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親為兒追兇16年:賠多少錢都不要,就要他償命!_風聞
全球路社-你好,清风2019-06-22 20:28
王樺(化名)已經60歲了。一米八的個子,在同齡人中顯得很清瘦。頭髮在兒子林宇遇害的那一年,就全白了,現在的黑髮是染過的,但還是可以看到新長出的灰白色發茬。
他曾是福建福清當地事業有成的那一撥人。早年在日本做裝修建材生意,上個世紀80年代末就在福清市區買了別墅。就在兒子遇害那一年,他還考慮讓兒子到日本唸書,這樣一家人就無需長期分離。
順遂的生活在2001年9月6日終結。當天中午,王樺在福清市讀高二的兒子林宇,在一家枱球館內被連刺數刀,因失血過多身亡。主犯何禮達逃離現場後,在家人幫助下銷聲匿跡,再未出現。
王樺在日本聽説孩子沒了,“眼前一片黑”就暈了過去,直到第四天才掙扎着回國。處理完孩子後事,他開始了尋找殺子兇手之路。


人生剩下一件事
有人説,王樺的人生是現實版的《地久天長》。
王小帥執導的電影《地久天長》中,技術工人劉耀軍原本工作體面,家庭美滿。由於獨生子女政策,妻子打掉了意外懷上的二胎後,失去生育能力。多年後,獨子劉星溺水身亡。
中年喪子之後,他和妻子遠走他鄉,收養長相和兒子相似的男孩,取同樣的姓名。自我放逐了半輩子後,才在時間的舔舐下漸漸癒合傷口。
現實中的王樺恐怕比電影裏的劉耀軍更加決絕。庭審上,他説道:“十幾年來,我傾家蕩產,苦苦追兇,變賣了唯一的別墅和所有財產、積蓄。甚至睡在街上,還想過自殺。”
現在看來,王樺的説辭並不誇張。處理完孩子的後事之後,他到公安局瞭解到兇手“跑了”,就開始着手準備自己去“追兇”。
他拿着警方通緝何禮達的照片,帶在身上每天反覆看,甚至到何家老家村子裏沒日沒夜地蹲守。通過一些朋友、華人工會,把何禮達的照片寄給多個國家的福清老鄉,以防何禮達逃出國門。
他接受新京報採訪時提到一件事:“有一次有人告訴我,在悉尼橋下的咖啡館看到像是何禮達的人,我立刻就坐飛機過去了,在那裏待了一週也沒看到。但直覺告訴我他來過了,我遲了一步,那種感覺很強烈。”
福清的年節很熱鬧。這種熱鬧對於喪子之後的王樺而言,卻是折磨。但他期待何家會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出現在老家,因此又忍住悲涼,在何禮達老家周圍轉悠,通過戴墨鏡等方式偽裝自己,尋覓兇手的身影。
“別人只要告訴我線索,我根本不想靠譜不靠譜,馬上就動身去了。”尋兇的16年,只要有人給王樺提供線索,他少則蹲守一週,多則蹲守二十多天,均無功而返。
長期的風餐露宿、漫長車程,也導致他腰椎問題嚴重。王樺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直到現在,他的精神和身體狀態都很差。
而犯罪嫌疑人何禮達,卻通過非法手段漂白了身份。事發後,他被父親何道明用貨車掩護接送到廣州,又購買“朱軍洋”的假身份證,輾轉多地,結婚生子,安然度過了十幾年。
2017年夏天,王樺打聽到何禮達在廣東打工,多方確認之後,他將信息告訴了福清市公安局。同年9月30日,在深圳布吉街道開電腦維修店的湖南道縣籍男子朱軍洋被抓獲,後經證實為何禮達。
漫長的16年人生,王樺從年富力強的中年人,變成年逾花甲的老年人。回憶起發現何禮達蹤跡到將其抓捕歸案的過程,王樺不願再細細回憶,只感慨道:“經歷的事情太多了,太多了。”
他和妻子已經離婚多年。從他決定讓妻子留在日本,自己回國追兇之時就明白,這個家,真的散了。
賠多少錢都不要

2018年”6月,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何禮達犯故意傷害罪、何道明(何禮達之父)犯窩藏罪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件於2019年3月29日開庭審理。
法庭上,何禮達的辯護人提出,事發當天,是林宇一行人先發起鬥毆,林宇表哥吳峯事先持刀砍傷何禮達。但綜合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證據,法院認為該辯護意見不實,“被害一方不存在過錯。”因此不予採納。
“這個兇手極端地殘忍,把我兒子打得沒有還手能力了,再連刺三刀,刀刀致命……”王樺在法庭陳述中,抹了把眼淚後説道。被害人林宇的母親、已經離婚的妻子在一旁補充道,“兇手當時已經年滿18歲。”
王樺和前妻認為,何禮達不是故意傷害,而是故意殺人,他們反覆強調,“反正家屬就是隻要他死刑。”
何禮達則一次次推翻自己此前對偵查機關的供述,否認自己主動攻擊林宇。儘管最後的陳述中,何禮達拿着事先寫好的稿子,對林宇父母表示了歉意並表示願意賠償,但公訴人認為其庭審供述避重就輕,沒有悔罪表現,更沒有獲得被害人父母的諒解。
最終,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何禮達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何禮達之父何道明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何禮達應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80餘萬元。
判決結果下來後,王樺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賠多少錢都不要”。
王樺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坦承自己在經濟上也有一些壓力,但是兇手家庭賠償的錢,他“再困難也不能要,就要他償命”。王樺表示自己一定會堅持上訴,“所有朋友、親人都支持我。”
王樺的訴訟代理律師、福建善勝律師事務律師陳建華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王樺是比較樸實的人,觀念就是“償命”。但是陳建華心裏也明白,王樺的執着不一定能夠換來他想要的結果。
陳建華認為,如果何禮達當時沒有潛逃,接受法律審判的話,可能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但是隨着我們國家法律的進步,在刑罰上是少殺慎殺,所以這一次能判死緩,福州中院也是頂着很大壓力,主持了正義。”
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馬皚認為,一方面,法院的判決把當時的場景、當事人的年齡、事件起因、初始動機均考慮進去了。
另一方面,王樺的做法可以理解,符合其作為父親的角色責任,只是他投入越多,期望值越高。“他追兇的動機是公平正義,為子復仇。這是理智與情感的衝突,法院只有遵從理智。”
這裏,我支持死刑,立即執行!因為這樣一位父親足夠偉大了,不能因為時間太久,犯人就不該立即償命,16年的時間,被害人家屬得承受多大的痛苦,不立即執行死刑,被害人父母仍舊煎熬!
殺人償命,從古至今。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