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hoto創始團隊“鬧掰”,聯創被辭退,還原從仲裁到起訴全過程_風聞
三言财经-三言财经官方账号-2019-06-24 21:18
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豐收
公開報道顯示,4月22日,雲攝影服務商VPhoto宣佈再獲1億元融資,此次融資系VPhoto成立3年來獲得的第7筆融資,總獲融資金額近2億元。
**但就在這筆融資之前,成立三年多的雲攝影服務商VPhoto創始團隊被曝“鬧掰”。**2016年以聯合創始人加入VPhoto的李英華自述其被強制結束勞動合同。
幾輪交涉無果,李英華最終申請勞動仲裁。那麼這背後到底怎麼回事?
融資前“被辭退”
李英華當場病發呼叫120
不認同裁決,向法院起訴
3月15日晚,李英華稱受VPhoto創始人兼CEO曹玉敏邀請到公司與律師諮詢股權合同相關問題,但實際見到的是公司勞動法律師顧水洋而非公司的股權律師,顧律師隨即表示是代表董事會正式要與李英華洽談勞動合同終止一事。
李英華事後透露,當天身體本就不舒服,談話還未結束就覺得有些喘不上氣了,隨後她被120送到了長征醫院。
李英華又補充,在3月16日卻被單方面註銷了其在公司的系統工作賬號,清除出了工作羣。隨後,VPhoto創始人曹玉敏在公司全體大會上宣佈李英華由於身體健康原因被停職休息。
3月25日,當再回公司時,李英華被以“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理由發放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李英華要配合公司辦理股權回購手續。
解除勞動合同書
李英華透露,自己與VPhoto股權合同中有約定,除了早期出資的股權在A輪融資完成後變更外,另外的部分將以公司估值分段量化目標為節點作為股權的授予。4月份這次融資後,公司估值量化目標就會達成,將會獲取部分股權分配。
唯存科技股權圖
從唯存科技股權圖可以看出,公司創始人曹雲敏和陳文輝夫婦直接持有近50%的股份,李英華並未直接出現在股東中。
李英華表示,自己並未直接持有VPhoto母公司唯存科技的股份,其中部分期權由他人代持,並簽有代持協議,還有一部分通過上海唯求存在投資管理合夥企業間接持有。
數據顯示,李英華持有唯求存在16.67%的股份,間接持有唯存科技股份。她表示股權應該要變更到唯存科技的,但是被拖延了數次,最後無奈被逼變更到了現在的有限合夥企業唯求存在。
李英華還指出,本來變更的日期應該最晚在2017年,但是被拖到了2018年8月。所以才有日積月累的關於誠信和契約精神的心結。
從李英華自述中看出股權利益是引起此次“糾紛”的重要因素。
仲裁歷經2個多月,但對於最終裁決結果,李英華卻表示完全“出乎意料”。她稱對方只有空口指責,所謂的員工舉報,卻沒有任何實名證人證言證據,卻最終贏了。
李英華還透露,裁決出來後公司CEO曹玉敏發了一條朋友圈,內容是由於李英華缺少誠信和舞弊被合法解除勞動等。李英華稱這對自己的名譽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股權也面臨被低價回購的風險。
而VPhoto官網的宣傳頁面也悄悄發生了改變,李英華的照片已經被處理掉。
原圖(左二為李英華)
官網ps圖
李英華不服裁決,於是在6月18日向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院已受理。
經當事人一方李英華女士的同意,三言財經獲取了整個裁決過程的相關審理資料,其中包含案件雙方爭議的諸多細節,涉及到的具體事項較為繁瑣,下文敍述中會對材料內容按照重要性做適當篩選。
李英華提起仲裁申請
是否存在違紀問題是爭議重點
整個仲裁期間,案件雙方進行了多次證據的提交,案件細節部分也較多,爭議主要圍繞李英華是否違反員工手冊,存在違紀行為。
李英華在4月2日提交的仲裁申請中指出,該解除勞動合同書並未寫明其具體違反了哪條規則,認為公司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請求VPhoto母公司唯存科技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仲裁申請書
5月5日,唯存科技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證據材料,其中主要包括6項證據: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送達憑證、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及通知函、獎金的相關憑證、合作項目的相關憑證、董事會決議及公告。
唯存科技提交的證據
最後一項是董事會決議和公告,則證明董事會已經進行了新的組織架構調整,李英華原有的職位已經不存在,事實上無法恢復李英華的現有職位。
值得注意的是,獎金的相關憑證、合作項目的相關憑證是唯存科技認為李英華存在違紀的部分,也是解除與李英華勞動合同的主要原因所在。
在關於獎金的相關部分,唯存科技指出李英華2018年1-4月、5-7月以及8-11月的總計超85797.55元的獎金並未用於部門獎勵,嚴重違反員工手冊。
合作項目權益方面,唯存科技指出李英華未經公司同意,私自佔用客户置換權益,侵佔公司利益,嚴重違紀。其中包括媒體班課程學習名額和某活動評審名額的兩項置換權益。
關於媒體班課程學習名額的合作權益
關於評審名額的合作權益權益
醫療期被解除勞動合同
李英華稱程序不合法
對於上述舉證,李英華方面提交質證意見和證據。
李英華的質證意見
李英華提供證據證明該通知函是3月26日才由物流寄出,而合同解除通知書的寄送日是25日。據此,李英華方面認為這不符合勞動合同法43條中事先通知工會的程序要求,屬於程序不合法。
3月18日公司向李英華下發通知書,內容為“經董事會決議,考慮您的身體健康原因,暫停您在公司的所有職務,在職務暫停期間,您不必至公司上班,公司將依法向您發送勞動報酬”,事實上唯存科技是認可李英華處於醫療期。
董事會通知書
且根據李英華提交的醫療證明,醫生建議其在3月21日至3月27日休息。另外,唯存科技也向李英華下發了病假回執,上面信息顯示,“建議休息7天,開始日期3月21日至3月27日。
醫院的病情證明
李英華的病假證明回執
以此,李英華方面認為自己處於醫療期,而醫療期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
團隊獎金靈活使用後難對質
前員工實名證明用途,現員工又舉報私用
公司CEO有財務背景
對於涉嫌違紀的獎金部分,李英華方面給與了反駁。首先李英華承認自己確實三次申請了85797.55元的團隊獎金。但是她表示,該份證據並未能證明“將獎金未用於部門獎勵”,只能説明自己提取了獎金。
而且李英華稱提取獎金是經過了公司審批同意的。
**另外,李英華指出為了完成公司避税的要求,需將費用攢夠税率較低的發票後一起申請報銷,所以報銷金額和實際金額並不一致。**由於解除合同,甚至2019年的團建費用也是由李英華自己墊付,沒有完成報銷。
而事實上,李英華所説的這種攢發票一起報銷的情況在財務工作中是“不能説的秘密了”。值得一提的是公司CEO曹玉敏有深厚的財務背景,公開資料顯示其曾任500強外企亞太區研發財務總監。
為此,李英華自行統計了2018年1至11月團隊獎金使用明細及相關的微信朋友圈截圖、手機付款記錄、微信紅包發放彙總記錄等,證明其將獎金用於組織員工聚餐、開展娛樂活動、發放微信紅包、購買禮品用於維護客户關係等方面。
李英華統計的部分獎金使用明細
另外,也有公司前同事實名書面證明李英華將團隊獎金用於團建活動中。
在5月7日,唯存科技又指出經員工舉報,李英華未將申請到的團隊獎金髮給部門員工。
並且,唯存科技對李英華提供的團隊獎金的使用明細部分證據表示質疑,總共涉及7個部分。
唯存科技質疑李英華使用團隊獎金的7點
對於涉及獎金的部分,李英華方面做了一個總體説明:其一,唯存科技聲稱有員工舉報,但是並未看到所謂的證據,反而質疑自己的證言不可靠。
其二,唯存科技主張李英華未用於部門團建,不僅一直未提供證據,反而一直對李英華提供的證據吹毛求疵,惡意曲解,歪曲事實,未盡到舉證的責任。
其三,李英華提取的獎金,最初是被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給與個人的開拓客户的提成,李英華主動用於團隊建設與客户維護,且公司並未有過明確約定或指示僅用於某項特定的團建活動。
李英華強調且由於公司要求避税的要求,報銷金額和實際金額並不一致。這在舉證上就面臨巨大的困難。
李英華否認私佔公司權益
指責公司未盡到舉證責任
課程名額歸誰陷入“羅生門”
關於合作權益置換的部分,李英華指出涉及到的兩個合作方的權益是由唯存科技批准的,不存在“佔用客户置換權益”的情況。
其中媒體課程的是經過公司CEO批准的,為此李英華提供了與公司CEO曹玉敏的對話聊天,以證明經過了公司的批准。
李英華與曹玉敏的微信聊天記錄
另一評審名額是對方邀請且經公司批准擔任的,李英華指出自己是代表公司參見相關活動,並提供了當時活動的邀請函。
但是公司卻否認了李英華的説法,指責其通過欺騙手段佔用公司權益。
5月10日,唯存科技再次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代理意見和補充證據。
唯存科技展示了一張署名李英華於2018年4月12日發給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的郵件。郵件內容中有“她推薦我可以去旁聽他們的媒體班課程學習,但不算正式學員”。
以此,唯存科技認為李英華是用了欺騙的方式,以偷換概念的方式佔用了公司的課程名額,合作協議中的權益屬於唯存科技。
唯存科技還指出,李英華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不能證明其參加課程是由公司批准的。
關於在某合作公司擔任評委一事,唯存科技指出公司與該公司的合作協議中有明確的置換權益,並未李英華所説的工作職責,且李英華也沒有該項工作職責。
對於上述的電子郵件,李英華方面對郵件的真實性和關聯性均不認可。李英華指出,該媒體課程入學需要資質,雖然合同中寫入了置換權益,但是唯存科技CEO曹玉敏並不符合入學資質要求。這封郵件恰好表明曹玉敏明確知道李英華參加課程的情況。
李英華方面補充道,如果自己以旁聽蹭課為由欺騙,那麼唯存科技完全可以聯繫對方,輸出正式學員。按照唯存科技的邏輯,既然李英華不是正式學員,只是蹭課,那麼就更加不構成侵佔公司置換權益了。
李英華方面強調,唯存科技自身不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自己侵佔了公司置換權益,而且對自己提供的有力證明惡意曲解,歪曲事實,完全未盡到誰主張誰舉證的責任。
按照李英華的説法,如果不是此次“辭退”事件,是不是就沒有所謂的侵佔公司權益一説了。
從事實上講,合同內容並沒有註明誰佔有這一名額,權益是屬於公司,關鍵就在於李英華是否取得了曹玉敏的批准。顯然,現在是一出“羅生門”了。
至此,雙方的提交證據和質證告一段落,接下來就是要等待最終的裁決結果。
認為裁決結果“出乎意料”
李英華向法院發起訴訟
6月5日,上海市長寧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
仲裁委員會認定唯存科技提供的2019年1月新修訂《員工手冊》對李英華的行為適用。
本案爭議的團隊獎金項目,仲裁委員會認為李英華作為高級管理人員使用該資金項時彙報層級少,且採用先使用後報銷的形式,報銷要求也相對寬鬆,説明李英華較高的管理權力,與此適應的,對李英華誠信履行職責的要求也較高。
仲裁委員會指出,唯存科技否認了團隊獎金可用於購買禮品維護客户利益關係,李英華未能充分舉證。且即使該團隊獎金的確用於李英華所述的用途,但根據李英華提供的朋友圈截圖照片、證人證言及紅包發放記錄來看,難以對其主張的該費用的使用用途、方式、範圍、對象等進行充分説明及印證。
對此,李英華應承擔不利後果。以此,在仲裁委員會認定李英華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
關於李英華參加媒體班課程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出,雖然李英華有與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的微信聊天記錄,但難以明確表明授意其使用公司權益。
據此,仲裁委員會認為李英華未經公司同意而使用該課程名額的行為違反了《員工手冊》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員會的最終裁決並針對活動評審以及醫療期的內容做裁定。只是在裁決書的陳述部分,唯存科技質證指出李英華是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受醫療期的限制。
對於上述判決,李英華在收到裁決書後表示不服該裁決,並於2019年6月18日向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判決確認被告唯存科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3.5個月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李英華也向三言財經透露,再回到公司上班的可能性已經不存在,現在主要的訴求是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一則是出於自己的名譽問題,一則是是維護自己的股權利益。
她還進一步透露,自己已經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了,希望案件能夠早日有個“完滿”的結局。
目前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就此事,三言財經採訪了VPhoto方面,對方表示目前對李英華上訴一事並不知曉,不想作過多回應。他向三言財經發來了裁決書的截圖,強調李英華是違反了員工手冊,所有才被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對方表示並不希望事件進一步發酵,一切交給法律去解決,並表示相信法律會給一個公正的結果。
三言財經將繼續跟進此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