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病5價疫苗,想接種但並不容易_風聞
疫苗与科学-疫苗与科学官方账号-2019-06-22 13:56
陶醫生以前一直説,如果一種疫苗同時有國產和進口,那麼選國產就可以了。言下之意,這種疫苗的國產和進口產品,在效果和安全性上沒有實質性區別,那當然選國貨了。
當然,有網友會抬槓説,國產疫苗出了那麼多幺蛾子,你憑什麼還這麼信任國產疫苗?我回答:外行看熱鬧,內行懂門道。
其實,能爆出這些疫苗問題,説明我國的疫苗監管體系仍然非常有效。老鼠屎是有的,但絕對是少數,不能把整缸米都當作老鼠屎。非國產疫苗在國內國外出問題的也不少,只是我國媒體不感興趣或者不夠專業,很少報導而已。
陶醫生推薦疫苗,首先考慮的就是效果和安全性,其次是價格,再次是國產還是進口(這屬於感情判斷,不是科學判斷)。我相信,這個選擇疫苗的關鍵因素排序,是理性的,也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在進口輪病5價疫苗(樂兒德)沒有在國內上市前,我還是堅持推薦國產疫苗,但輪病5價疫苗上市後,我順理成章地改變了我的觀點。
樂兒德在國際上應用廣泛,其效果與安全性的證據非常充分。與國產的輪病單價疫苗(羅特威)相比,樂兒德的保護率在95%以上,而羅特威的保護率在60%~70%。安全性方面,兩者沒有實質性區別。價格方面,樂兒德全程服用3劑的費用(政府採購價846元),與羅特威全程服用4劑的費用(688元)相比,並沒有高太多。
基於上述原因,在輪病疫苗的推薦上,陶醫生優先首選樂兒德,次選羅特威,相信沒人反對吧。而且,輪病疫苗非常有必要接種,讓我們簡單瞭解一下輪病腹瀉的危害先。
輪狀病毒主要危害兒童,特別是嬰幼兒。我國監測發現,輪病腹瀉的確診病例中≤5歲兒童佔92%,≤1歲嬰幼兒佔81%。在我國傳染病報告系統收集到的其他感染性腹瀉病例中,病原體為輪狀病毒的佔比約87%,輪狀病毒也是兒童腹瀉的頭號病因。一項針對輪病腹瀉的研究顯示,在兒童腹瀉中輪狀病毒導致的比例大致在1/3左右。
世界衞生組織估計,2000年全球≤5歲兒童因輪病腹瀉住院200萬人,死亡58萬人,2013年死亡21.5萬人。據估計,我國2003至2012年平均每年輪病腹瀉死亡4060名≤5歲兒童,死亡病例中農村佔93%,城市佔7%。
每克患者大便含有輪病病毒超過1000億個,只要10~100個病毒即可造成感染,且主要通過糞-口途徑傳播。在家庭、幼兒園裏,很容易在短期內造成多個病例。
總體上看,輪狀病毒是一個高感染性,低致死性的疾病。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不發達國家,感染率其實都差不多,輪狀病毒並不特別欺負窮人。
死亡率高的主要是那些衞生條件差的不發達或發展中國家,嬰幼兒因腹瀉導致的脱水或其他併發症無法得到支持治療而夭折。中國的輪病腹瀉導致死亡的概率並不高。
從世界衞生組織推薦各種疫苗的優先級來説,輪病疫苗的優先級也是比較高的,很可能僅次於肺炎結合疫苗和Hib疫苗。
好了,世界衞生組織和陶醫生都非常推薦接種輪病疫苗,在國內當然是應該優先選擇效果最好的樂兒德。我也相信,大多數孩子家長也不差這不到1000元的錢。
但是,萬萬沒想到,想接種樂兒德卻遇到不少障礙,這是什麼情況呢?
第一個原因:樂兒德需要見縫插針
輪病腹瀉主要威脅嬰幼兒,所以為了儘早預防寶寶的腹瀉,樂兒德的接種年齡被要求不得晚於32周齡(大致相當於8月齡)。然而,8月齡以內需要接種的疫苗相當多,如果不能安排同時接種的話,那麼各種疫苗就要各顯神通了,必須見縫插針地接種。
在已有的白百破疫苗、脊灰疫苗、肺炎13價疫苗、Hib疫苗、流腦AC結合疫苗、流腦AC-Hib疫苗、四聯疫苗和五聯疫苗面前,樂兒德作為後來者,很難競爭到一個間隙去接種。
非常擁擠的8月齡內接種計劃
與羅特威相比,樂兒德甚至還處於劣勢。因為羅特威只滿2月齡起需接種1劑,後續3劑都要間隔1年才接種,而1歲以上安排接種時間則寬裕很多。樂兒德需要在8月齡內安排3劑,很多接種醫生並不願意這樣密集地接種,所以反而是羅特威有優勢(不過羅特威的升級版會是2、4、6月齡各接種1劑)。
樂兒德在上市前,當然也已經預見到這種激烈的疫苗競爭會對後來者非常不利,所以在上市前的Ⅲ期臨牀試驗中,增加了與脊灰口服疫苗和白百破疫苗同時接種的研究,結果是:樂兒德與脊灰口服疫苗或白百破疫苗同時接種,在安全性和效果與分開接種沒有實質性區別。
然而,由於條件限制,樂兒德與肺炎13價疫苗、Hib疫苗、流腦AC結合疫苗、流腦AC-hib疫苗、四聯疫苗和五聯疫苗等的同時接種並未被研究。在國外,樂兒德與肺炎13價疫苗、五聯疫苗同時接種非常普遍。
尷尬的是,我國的肺炎13價疫苗和五聯疫苗在説明書裏都提到:暫不推薦在國內與兒童常規疫苗同時接種(肺炎13價疫苗提到可以和輪病疫苗同時接種)。不過,説明書裏也同時提到在國外確實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
各廠家的Hib疫苗説明書(巴斯德、史克、諾華、蘭生、沃森、綠竹、民海)裏均提到:Hib疫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時,需要分不同接種部位(這實際上是允許同時接種,難能可貴)。
2家(沃森、綠竹)流腦AC結合疫苗説明書則提到:流腦AC結合疫苗應儘量避免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羅益的説明書裏未提及同時接種問題)。
綠竹的流腦AC-Hib疫苗説明書這樣表述:流腦AC-Hib疫苗儘量避免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如果必須,選擇不同接種部位。
民海的四聯疫苗説明書提到:四聯疫苗暫不建議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史克的四聯疫苗已於2010年從中國退市,當時其説明書裏提到:國外可以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國內未作研究缺乏數據(沒有説不建議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
麻風疫苗和乙腦活疫苗説明書裏都提到:需要與活疫苗間隔1個月接種(輪病5價疫苗是活疫苗)。
可以看到,除了Hib疫苗表現友好,其他該年齡段可接種的疫苗,幾乎都不建議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不過,陶醫生想提醒一點:説明書裏的意願性用詞一般是軟性的【不建議】或【避免】,而不是硬性的【禁止】或【必須】。
在港澳台以及其他國家,多種疫苗同時接種都是被鼓勵的,不存在禁止性規定。世界衞生組織更是在2018年3月的明確表態支持多種疫苗同時接種。
https://www.who.int/features/qa/84/zh/
從科學的嚴謹性來説,如果某種疫苗沒有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的研究數據,那麼在疫苗説明書裏應該只客觀陳述為【缺乏研究數據】,而不應該畫蛇添足地使用【不建議/避免】等否定性表態,完全可以把決定權留給接種醫生更加合理。
陶醫生認為,如果不接種肺炎13價疫苗,那就1.5月齡(大致就是6周齡)、2.5月齡、3.5月齡各接種1劑樂兒德。不過,肺炎13價疫苗説明書裏提到國外可以和輪病疫苗一起接種,我建議接種醫生可以考慮樂兒德與肺炎13價疫苗同時接種。我認為較為理想、不那麼折騰、各方可以接受的接種方案如下:
陶醫生還必須指出一點:由於8月齡內需要接種的疫苗太多,多數疫苗又都回避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為了安排下那麼多疫苗劑次,實際工作中常常會安排間隔2周(即0.5月齡)接種。這個2周間隔,並非一種強制規定,只是一種軟性約定而已。即便是間隔2周,如果保守到每次只給接種1種疫苗,那麼上述疫苗還是來不及在8月齡內接種完的。
所以,陶醫生要提出一個建議:如果實在沒法安排多種疫苗同時接種,為了儘早接種儘早保護,可以突破2周間隔的約定,採用間隔1周來接種。這樣1個月內可以接種4種疫苗,應該可以把表格中的疫苗在8月齡內接種完畢。
第二個原因:樂兒德第1劑過時不候?
據説,樂兒德第1劑如果沒能在12周齡開始接種,竟然就不給接種了!
這是陶醫生覺得最匪夷所思的地方,這就好比説吃早飯時間是7-8點,一過8點就禁止吃早飯一樣荒唐。請大家看樂兒德官方宣傳材料(與説明書完全一致)中公示的接種程序:
這段接種程序的中文描述並不複雜,關鍵在於如何理解【第1劑6~12周齡接種,第3劑不應晚於32周齡】?
從字面意思理解,【第3劑不應晚於32周齡】=【過了32周齡不給接種第3劑】,中國人對此應該都沒有異議吧。那麼【第1劑6~12周齡接種】應該如何理解?
我認為,如果要表達【過了12周齡不給接種】的意思,那麼必須明示【第1劑從6周齡開始接種,不應晚於12周齡】,否則就應該以【接種程序默認規則】,允許過了12周齡繼續接種第1劑。
陶醫生在這裏首次提出【接種程序默認規則】的概念。這個規則其實一直隱含在疫苗接種日常工作中,專業人員都按這個規則執行,但似乎還沒有人自覺意識到並將這個規則提煉後公開討論。陶醫生就拋磚引玉一下,如有不完備之處,請大家補充。我認為,這個規則主要包含四個設定:
第一設定:任何疫苗的首劑不早於規定年齡。比如,脊灰疫苗第1劑規定是2月齡起接種,那麼1.9月齡接種也不被允許(雖然科學上來説問題不大)。
第二設定:任何疫苗的末劑不晚於規定年齡。比如,白百破疫苗規定接種4劑,對象為3月齡~6歲兒童,那麼白百破疫苗第4劑就不允許接種≥7歲人羣。再比如,脊灰疫苗也規定接種4劑,但其對象為≥2月齡人羣,因此脊灰疫苗第4劑實際沒有年齡限制,成人也完全可以接種。
第三設定(流腦疫苗例外):多劑次疫苗缺幾劑補幾劑,間隔符合該疫苗的間隔要求,末劑符合第二設定。某兒童如果因病未能在3月齡接種白百破疫苗,6月齡康復後仍可以補種,其接種程序就是6、7、8、18月齡各接種1劑。脊灰疫苗如果沒有從2月齡開始接種,而是從50月齡(相當於4歲2月齡)才開始接種,那麼是50、51、52、53月齡各接種1劑。
第四設定:年齡並非一個時間點,而是一個時間段,時間段的長短,與年齡的計量單位有關。具體來説,年齡的計量單位有天齡、周齡、月齡和歲。我國一般使用月齡和歲,但有些進口疫苗採用更精細的周齡。
舉個例子:如果某兒童2019年1月1日出生,1周齡是指1月8日~1月14日,一共7天(1月8日以前是0周齡)。6~12周齡是指2月12日~3月25日,一共42天。1月齡是指2月1日~2月28日,一共28天(2月1日前是0月齡),見下圖演示。
由於月齡是尺度較大的時間段,還可以用1位小數來拆分。1個月平均是30天,3天大致為0.1月齡。上面這個兒童的1周齡,如果用月齡來表示,大致就是0.2~0.3月齡;6~12周齡,大致就是1.5~2.9月齡。
以上就是【接種程序默認規則】的四個設定,雖然有點繁瑣,但如果較真,就是這樣的。疫苗接種信息系統裏編程,必須這樣精確的設定。
好了,現在我們來看樂兒德第1劑(6~12周齡接種)過期不候的問題。
第1劑就是首劑,首劑需要遵循【接種程序默認規則】第一設定(不早於規定年齡),也就是不早於6周齡,這個不存在異議。
但是,第一設定裏不存在首劑不晚於某年齡的要求,所以即便是13周齡、20周齡的寶寶,仍然可以接種第1劑樂兒德,只需要後續劑次滿足間隔要求(間隔4~8周),且末劑不晚於32周齡。
如果按最短間隔4周和末劑不晚於32周齡這兩個條件來反推,那麼陶醫生的結論就是:樂兒德首劑的最晚接種年齡是24周齡,不是12周齡。24周齡接種首劑,28周齡接種第2劑,32周齡接種第3劑,這是最遲的接種方案。
如果有人要推翻陶醫生的結論,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在説明書里加上特殊性限制條件,即中文明示【第1劑在6~12周齡接種,不應晚於12周齡】。
如果不加這個中文明示,那麼樂兒德的接種程序必須按【接種程序默認規則】執行。如果樂兒德要突破規則,那就意味着:
乙肝疫苗第1劑超過24小時就不給接種了,孩子失去了預防乙肝的機會;
脊灰疫苗第1劑劑超過2月齡也不給接種了,孩子失去了預防小兒麻痹症的機會;
白百破疫苗第1劑超過3月齡也不給接種了,孩子失去了預防白喉、百日咳和破傷風的機會;
乙腦疫苗第1劑超過8月齡也不給接種了……
難道因為樂兒德,就要重新定義【接種程序默認規則】?陶醫生無法想像這會帶來多大的混亂。
陶醫生堅持認為,【接種程序默認規則】是全球性的,其設定是合理的,樂兒德沒有理由搞特殊化。所以,我建議相關機構儘快解除【樂兒德首劑超過12周齡不給接種】的限制,明確首劑的最晚接種年齡是24周齡。
最後,總結本文的三個觀點:
第一,不應限制樂兒德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
第二,樂兒德首劑最早且最佳接種年齡是6周齡,但最晚接種年齡不是12周齡,而是24周齡。
第三,業界首次提出【接種程序默認規則】的四個設定,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