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牽狗繩超2米將罰款,落實到位是關鍵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0296-2019-06-25 12:17
(人民日報)
近年,因寵物狗引發鄰里糾紛、矛盾甚至安全事故屢次見諸報端。縱觀這些案例,絕大多數都與狗主人遛狗時不牽繩或牽繩過長有關。最近,《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規定,在西安重點限養區養狗者,均需為狗配備不超過2米的狗繩,如果超出2米,依據《條例》狗主人將面臨200元—500元的罰款。
對於此番規定,不少市民都為之叫好。而人們叫好的原因也不難理解,只因人們苦“不文明養狗行為”久矣。此前有媒體針對2014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的受訪者稱周圍養犬人能夠做到文明養犬;33%的受訪者認為大部分能做到文明養犬;42.3%的受訪者認為,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做到文明養犬;15.7%的受訪者認為幾乎都做不到。從中可見,養狗不文明是當下人們的一種主要觀感。
遛狗不拴繩、狗糞不清理、狗叫不制止等不文明養狗行為的負面影響是顯見的。往輕了説,破壞公共環境衞生,帶來噪音污染;往重了説,危及公共安全秩序,嚴重的甚至致人傷亡。現實中像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羣被狗咬傷的事情不時發生,由此引發的悲劇亦是不少。正因如此,呼籲加強文明養狗的規範管理,已是大眾共識。
西安此次出台“牽狗繩不準超兩米”等諸多規定,顯然契合了公眾的內心需求,輿論基礎自不待言,但不看廣告看療效,更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落實。以“牽狗繩不準超兩米”為例,此般規定不可謂不具體,執行起來也很容易,但對於執法力量卻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如何讓有限的執法資源充分利用起來,以便應對普遍的遛狗不規範的行為,還是比較考驗執法智慧。
更確切地説,對於文明養狗的規範管理,當前各地並不缺相關規定。拿昆明來説,明確規定在養犬行為規範中,規定攜犬外出,為犬隻束犬鏈、掛犬牌,並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等;文山甚至要求攜犬出户必須使用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點至晚上10點禁止遛犬。可即便如此,由於相關規定往往不能很好落實,不文明養狗行為依然較為普遍。
諸多事實證明,文明習慣的養成,固然要靠宣傳教育,離不開道德自律,但同時也離不開剛性的制度、嚴格的管理。因此,對於不文明養狗行為,如今不再止於單純的道德説教,而是越來越訴諸於硬性的規範管理,是社會治理進步的具體表現。但“牽狗繩不準超兩米”等細節規定的出台只是開了個好頭,落實到位使文明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之後,才能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