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維權事件中最壞的是誰?_風聞
叁里河-叁里河官方账号-2019-06-24 11:16
文章首發於公眾號:叁裏河****作者: 趙毅
保險不坑你,坑你的是人
最近安盛保險發行的EvolutionHKIF保險產品淨值暴跌95%的消息被大家廣泛關注,這款保險產品在暴跌後陸續扣除管理費、建檔費等費用後保單變成了負數,也就是説保險產品虧光了不説,從賬面上看還欠了保險公司管理費。
這款產品是最初是在2013-2016年見開始銷售,投保人大多來自內地、新加坡、馬來西亞地區,雖然來自不同地區但是最終的保單都是歸屬於宏亞保險中介公司,最後簽字都是去安盛保險公司內部簽署簽字,在購買之前中介宣傳是安盛保險發行的產品,收益穩定資金安全,主要投向是香港物業和二手房買賣按揭服務,並且聲稱投資標的保證租金收益4%,歷史投資收益達9%,並沒有完全揭示產品的風險。
在2018年年中的時候這個保險產品改變了投資品種,本身是由房地產改變為投資金融衍生品,這才導致的暴跌,安盛的説法中是由200名投保人共同簽署的變成投資方向的聯名書,而投資人的説法是“他們是被冒籤的”,並且連投保時的風險告知書都是被冒籤的。
此件事情雖然還沒有查清楚情況,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保險中介公司—宏亞保險是最開始就犯錯誤的人,沒有給客户揭示風險,誇大收益誘導客户投保。
對於購買這款產品的客户而言,能不能索賠成功還未可知。其實這類保險產品是投資連結險,投連險本質上就是投資,沒有保底收益,虧損也不算是太稀奇,但是安盛這起案件就在於在中介過分誇大收益,沒有把風險揭示做好,沒有通知投保人的情況下,由投資房貸掛鈎的基金改成投資了金融衍生工具導致了鉅虧。
近幾年國內大部分人去香港購買的是重疾壽險和分紅險,購買投連險的人並不多,重疾和壽險都是有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分紅險保險公司也會給到保底收益。
對於我們而言,去香港購買保險前一定要注意中介所告訴我們的信息是否真實,有沒有把風險給我們揭示完全,下面來説下購買這幾類保險需要注意的地方。
1、儲蓄險的收益不能只聽代理人員宣傳
我們以前兩年內地人去香港購買最多香港的儲蓄險説起,如果你加有賣香港保險的經紀人或者代理人,那麼你肯定可以在他的朋友圈看到這樣的消息。
從圖上可以看到,代理人的宣傳語是拿保險產品和房產進行對標,比如圖中的一句話,每年繳100萬,只需交五年,總價500萬,相當於分期買了一幢價值500萬的房子,這完全就是不負責任的説法,5年後房子有可能還是500萬,而這款保險5年退保百分之百連本金都拿不回來,還有後面的25年後房子還值3723萬,完全沒有依據全憑假設。
首先面對這樣的產品,我們第一要看的就是保證收益,因為保證收益才是我們100%能夠拿到的錢,是清楚的寫在保險合同上面的。
這款產品的的實際保底利率其實還不到1%,以上面的繳費方式,如果只看保證收益收益的話其實需要20年才能夠回本,以一個0歲寶寶為例子繳500萬,計劃書顯示,100年後的保證收益是1490萬,而加上預期收益後總額達到了24億元。這個跨度可以説是非常誇張,友邦每年公佈的數據來看的話,近幾年基本都完成了計劃書上的預期收益,但是誰也不能保證接下來的幾十年都能跟計劃書的收益一致。
另外我們要知道的是,如果購買香港分紅險最好是用一筆十內年都用不到的閒錢去進行投資,不然的話中途退保的損失非常大。
2、警惕地下保單
首先我們要知道買香港保險一定要本人親自去香港簽單,並且還是在所購買保單的保險公司內部進行簽單,在簽單時還要進行錄音錄像並且在保單失效錢永久留存。
如果在瞭解香港保險時,保險中介告訴你可以不用去香港就能夠購買保險的,那一定不要進行投保,這就屬於地下保單。
其實地下保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假保單,2011年時有個新聞,廣西的李先生在本地中介那邊購買了一份香港保險,等到着急用錢聯繫香港保險時才發現合同和收據都是假的。
另一種就是在國內簽單,香港中介在香港找人代替投保,這種保單最開始有可能會因為保險公司疏忽導致生效,但是一旦等到發生理賠,保險公司調查發現是代簽,或者投保人無法出具簽約時入境港澳地區的有效證明文件,保單就作廢了,不再具有法律保障,內地和香港兩地保監局都不會管的,央視新聞曾專門報道過此事。
3、無限告知比有限告知更嚴格
香港保險保費便宜只是中介常常掛到嘴邊的優勢之一,其實中介更打動人心的詞語就是香港的理賠寬鬆,國內的重疾險被中介稱為“寬進嚴出”,香港的重疾險則被中介稱為“嚴進寬出”,中介通常會説只要承保了,在理賠上國內保險公司也許會扯皮,而香港保險公司只要看到確診書就會賠付。
其實不然,內地採取的有限告知基本是給我們一個詢問表格,會有選項問題問到我們是否有高血壓、糖尿病、家族病史等等,我們只需要按實際情況填寫就好了,沒有問到就不説,而香港保險則是需要我們自己去按照最大誠信原則進行告知,無限告知的意思就是無論保險公司是否有提到,只要有過病史的都要説出來,客户要盡到最大誠信原則,不然理賠的時候會拒賠的。
香港保險中無限告知的尺度代理人通常是不會詳細告訴你的,比如有個比較極端案例,香港保險公司一個買了保險的人在保單生效後的第三年死與鼻咽癌,但是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時候遭到了拒賠,理由是被保人沒有如實告知以往的病史。保險公司調查到,在投保人買保險前的幾個月經常感冒發燒,服藥後就會恢復一陣子,這段經歷投保人當時並沒有説出來,但是在投保人當時只是認為是普通的感冒發燒,所以就沒有進行告知。
因此如果你的代理人沒有讓你把無限告知當回事而是當做核保輕鬆的條件的話,那麼在理賠時最終虧的是自己,到時候再找代理人算賬是沒有用的。
4、糾紛處理難,理賠可能會麻煩
投保香港在保險發生理賠時,需要到指定的醫院進行檢查並出具確診證明,然後寄到香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確認後沒有問題後會將理賠金以支票或轉賬的形式寄給被保險人。需要到指定醫院這一點對於二線三線城市的投保人來説可能會有所麻煩。
一般投保人如果跟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大多都是要通過法律去進行維護自身的權益,如果跟香港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向香港保監局進行投訴協調無果的話,那我們就需要找律師,這樣的話需要承擔的費用就非常高,僅僅是律師的費用都非常高昂的,一般的律師要3000港幣/小時,資深的至少5000港幣/小時起步,這還不算上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
最後想告訴大家的是保險是不騙人的,騙人的是賣你保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