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迷霧】四二、明明是將兇犯”送台“的小問題,為何發展成將港人”送中“的大問題_風聞
夏朝之音-夏朝之音官方账号-中国立场 民族情怀 国际视野2019-06-20 07:12
台獨為與港獨合流,不惜讓整個台灣人民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鎖。
香港民主派”反送中“的實質是想製造港獨事實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天(15日)宣佈,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
得悉林鄭月娥宣佈暫緩修例的決定後,支持修訂《逃犯條例》的香港民眾與民間團體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至此引發香港社會激烈對抗和全球高度關注的有關《逃犯條例》的修例工作宣告基本失敗,殺人逃犯可以繼續窩藏在香港不受懲處,受害者將沉冤到底。
修例為什麼要會失敗呢?是因為內容有損港民利益了嗎?
當然不是,正是為了港民利益,堵塞法律漏洞,將兇犯逃犯及時繩之以法,替受害者討回公道,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港府才啓動修例工作,且簽名支持修例的人數遠遠大於上街反對的人數。
所以港府這個暫緩修例的決定,顯然是迫於社會壓力而作出的,準確説是迫於民主派的反對壓力,但港府説的卻是為“讓社會盡快恢復平靜,以及避免再有執法人員和市民受到傷害”,這是置廣大港民的切身利益於不顧,在客觀上是迎合了少數民主派。
但民主派絕不會因為港府暫緩修例,就會輕易讓步的,相反只會得寸進尺,因為他們要反對的並不僅僅是港府修例,而是根本反對港府,進而反對中央政府,他們一直把與港府的博弈和對抗當成是與中央政府較量的籌碼。
只要港府行政長官還需要中央政府任命,那他們就有反對的目標和理由,他們就是要造成港府與中央脱鈎的事實,這才是港府施政經常遭到民主派反對的主要原因。
事實上,民主派反對修例的口號就已經充分凸顯其對抗中央,分裂國家的政治圖謀,這與台灣民進黨慣用伎倆如出一轍,“反送中”,旗幟鮮明地將香港與中國割裂且並列,這是公開的港獨分裂行徑,否則如果真的是出於對香港民主自由司法的關心,出於對港民權益的維護,即便不同意修例,頂多也是”反送陸“,而絕不會是”反送中“。
廣大香港市民,特別是年輕港人的口吻越來越台灣化,或者説越來越獨化了,卻不僅不受任何制裁,反倒成為其政治資本,已是不爭的事實,這也給了民主派更多“港獨可以成功”或“港獨台獨可以合流而無事”的想象空間。
所以,雖然港府修例失敗,民主派的街頭運動再次獲勝,但打着“反送中”旗號的分裂活動,並不會就此停止,民主派絕不會善罷甘休,當年佔中沒有達成的政治目的,一定會通過各種形式的街頭運動再次謀求實現的可能。
事實上,反對派的政治要求早就遠遠不只是反對修例這樣一件合民意得民心的小事了,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機會,散佈謠言,抹黑港府,詆譭中央,勾結外敵,製造香港混亂甚至動亂和暴亂,令港府倒台,讓民主派上台,引國際反華勢力關注施壓甚至介入,逼中央撒手,造成港獨既成事實,才是他們的終極目標,這也是一切因港府合法施政竟然經常引發香港社會激烈對抗的根源所在!香港國民教育計劃擱淺,基本法23條立法至今不成,甚至連港珠澳大橋都因民主派的政治操弄而推遲了兩年,差點建不成了(利用了一個無知無識的老太太),都是這個原因導致的,它與香港人民的利益不僅無關,甚至根本相悖,而只與政治有關。
因此,儘管林鄭月娥15日宣佈暫停修例二審程序,但16日的”反送中“遊行示威活動繼續進行,而且還變本加厲,示威者又提出了新的政治要求,即要求林鄭月娥下台,要求撤回港府早前示威動亂定性,要求撤回修例議案(而非僅僅是暫停)。這些要求是不是似曾相識呀。
民主派的反對活動在港府步步退讓中,步步緊逼,而不出所料,港府在民主派製造的社會和輿論壓力面前,不斷讓步,不斷後退。香港大規模的衝突對抗,已經讓人忘記修例的初心,也掩蓋了民主派的發動街頭運動真正的政治訴求。
港府束手無策,無論做什麼都被輿論和媒體一頓臭批,怎麼做都好像不對。
(6月16日香港再發反送中大遊行)
台灣積極”反送中 撐香港“究竟是為哪般?
與此同時,令常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台灣社會竟然也發動了聲勢浩大的所謂“反送中 撐香港”的聲援活動,參與者有很多未成年的學生,台獨政黨民進黨和時代力量也均積極響應和參與,並發表了貌似佔據了道德高地的講話,但難道他們不知道港府修例正是因為兇手在台灣殺人卻又囿於法例限制無能為力引而起的嗎?台灣為殺人兇手撐腰,讓受害者蒙怨,其反對香港修例究竟是為哪般呀?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説“再一次告訴林鄭月娥,你竟然把這次‘反送中’修法,拿台灣當遮羞布。我告訴林鄭,你需要一個下台階,台灣不會給你下台階,你這種行為在台灣,我們會讓你下台,而不是下台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對港府喊話,如果要暫緩修法的話,最後能等到明年一月台灣大選時,到時候看看有哪些政黨不敢出席,他也呼籲蔡政府要針對台灣的《港澳條例》18條修法。《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徐永明:“接下來會整肅、會清算,所以,時代力量認為陸委會要動起來,《港澳條例》18條要動起來,如果有香港朋友被整肅,台灣要施予援手。”
説的好恐怖呀,真是嚇死膽小的寶寶了,反送中更是必須的了。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透過視頻對台灣聲援香港發表談話。
三名高中生自發地從桃園中壢上台北聲援香港
在台港生與台灣所謂公民團體發起聲援香港活動
學生髮揮創意,以簡報自制雨傘“撐”香港
國立台灣中央大學學生自發連署聲援香港
他們的要求和對修例後果的描述與香港民主派的要求和描述如出一轍。
台灣地區領導人的熱門人選,蔡英文柯文哲韓國瑜都無一例外地表達了其對香港“反送中”的支持立場,韓國瑜更是藉機唱獨台大戲。稱其“捍衞中華民國的決心不容懷疑”,“捍衞台灣民主制度的決心不容懷疑”,以及“捍衞台灣生活方式的決心不容懷疑”。同時,亦希望港府能做出讓香港民眾安心的決定。
不知道韓國瑜説的這個”讓香港民眾安心的決定“是什麼?是讓兇手永遠逍遙法外的決定嗎?是讓香港成為兇手和犯罪分子避難的天堂嗎?
空對空而又失敗的輿論戰
照現在的發展趨勢來看,如果反對派的要求不能全部或大部分滿足,香港今後的週末極有可能演變成法國週末的黃馬甲運動,雖然二者有本質上的不同,但形式有可能趨同,這與港府輿論戰的失敗不無關係。
如果從整個事態的演變發展來看,就會發現一個很奇妙的現象:民主派説修例是”送中“,就是中央政府隨時可以來港抓人,香港會人人自危,沒有民主自由與安全,香港必將陷入”黑暗前途“,所以必須堅決反對;全世界的媒體(自然包括台灣但不包括大陸)也都這樣報道着,這樣關注着;港府分辨説修例是補漏洞,求公義,不是”送中“,請不要曲解,但好像沒人聽,更沒人理睬,因為為什麼修例不是”送中“,港府始終沒有説出個讓不明真相羣眾都通俗易懂的所以然來!
於是貌似誰也説服不了誰,港府的合法合理施政行為就被無線上崗,政治不正確,雖然民主派描繪的哪種非常令人恐怖的黑暗場景只不過是他們危言聳聽的假設(欺騙),但貌似政治正確,而港府那種恐怖黑暗的場景不會出現的辯駁似乎更是想象中的假設場景。
因為沒有修例,直接的法律後果尚沒有事實顯現,在不明真相的羣眾看來,負面的假設場景總是比正面的假設場景更令人印象深刻,雖然老百姓對雙方的説法均無法證實,但好事不出屋,壞事傳千里,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為了避免自己因説了一句自認為大陸不喜歡的話而被抓回大陸去坐牢的風險,是寧死也要反對修例的(確有一反對修例者在懸掛”反送中“橫幅時不慎墜樓死亡)。
但是,這就是這次街頭運動最奇妙的地方,普通不明真相的港民隨大流自己就嚇死自己了(拿錢上街的不在此列),民主派要就是這個恐嚇效果,但遺憾的是,在整個事態不斷惡化的過程中,港府竟然沒有一個人出來説清當務之急的大事,卻在假設場景上與民主派糾纏不已,事態的發展就只能朝民主派指引的方向發展了。因為與港府在假設場景上糾纏,正是反對派設計的話題陷阱,可惜,港府是越陷越深,最後不能自拔,最後只能妥協,放棄修例。
那麼,當務之急的大事是什麼呢?又該怎麼説呢?
其實很簡單,無需講那些大而空的道理,也無需專業的修例條文解讀,只需緊急追問如下兩個現實問題就行:
1、在台灣殺了人又逃回香港的兇犯陳同佳究竟要不要繩之以法?
2、受害人潘曉穎的冤屈要不要伸張?
凡是關注關心修例的人,對這兩個問題,都必須要面對和回答,尤其是反對修例的民主派及其支持者,因為這是最基本的人性與良知問題,是善惡問題,是非問題,與政治無關。
相信即便是最堅定的反對派,恐怕也沒有任何人敢給出否定答案,否則,他也就徹底暴露了,人民反而更容易看清其真面目,他們的目的就更難實現了,出於風險考慮,他們也只能給出肯定答案了。
但只要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如何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如何讓受害者的冤屈得以伸張,受害者親屬得到基本的慰藉而不是繼續的得到傷害?就是不言而喻的了,明確的答案理應讓那些高喊”反送中“的人士明確給出!
台灣“反送中 撐香港”的政客和青年,也理應將心比心地給出明確額答案!
這本是一個非常具體的案例,必須找到具體明確的答案和解決方法,修例本就因此而起為此而來的,但是香港民主派卻故意將之曲解成剝奪港人自由的”送中“條例之後**,這兩個簡單而又緊急的問題竟然從此被人遺忘了,沒有人再去過問受害者的冤情,沒人體會受害者家屬對兇手恨之入骨的感受,也沒有一家媒體替受害者家屬發聲,大家按照民主派的欺騙描述,紛紛把自己代入成民主派描繪的黑暗前途中那個被隨意逮捕的虛擬人,一想到此就不寒而慄,但就是沒有一人把自己代入成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角色,沒有人去體會受害者家屬的真實感受,於是大家都站着説話不腰疼,民主派為了政治利益發動“反送中”的街頭運動,不明真相的羣眾和別有用心的政客們為了“反送中”而上街“反送中”,而港府則為了修例而修例,最後不得不放棄修例。**
試想,如果在記者會上,港府請出受害者家屬面對媒體記者冷血無良的提問;在人潮洶湧的街頭,在民主派振振有詞的“反送中”煽動中,也請受害者去問問民主派的街頭勇士們,他們打算如何將兇手繩之以法,替死者洗冤,替社會伸張正義?請媒體記者問問受害者家屬對對修例的真實看法,對任何反對修例或有疑慮的媒體和政客,也都請對方先回答以上兩個問題,只要他們的回答能讓受害者家屬接受了,港府就絕不再堅持修例,港府還至於會如此被動嗎?
事實上,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如此的簡單直接,根本無需任何專業知識或高深的法律知識,憑良心道德和法律常識即可以做出正確回答:必須將兇手引渡回台灣受審!受害人的冤屈必須得到伸張!
因為,這是文明法治社會最基本最起碼的底線要求。
可惜港府沒有提供這樣讓民主派和反對修例者回答以上問題,展示其基本底線的機會!港府的應對基本都是唱高調,講大道理,完全是放空炮,空對空,港府越空,民主派就越得勢,港府就越被動,輿論上就越不利,全世界不明真相的人就都發現,港府好像是真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虧心事!
於是,黃泥巴掉褲襠裏了--不是屎也是屎,港府怎麼都説不清楚了,除了暫緩(實際就是放棄)別無他策了。
明明是“送台”的小問題,緣何變成“送中”的大問題?
但引渡兇手,將兇手繩之以法是人民最樸素最基本的底線願望,不能滿足人民的底線願望,港府就是無能,就是失職。
而要引渡兇手,就不能修改逃犯條例!否則,按照香港現行法律,兇手只能逍遙法外!這樣兇犯還不得快活死呀!受害者家屬不得傷心死了嗎!
所以,港府修例不僅不是見不得人的虧心事,反而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大好事,是義之所在,職責所在,義不容辭的。
因為,不修例,法律效果只能是:受害者冤死了!兇手逍遙死了!
而一旦修例成功,第一個法律效果就是將兇手必遣送回台灣,而不是送回中國大陸,以後再也不會有人異地肆意殺人,逃來香港避禍的僥倖了。
因此,修例明明是現實中將兇犯”送台“的小問題,現在竟然被炒作成虛擬的將港人”送中“大問題!
台灣的政客政黨居然也能喊出”反送中“的口號來,還能策動大量的大中學校學生成為”反送中“遊行示威的主力軍,甚至還假惺惺地要求“港府能做出讓香港民眾安心的決定”,這人的良心得要多壞才能説得出口呀!
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人類文明社會的悲劇沒有比這個更可悲的了,而這種悲劇竟然在港台接連上演。
可見,在政治操弄之下,是非標準,善惡標準不僅僅是完全不分了,而且是完全顛倒了,台灣還好意思説自己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真正繼承者嗎?中國傳統文化何時是這樣的善惡不分是非不辯呢?
全世界(大陸除外)的媒體居然也都對港府修例反對得振振有辭,竟無一人對受害者發出正義的呼聲,似乎反對就是佔據了道德高地,這個倒不奇怪,雙標本來就是他們一貫的做法。
但香港修例明明是為了將逃犯“送台”,緣何變成了將港人“送中”?明明是為了將在台灣殺人逃回香港以逃避懲罰的兇手遣送回台灣受審,才不得不修例的,但民主派鼓動香港人民上街反對修例,就是反對將兇手繩之以法,甚至不惜為此發生流血衝突,這除了是受政治利益驅使之外,也是因為類似的悲劇沒有降臨在自己頭上。
台灣民進黨當局也不分青紅皂白反對香港修例,無疑也是反對將兇手繩之以法,卻將台灣置於善惡不分,是非不辨,反人倫喪道德的醜惡境地,甚至還以一副佔據道德制高點的面目出現,並鼓動年輕學子參與其事,同樣是因為除了台獨的政治利益驅使之外,也是因為類似的悲劇也沒有降臨在這些鼓動者自己頭上。
真的很想問問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如果她的至親(如姐妹女兒)在香港被其男友殺害,兇手逃回台灣,卻因港台沒有引渡條例而致使兇手逍遙法外,她還能大言不慚地要求林鄭月娥下台嗎?
這樣的問題真想問到台灣每一個支持“反送中”的人物,希望聽到他們真實的回答,這些人包括但不限於蔡英文,柯文哲,韓國瑜,郭台銘等人。
同情心,同理心喪失殆盡,倫理道德置之不理,是非善惡顛倒錯亂,還冷漠無情,不將心比心,這還算是人嗎?可悲的是台灣的青年學生越來越多地開始變得如此善惡不分,冷漠無情,但台灣媒體和民進黨當局竟然將他們視為台灣的未來,台灣的希望。
我為台灣人民感到悲哀。
因為,他們正在聯手香港的民主派,教唆港台的青年一代,在全世界上演的一曲極其醜陋的劇目:造反有理,殺人無罪!
台獨港獨的政治利益,必須要建立在人民羣眾的切身痛苦之上嗎?
(香港民主派不接受《逃犯條例》暫緩修改,16日繼續舉行大遊行,並要求林正月娥下台,誓將《造反有理,殺人無罪》的街頭運動進行到底)
台灣現在給人如此喪失基本同情心和道德的不良感覺,原不過是被台獨勢力所綁架而已,我相信大部分台灣人民本性是善良的,台獨勢力為其目的不擇數段,如此政治操弄,不過是想與港獨合流取暖,卻不想污染毒害了青年一代純潔的心靈,這樣的台灣還有未來和希望嗎?
所以問題是,善人一旦觸”獨“,就失心瘋般的犯病,喪失人倫道德,不辯善惡是非,變成兇犯的幫兇,這個代價是不是太大了呢?良心何安呀!
希望每個台灣同胞思考一下,特別是在台灣熱衷於在媒體上站着説話不腰疼的台灣年輕人,究竟該如何面對和看待最基本最底線的人類要求:善良與公義!
(2019年6月17日夜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