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惡意想象”傷害深夜被施暴女生_風聞
城管张队长-123456-2019-06-28 18:21
來源:新京報
男子深夜暴打猥褻女孩案已經告破。27日凌晨,大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最新情況通報稱,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同時,通報也顯示,犯罪嫌疑人王某與受害人吳某是陌生人,兩人並不認識。王某之所以突然施暴,是因其女友提出分手並拒絕見面,兩人發生激烈爭吵,情緒失控之下,王某對街頭偶遇的吳女士進行毆打、猥褻。這份通報,算是把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的身份與關係“盤”清楚了。
要知道,事件發酵後,網上一度有説法稱:女的是舞廳“小姐”,男的是舞廳“馬仔”。事發當晚,舞廳老闆讓受害人去接待客人,但她撒謊來例假提前走了。犯罪嫌疑人被派來檢查驗身,暴打“小姐”後拖回舞廳。這種説法,伴隨着事發地附近的歌舞廳突然停業,似乎得到有力的印證。更有網友根據女生的髮色分析,“一看就不是正經人”。
但現在,這些所謂的“知情人士消息”已經被“啪啪”打臉。
我們當然得承認,不少惡性事件在真相出爐之前,往往會遭遇訛傳的流佈期。這或許與輿論場的傳播環境有關,也可能是公眾熱切圍觀下出現的信息偏差。但圍觀羣眾只要是抱着一顆公正與良善之心,對事件傳播過程中的某些錯訛,該包容的也得包容。
不過,從這起全民關注的深夜暴打女性事件中,我們卻看到,那些關於受害人身份的説法並不是帶着善意而來,它們是邏輯基礎極弱的臆測,更夾雜着一種曖昧的、猥瑣的蕩婦想象。
看看他們的“證據”:女生髮型奇異;被暴打後獨自(事實上有朋友陪同)到十公里外的醫院就診並連夜出院;事發地歌舞廳“緊急”停業;受害人早就報警,警方遲遲不介入(事實上也並沒有)……
所有的這些所謂證據,都指向着此事“不尋常”,當事人身份“不簡單”。而它們背後隱藏的另一層意思是:彷彿受害人是小姐了,她就不再是一個弱者,犯罪嫌疑人對她施暴的惡劣程度就減輕了許多。外界對她的遭遇,也就可以不再那麼抱有同情之心。
這,就是蕩婦想象的後果:凡是一個人被定性為“蕩婦”,她就被自動剔除出主流價值系統,外界施加給她的傷害,也就很自洽地被合理化。不被懲罰,反而是她的不對。
多麼熟悉的論調。你也一定對以下這些説法不陌生——“被強姦肯定是因為你穿得少,不然人家怎麼不去強姦別人呢?”“穿那麼騷,一定不正經”……
這些都是蕩婦想象的經典版本。其共同點是,拋開事實,僅僅根據眼前所見就粗暴地對女性的人品做出道德判斷,至於她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在這些人眼中是不重要的,也不值得深究。他們只需要確信,“她是蕩婦”,就可以了。本質上,這還是男權社會拿有色眼鏡看待女性的邏輯。
回到大連深夜施暴這件事上,吳某的身份對整件事的惡劣程度不會有絲毫影響。
我們憤怒於犯罪嫌疑人的施暴、猥褻行為,同情受害女生的遭際,是基於本能,基於人類基本的共情能力,跟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的身份、收入、家庭環境沒有任何關係。那些拿蕩婦視角來審視受害人,並潛意識認為她不值得同情的網友,歸根結底是受制於內心深處的性別偏見。在性別平權的當下,也該把這種觀念扔進“垃圾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