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雖然昏聵,但並未瘋狂到“向十一國宣戰”_風聞
瘟疫公司搬砖部-最近在看《宋案重审》2019-06-24 23:48
文:諶旭彬
時代在變,對歷史的評價也在變。不過某些變化,未免有點過於聳人聽聞——如“八國聯軍侵華”之舊説,竟也演繹出“聯軍乃正義之師”之新論。其理由曰:
“八國聯軍為什麼進軍北京?兩句話可以概括(1)清廷既然向西方各國正式宣戰(這場戰爭由清廷一手挑起,西方各國不過是應戰而已),外國聯軍從大沽口登陸,威逼京城,不是順理成章嗎?(2)西方各國並無滅亡中國的打算,進軍北京,除了向清廷施壓之外,主要還是為了解救被困京城的各國外交官和傳教士。”①
這種意見,看似有理,實則存在史實錯誤。查所謂的“宣戰照會”及“宣戰詔書”,慈禧從未正式向列強宣戰。
所謂“宣戰照會”,系清廷於6月19日發給列強駐京各使館。其內容謂:
“中國與各國向來和好,乃各水師提督遽有佔據炮台之説,顯系各國有意失和,首先開釁。現在京城拳會紛起,人情浮動,貴使臣及眷屬人等在此使館情形危險,中國實有保護難周之勢,應請於二十四點鐘之內帶同護館弁兵等,妥為約束,速即起行,前赴天津。”②
所謂“各水師提督遽有佔據炮台之説”,是指同日送達慈禧之手的法國總領事杜士蘭的一份照會。杜在照會中要求中方交出“大沽口各炮台”,否則將以武力強佔。因列強聲言索要炮台的理由,是不相信清軍能保護其在京使臣;故慈禧轉而要求在京各使臣攜眷屬,前往列強聯軍所在之天津。
通觀這份“宣戰照會”,無一字一句涉及“宣戰”;按國際法,兩國宣戰,必互撤使團,中方決不會只要求外國使團與眷屬撤至天津;清廷僅以民間“拳會紛起”為由,勸説外國使團離京赴津,顯然沒有任何與列強斷絕邦交之意。
再看所謂的“宣戰詔書”。該詔書系清廷於6月21日頒佈,其傳達對象,系對內而非對外。事實上,即便對內,該詔書也僅僅傳達到內閣及部分地方督撫一級;至於列強,可以肯定,從未收到過這份“宣戰詔書”。
就詔書之行文,也很容易看出,這不過是一份“內部動員詔書”,而非“對外宣戰詔書。”雖有“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之語,但主旨仍不過是呼籲本國臣民,號召他們“各懷忠義之心,共泄神人之憤”。尤其關鍵的是:詔書中沒有提到任何國家的名字,若為“宣戰詔書”,顯然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③
事實上,這份“內部動員詔書”,僅能證明以慈禧為首的清廷高層,在6月21日確實一度有過與列強一戰的衝動。但這種衝動,僅限於內部傳達,並不意味着清廷已正式對列強宣戰。且該衝動,立即受到了以李鴻章、張之洞為首的地方督撫的抵制。
大沽炮台戰鬥場景還原。6月17日,八國聯軍攻陷大沽炮台;19日,清廷才發出所謂的“宣戰照會”。

所以,8天之後,6月29日,清廷對內再下諭旨給駐各國使臣時,其開戰衝動已蕩然無存,反而竭力解釋朝廷決不想與列強開戰。諭旨稱:
“朝廷非不欲將此種亂民下令痛剿,而肘腋之間,操之太蹙,深恐各使保護不及,激成大禍。……爾時不得已,乃有令各使臣暫避至津之事。……不料……(6月17日聯軍)先開炮擊(大沽炮)台。……自此兵端已啓,卻非釁自我開。且中國即不自量,亦何至與各國同時開釁,並何至持亂民以與各國開釁。”④
顯然,直到6月29日,列強已對清廷開戰逾半月之久,清廷仍在幻想泯滅戰端,故始終未曾正式宣戰。正因沒有正式宣戰,故清廷非但沒有召回駐各國使臣,反命令他們,須將諭旨內容向各國外交部門“切實聲明”,遇有交涉事件,仍須“照常辦理”。
稍後,在7月3日致日、英之國書,及7月17日致法、德、美之國書中,清廷再度重申兩點:1、中國沒有對列強宣戰;2、戰端乃列強攻佔大沽炮台引起——總理衙門早於1860年代即組織學者翻譯了《萬國公法》,按照國際法,如何才能算正式對外宣戰,朝廷非常清楚——甲午年對日宣戰詔書即是明證;國書説沒有宣戰,是有國際法為依據的。
綜上,所謂“慈禧向全世界宣戰”、“慈禧向十一國宣戰”,乃子虛烏有之事。建立在這一偽史實基礎上的所謂“聯軍乃正義之師”,也不過是無知之扯淡罷了。慈禧對義和團事件之處理,固然昏聵至極,但她終究還沒有瘋狂到“向全世界宣戰”的程度。
註釋
①網文:《庚子戰爭真相——八國聯軍實為正義之師》,該文流傳頗廣。
②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冊),P152。
③《諭內閣以外邦無禮橫行當召集義民誓張撻伐》,《義和團檔案史料》(上冊),P162-163。
④《軍機處寄出使俄國使臣楊儒等電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冊),P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