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發起的《遊戲適齡提示草案》詳細內容公開!_風聞
皮皮蟹的忧桑-2019-06-27 14:09

人民網表示《遊戲適齡提示草案》各項衡量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將根據遊戲運營情況和社會各方面的反饋意見及時進行更新。他們會收集未成年人、家長和教育工作者對適齡提示的意見和建議對草案進行修訂。同時還倡議研究機構、媒體等共同對《草案》內容進行補充,對標記適齡提示的遊戲進行共同修訂和論證。
最後,人民網還提到了將搭建“遊戲適齡提示”網上平台,展示參與“遊戲適齡提示”的企業、標記“適齡提示”的遊戲情況、以及專家對標記“適齡提示”遊戲的意見、適齡提示標註最新修改內容等。
人民網隨後公開了《遊戲適齡提示草案》的細則,以及具體不同年齡段下不應出現的內容,下面是草案原文:
遊戲適齡提示草案一、年齡分層及劃分依據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和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生理特徵、認知能力、道德水平綜合考慮,將遊戲適齡範圍劃分為“18歲以上(18+)”“16歲以上(16+)”“12歲以上(12+)”“6歲以上(6+)”四級。因6歲以下兒童正處於視力發育等的關鍵時期,不建議他們單獨使用電子產品進行遊戲。
參考資料: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論、埃裏克森的八階段理論、皮亞傑的認知道德發展理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二、適齡提示體系標準
遊戲適齡提示標準應建立在合法出版物的標準之上。本適齡提示體系標準基於我國法律、規定,基於我國社會普遍的道德標準,基於當下遊戲出版要求,基於不同年齡層兒童或青少年心理及生理發展特點提出。
對遊戲進行適齡劃分時,需對遊戲內容、遊戲類型、遊戲系統、遊戲時間、遊戲付費模式等進行綜合評價,以得到相對客觀的遊戲適齡結果。
參考資料:《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移動遊戲內容規範》《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關於部分應取締出版物認定標準的暫行規定》《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
(一)遊戲內容
對遊戲內容的判定採用“負面清單”的形式,以排除不當要素的方式對遊戲內容進行適齡劃分。根據我國出版和未成年人相關法律規定,將遊戲適齡提示以18歲為界進行劃分。
“18歲以上”如存在本級不應出現的內容,則可能不屬於合法出版物。
針對18歲以下不應出現的內容,現設有兩種方案:方案一粗略劃分為“18歲以下”,後續逐步細化;方案二分為“16+、12+、6+”三個級別。18歲以下每一級別均包含上一級別不能存在的內容(例如:16+也不能出現酒類、煙草、毒品等),如果該級別存在本級不應存在的內容,則適齡評價升高一級。
(二)遊戲類型
遊戲類型不作為主要劃分依據,僅做適齡參考。
(三)遊戲系統、遊戲時間及遊戲付費
遊戲系統、遊戲時間及遊戲付費不作為主要劃分依據,僅做適齡參考。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