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高管回應某國內媒體:美國公司就一定尊重知識產權?_風聞
龙科多工作室-为中国力量鼓与呼,B站两微同名2019-06-29 20:06
華為心聲社區最新發布的一箇中外媒體的採訪紀要,科技日報的問題比較有趣~華為回答更佳!
原鏈接如下:http://xinsheng.huawei.com/cn/index.php?app=mobile&mod=ForumApp&act=index&tid=4346073&type=group&share=friend&fromApp=b3BlbnhpbnNoZW5nOi8vY29tLmh1YXdlaS54aW5zaGVuZy5hbmRyb2lk&from=groupmessage
《科技日報》記者: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通常我們只知道運營商採購設備商的設備,一般設備商之間有專利許可和交叉許可,為什麼華為和Verizon這種運營商之間會產生專利和知識產權糾紛?
華為沒有進入美國市場,怎麼會與美國運營商產生專利糾紛?按一般人理解,“在商言商”,尤其是美國公司在知識產權方面會非常重視,為什麼會出現沒有交專利費的情況?與此相關,華為在中國和運營商關係非常緊密,在中國是單獨向中國移動等運營商收取專利費嗎?還是説他們的專利費包含在設備採購合同中? 宋柳平:第一,知識產權和專利涉及的內容非常複雜,不是你提的問題那麼簡單,包括芯片專利、設備專利和網絡運營專利,是非常複雜的體系。
第二,剛才提到通過銷售產品來獲得專利許可,這只是一種形式,不是必然的形式,很多是以其他形式來獲得許可和交叉許可。例如即使沒有銷售產品也應該進行專利許可和交叉許可。
第三,華為與運營商之間的專利許可不光在美國,不光與Verizon,華為與很多運營商都有做許可和交叉許可的談判,不止是美國,也包括歐洲、中國。
第四,美國公司就一定尊重知識產權?我不主張以國家的方式來做這種區分。一個簡單事實是如果它需要許可,就應該通過合法方式獲得許可,無論是在中國、歐洲還是美國,這是知識產權基本規則。尊不尊重知識產權是以它的行動、以是否支付專利費、以及是否獲得合法許可為標誌,而不是以國家為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