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改為“曼哈屯”就萬事大吉?——整治不規範地名,切莫陷入形式主義的窠臼_風聞
青云-2019-06-24 11:09

最近,全國不少地區相繼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改名運動,相關話題也迅速引爆網絡,成為熱門。網民們對此有的拍手叫好,認為一些怪異拗口、有崇洋媚外之嫌的地名的確應該改一改了;也有的心存疑慮,認為如此大張旗鼓根本就沒有必要;還有的極度敏感,馬上就聯想到了歷史上的一些著名事件。真是紛紛擾擾,眾口難調。
咱們不妨先來看看事情的源頭: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通知要求“重點清理整治社會影響惡劣、各方反映強烈的城鎮新建居民區、大型建築物中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
根據各個地區出台的整治名單來看,崇洋媚外類的佔了絕大多數,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一段時期以來,凡品牌、商店、小區、傢俱不取個洋名似乎都顯不出高大上的品味來。什麼“維多利亞小區”,“聖羅蘭首府”等莫名其妙一味崇洋的名稱讓羣眾吐槽連連,什麼“一炮成功小區”更是怪誕離奇,讓人反感。的確如通知所説,有些名稱羣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
整治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為什麼隨着各地具體政策實施,話題不斷髮酵,以至在社會上引起如此大的反響?筆者看來,這跟一些地方政府“一刀切”、“拍腦袋”式的政策實施有關。
“曼哈頓”固然崇洋媚外,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借用美國最繁華的曼哈頓區來表達自己同樣商業繁榮。但是改為“曼哈屯”是不是就斬斷了崇洋媚外的根呢?“屯”固然可解釋為村,那“曼哈”又作何解?改名後,看上去非但多了名稱怪異不倫不類的問題,還有令人啼笑皆非之感。生硬改名,陷於形式,想要杜絕崇洋媚外,反叫人讀出了更多的文化不自信。
“要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序,充分進行專家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審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單,嚴格按程序推進實施。”
不知道通知中這一條,有些地方政府有沒有仔細研究落實?一個地區改名,看似只是改一個名稱,牽涉的卻是與羣眾切身相關的民生問題。地名改了,街道、地址、公交線路、乃至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等等一系列問題有沒有建立迅速而規範的解決措施?其中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由誰承擔?更改地名時,有沒有深入羣眾廣泛徵求意見,有沒有邀請專家充分論證,按程序推進?更改後的地名,符不符合羣眾的意願?有沒有生硬推進,反而引起民怨之嫌?這些都是地方政府需要好好考慮、審慎而行的。
羣眾利益無小事,更改地名牽一髮而動全身。地名改得好,相關措施跟進得上,羣眾一定拍手叫好;地名改得生硬,不肯調查研究,反而用政令強行推進,把成本轉嫁到羣眾身上,一定會得到羣眾的質疑和反對。如果用一件羣眾反映強烈的事,去代替另一件羣眾反映強烈的事,等同把羣眾對商家的不滿,轉移到了政府身上,無異於好心辦了壞事,這是絕對要不得的。
話又説回來,取一些崇洋媚外的名稱固然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現,但生硬改掉,是不是另一種文化不自信?在如今這個非常時期,更改地名真的是如此急迫的事情嗎?是否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更亟需解決的問題上?是否考慮過因此需要承擔的社會成本?就像一些羣眾困惑的:現在是更改地名,下一步,店名、網名、品牌名等等名稱,是否都要規範整治一遍?“美特斯邦威”、“361°”、“阿里巴巴”、“摩拜”、“嗶哩嗶哩”、“360”、“海爾”、“比亞迪”、“QQ”、“OPPO”、“VIVO”這些算不算“崇洋媚外”“怪異難懂”?法律中有不溯及既往原則,更改地名,也應時刻注意對羣眾產生的影響。
另外,在名稱中,有一種“母語羞恥”現象。例如一些服裝、標誌設計,用英文字母或拼音,有時比直接用漢字看上去舒服;反之在英語國家,用母語中的單詞直接作為品牌名稱有時也會令人尷尬。所以一些國內商家,為避免這種尷尬,而為自己的店鋪或品牌取一些無意義堆砌的名字;而國外商家,則往往採用加減或改變固有單詞中字母的形式,來避免這種尷尬。這種因素,也是不能不考慮的。
整治地名,切忌擴大範圍,更切忌形式主義。筆者相信,隨着國力的增強,隨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盲目追求“洋名”的現象一定會自然消失、不治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