——對這些哲人,我們不應該把他們已經很晦澀的東西弄得更加晦澀不堪(現在確實有這種傾向,有的談黑格爾的文章,寫得比黑格爾本人還要雲山霧罩)令人不知所謂,而是要用我們的歷史感和生活經驗將它們重新激活,讓它們在實踐和反思中,變得清澈明朗起來——我確信,黑格爾和康德即使再生於今日,看到我們做到了這一點,他們會感到驚喜,而不是覺得自己“掉了價”。
3.哲學要注意“留白”。哲學思想需要做到全面、深刻、透徹,並且應該給出充分合理的論證過程。但我們要注意,這都是有限度的。和某些人討論哲學問題的時候,當他們不贊成我的某個觀點時,就喜歡問:“你對某某(例如物質)的定義是什麼?你怎樣論證世界上一切現象都是如此?”這類問題當然是可以問的,但是必須有個限度。例如“物質是什麼?”我們回覆“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之後,如果還要追問“客觀實在是什麼?”,可以回答“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如果還要問“什麼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實際上,這就慢慢開始越出純理論的界線了。
對很多概念、原理的理解,最終其實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是一個自己在生活中進行反思、體驗的問題。——如果不承認這一點,很多問題就會變成沒有意義的。哲學家沒有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話都講完,有些話是要留給科學家去講的,有些話是要留給人民羣眾去講的——哲學家必須認識到自己理論思辨的邊界,必須知道在什麼時候必須保持沉默。
當然,這個“保持沉默”,並不是像維特根斯坦所説的那樣,就對那些“不可説的東西”無可奈何了,而是説,這個時候,你需要傾聽,需要行動,或者需要直面和理解別人的行動。
任何哲學中,都會有“沉默”的部分,就好像任何書法作品都會有“留白”一樣,這些“留白”並不是哲學的缺陷,而正是它的生命力所在——沒有“留白”的書法作品,只能是一團漆黑,毫無意義和韻味。
總之,哲學是對世界、生活的一種深刻的把握,但這個深刻,是不失其正常和健全的。嚴格説來,一個哲學家其實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可以自炫於人的東西,他的艱澀,其實來源於生活,也必然化解於生活。
你可以看長江雖然有兩岸壁立千仞、雲遮霧繞、窒礙不通、艱難行進、百轉千回的段落,但最後不還是坦坦蕩蕩、毫無保留地奔向大海嗎?

長江與大海的關係,這即是哲學與生活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