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法律通”警告美國人:別再去中國當英語外教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5332-2019-06-23 15:29
這個人名喚丹·哈里斯,是Harris Bricken法律事務所創始人,也是中國法律事務的博主(China Law Blog),長期給福布斯雜誌和華爾街時報供稿。
6月19日一篇文章,引起了讀者們的熱議。文章標題是“不要去中國當英語外教,每個人都要讀一下!”(Do NOT Teach English in China and Why EVERYONE Should Read This)
通篇文章讀下來,發現政府最近對待在華外教問題上,目前正在“撥亂反正”。
文章開頭就説,那些想去中國教英語的趁早打消這個主意,你們可以改道去越南,泰國或者捷克,日本啥的,中國不再是個理想的目的地了。
原因呢?中國正在收緊對外教的審查,而且規矩越來越多
1 居然開始查尿檢了,看看外教是不是涉毒:
English teacher in jail for a fight or for drug possession.
如果尿檢呈陽性,直接拘留三十天,找大使館也沒用,另外打架鬥毆的也拘留。
2 . Visa issues.
簽證審查也在收緊,沒有工作許可的visa,當外教越來越難了。

中國對外教的任職條件有明確規定,根據《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來華申請外國語言教學類工作簽證的外國人,需滿足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從事母語教學、無犯罪記錄等條件。其中,對於取得教育類、語言類或師範類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或取得所在國教師資格證書或國際語言教學證書的,可免除工作經歷要求。
外籍教師來華工作,除了工作簽證以外,還需獲得國家外國專家局的工作許可。而每個省對外籍教師的要求不同。如北京和上海均要求外籍教師至少要有學士學位和兩年工作經驗。
3 加班一般不給加班費,回國探親不給報銷飛機票錢。
not paying for extra hours, paying for the flight home

當然,哈里斯老師還透露出了一些黑幕,很多在中國的外教的合同都是由一些以營利為目的的第三方中介幫他們完成的。每簽下一個合同,中介就會獲得一筆不菲的佣金。而這些中介所僱傭的老師往往並不持有合法的工作簽證,很多人僅僅是以旅遊簽證或商務簽證進入中國。這些不規範的中介還會唆使外國人在面試學校的崗位時誇大自己的能力,如謊報學歷,偽裝自己的母語是英語等,以增加學校聘用他們的機會,從而獲得更多的佣金。

可以看出來,單單增加篩選外教條件還不行,還要從產業鏈入手,整治這些黑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