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鑑,那五代機還搞不搞“通用化”?_風聞
胡诌施佬-观察者网副主编-2019-06-28 23:06
最近確實是興趣匱乏,各種領域的話題都沒有太強的興趣,翻故紙堆也沒有找到特別值得和大夥兒分享的話題,電影《八佰》也因為上映檔期變更暫時看不到,沒看過電影就開罵什麼的也不合適……正好昨天看到有人在談到我軍中型五代機的時候提到了搞空海軍通用的“難度太大”,順着這條路,施佬隨便聊聊通用化什麼的好了。
▲ 比起壕闊的冷戰時代,省錢的“通用化”才是時代的寵兒
裝備在不同軍種之間通用化這事兒,自從F-35作為美國海空軍加陸戰隊的下一代通用主力戰鬥機在研製中暴露出各種各樣的問題之後,“大型通用裝備”搞多軍種通用在一些人眼裏就成了必然要引發研製週期延長、項目超支、互相掣肘影響性能發揮乃至最終導致項目徹底失敗的“毒藥”。特別是在海空軍研製艦載機的事情上,因為在美軍歷史上還有個很著名的F-111項目,其艦載型號甚至被叫做“海豬”,最後也因為超重和性能不達標徹底悲劇,導致這種認識乍一看起來……還頗有幾分歪理。
▲ 因為“海豬”的失敗,麥克納馬拉的名聲也臭了不少
在艦載機這個領域推空海軍通用這件事兒有着重要歷史地位的,自然要數精於算計的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正是這位想着一美分能掰成兩瓣兒花的前福特公司總裁在五角大樓的時候力推了F-111這個空海軍共同投資發展的通用戰鬥機項目,並讓其成為了軍種通用戰鬥機這個概念的最好反例。不過在他任上,麥克納馬拉也幹了另一件通用化的事情,那就是按着美國空軍的腦袋讓其測試了海軍的F-4“鬼怪”戰鬥機,並讓其成為美國空軍在F-15服役前最重要的主力戰鬥機。
▲ 美國空軍一度向海軍借了27架F-4B用於測試和早期的飛行員培訓
當然這一成一敗之間有一個細節上的差異,那就是F-111是空海軍型號同步研發,而F-4則是海軍型F-4B單獨研製,在完成之後經過空軍的測試之後改進後衍生出空軍型F-4C。所以在另一些人看來,“同時研製”空海軍型號飛機就變成了“萬萬不可”觸碰的失敗開關。
▲ 美國空軍的F-4C和F-4B裝備時間差不太多,但在邏輯上,F-4是一款完全的海軍飛機
不過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於美國空海軍在F-4和F-111研製發展過程中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F-4在美國海軍是作為一款具備發射“麻雀”空空導彈的艦載防空截擊機研製的,其多用途性能的要求雖然在一開始曾經被提及,但在研製中並未放到突出的位置,而在美國空軍哪裏,F-4要承擔的首要任務則是作為戰鬥機和高速偵察機,至於後來在實戰中大量執行對地作戰,更多是屬於在測試中“意外發現”其優秀的載彈量之後的順勢而為。
▲ 隨着測試中發現F-4的性能超乎想象,美國空軍也將該機替換的對象從F-86/F-100/F-104拓展到了F-105等一票飛機
至於F-111,在研製的時候空海軍的要求則基本算是“南轅北轍”。空軍想要的是一架能夠執行超音速突防,兼顧空投核彈和常規武器的戰鬥轟炸機,對於其空戰能力實際上不甚關心(F-111雖然有空戰用的航炮,設計階段甚至還有伸出式的“響尾蛇”發射導軌,但後者實際上根本沒有服役,前者在使用中很幾乎只是擺設);美國海軍則一心想讓該機搭載巨大的機載雷達和沉重的“不死鳥”遠程空空導彈執行截擊任務;二者之間除了“飛得快”之外幾乎沒有什麼共通之處,強行要讓二者“共享”設計,結果自然是討不到好果子吃。
▲ F-111的兩個型號確實是大不一樣
其實有關通用型號研製的案例還有不少,不過其實在麥克納馬拉時期的這兩個案例就足以説明,這通用型號的研製某種程度上有點兒像張羅人相親,雖然張羅介紹本身很重要,但是小倆口能不能走到一起,還得要看兩人能不能看對眼。一個戰機項目的研製能否通用,最終也是取決於不同的用户對於型號的需求與規劃,以及對實現類似目標採取的技術路徑。如果大家的想法接近自然是水到渠成,如果差距太大……那就只能大路朝天,各走半邊了。
▲ “狂風”研製中也有類似的情況,結果就是英國單獨研製和裝備了防空的ADV型機
從這個角度來看,儘管F-35的A、B、C三款型號在作戰任務上都是高度相似的,即在強調五代機水平的空戰能力的同時,要有較強的多用途作戰能力,畢竟當代技術條件下,當年F-111研製中那種對地攻擊和空戰兩頭難顧的情況也不大會出現。不過F-35研製中遇到的問題,確實有不少是在三種型號的“通用”之中給折騰出來的。比如説F-35的彈艙,本來佈置於機腹的單個大型彈艙毫無疑問是最有利於機內武器的攜帶和佈置,但是F-35因為垂直起降的B型要在機體舯部佈置升力風扇和連接發動機的軸承,導致彈艙只能被“擠”到了進氣道下方的兩側,不僅讓整機都“肥”了起來,也影響了其日後裝載大型機載武器的潛力。
▲ F-35如今變成這幅鼓鼓囊囊的樣子,F-35B的責任不小
類似的F-35B影響A/C型號總體佈局的案例並不止這一點,從這來看,F-35B如果能夠單獨作為另一個項目研製,對其他兩個型號的負面影響就會減小一些,當然這無疑會讓單獨存在的隱身垂直起降戰鬥機項目的成本大幅上漲,在總成本上可能也會增加。考慮到垂直起降型的成本大多要讓海軍陸戰隊這樣貧窮的四等人來承擔,如果真的那樣,這個型號單獨的研製進程可能會更不樂觀。
▲ 裝備數量少,技術難度高,是垂直起降飛機項目“修成正果”困難的原因之一
對於我國的航空工業而言,雖然為海軍專門研製的改進型號(什麼殲-7IIH、直-9C/D之類的)不在少數,不過在為航母研製殲-15艦載機之前,專門為海軍研製的戰機型號其實只有水轟5和殲轟-7(就這後來因為空軍的“再度入夥”,飛豹也成了空海軍都有的機型)。這些機型中大多數的型號與空軍型的主要區別在於增加或修改一部分設計以改善高鹽高濕,以及將一些通訊設備等換成海軍體系的型號,難度和所花的時間都比較少。而如果要將一款彈射起飛的艦載機和一款空軍型的戰機搞成“通用”的話,其實際存在的差異將會大得多。作為參照,F-35C上有多大43.1%的設備和部件是特有的,而F-35A上則只有19.8%。
▲ “飛豹”作為一型海軍戰機,最初也少不了空軍的提攜
由於在飛機設計上存在巨大的差異,美軍雖然説起來是F-35三軍通用,三個型號在研製中還是分得出輕重緩急。相對最不“獨特”的F-35A在2006年12月就進行了首飛,而F-35C則要到2010年6月才進行首飛,可見在其研製過程中也有着明顯的輕重緩急。當然對不同國家的不同項目,這一順序顯然沒有定製,不過只要用途和用户的不同型號機型是在項目規劃時期就確定的,那麼從研製的角度看,就算兩個項目在外人看起來前後相隔數年,“通用化”這件事情就必然是一件從項目論證之初便要考慮,而且貫穿整個項目研製的關鍵話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