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夜路”一定不是不受侵害的最好答案_風聞
灰鸽叔叔-灰鸽叔叔官方账号-2019-06-26 08:13
一
監控畫面裏,一位走夜路的女性被襲擊。最新的消息是,酒後泄憤的當事人被警方抓獲。
每當看到這種社會新聞時,我都會對目瞪口呆的兒子説兩件事:第一,這是個案,因為它罕見,所以會成為新聞,會廣為傳播;第二,我們當然應該有合理的防範意識,但不應該因此把自己禁錮起來,用“犧牲自己的自由”換取所謂的“免於被傷害”。
直接點説,我喜歡看到“當事人被抓獲”的結局,但反感看到那些“避免獨自走夜路”的提醒。
這樣的提醒算不算好心?當然算。有沒有作用?當然有。我會不會勸孩子不要一個人走夜路?當然也會勸。
我的反感點在於:這種提醒如果出現在媒體上,會讓我覺得,“受害者也有責任”;另外,還暗示了“夜路就是不安全的,大家都要有心理預期”。
我總覺得,提醒“不要獨自走夜路以防受害”和提醒“不要穿吊帶衫以防色狼欺辱”異曲同工,都是通過約束好人的行為,來達到所謂“平安無事”的目的。
不是沒道理,但一旦講多了,就彆扭。
二
每次出現這種類型的侵害,網上就會出現一大堆“防範知識”,老生常談,反覆使用。
我覺得吧。沒用。
你夜裏走在路上,突然迎面衝來一個陌生大漢,衝你腦袋就揮了一拳,別説那些防範知識,乘法口訣表估計都背不上來。
就拿這次監控畫面下被暴打的女性來説,你覺得她就算她掌握各種防範知識,在這種時候派得上用場嗎?派不上。她面對的就是一隻失控的禽獸,是一個無法溝通的惡魔,她所能做的,只能是企盼這場侵害儘早結束。
這條社會新聞下面的“防範提醒”,沒什麼操作意義,最後只能歸結到“不要獨自走夜路”。
誰願意沒事兒獨自走夜路?你讓那些打不到車的加班社畜怎麼辦?走夜路就是放鬆警惕“自作孽”了?
我覺得肯定不是。
三
“不走夜路”一定不是不受侵害的最好答案。
我們不該老是倡導大家“不走夜路”,而是應該告訴大家,“膽敢在夜路上圖謀不軌者,同樣無法逃脱制裁”。
給點防範提示應該是好心,但不是每條社會新聞都需要防範提示。熊孩子在公眾場合吵鬧、旅遊時對國外民俗缺乏瞭解,這種時候來一點提示,是有效的行動指南,讓大家不要做潛在的“刁民”;但像半夜走路遇襲,未必需要在新聞後面寫一大段防範提示,就像我前面説的,通過約束好人的合法行為以達到安全的目的,不值得大張旗鼓地提,如果大家都在流傳這樣的防範知識,有些人應該感到臉紅。
最好的防範其實只有一個——把罪犯繩之以法。
我承認,一個人走夜路可能是有點不安全,但我們期盼的安全,不是深夜空無一人,大家都把户外看作危機四伏的雷區——
而是就算在深夜,也不用心驚膽戰。
一個背景音
少給良民做規矩,多讓惡人遭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