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年齡並非影響生育率的唯一因素_風聞
玉鸡子-2019-06-30 15:16
來源:東方網
近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考慮當前我國的人口形勢,建議下調法定結婚年齡到18歲,該消息引發熱議。新京報官方微博發起的一項投票結果顯示,超6成網友不贊同降低結婚年齡。
1950年,我國頒佈的首部婚姻法規定的婚齡是男20歲、女18歲。1981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將法定婚齡調整為現行的男22歲、女20歲。
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之所以法定結婚年齡較低,那是因為在長期的戰亂中,我國人口死亡率高,建設新中國需要提高人口出生率。後來調高了法定婚齡,是因為我國人口增長過快。今天,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考慮當前我國的人口形勢,建議下調法定結婚年齡,也是因為人口形勢發生了變化,老齡化進程加快,連續數年出生率下降。可以説,調整法定婚齡是一種必然,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計劃生育。
從人口形勢考慮是不是應該降低法定婚齡,應該降低多少?當然,對此需要認真研究、充分論證和測算,必須要科學,要站在國家發展和民族未來這個大局上考慮,同時也要皆顧民意,決不能盲目。因為,導致我國連續幾年出生率下降的原因,真正並非是法定婚齡高低的問題,願不願生這是個十分關鍵的問題,還有能不能生得起、養得起也是當今一些年輕人思考的問題,還有其他,這是個相當複雜的社會問題。
在筆者看來,為了提高人口生育率,適當降低法定婚齡是必要的,當然未必就是降低到18歲。適當調整降低法定婚齡,重要的是以法律規定的方式,來強化適齡青年的生育意識,要把個人生育,從傳統的家庭傳宗接代上升到國家發展、民族未來後續有人的高度,這不是個人願不願意生的問題,而是對國家和民族未來是不是擔當的問題。可以説,生育既是公民個人權利問題,也是國家利益問題,當成為公民的義務自覺。
除開降低法定婚齡,再一個重要的方面,國家必須加大人口生育意義的宣傳教育,當然**不能止於宣傳口號,關鍵是保障生育的環境要跟上,要讓年輕人願意生、敢於生、生得起、養得起。**如產假、哺乳期要足夠,國家要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不能由一些單位自行做主。如醫院、婦幼院必須有足夠的婦產牀位,要有足夠的婦幼保健力量。如幼兒園、託兒所,既要滿足出生率增加的數量需要,又要去“貴族化”,讓普通民眾孩子都能上得起。還有養老問題,政府要不斷完善養老措施,減輕現在青年人養子又要養多老的負擔……
可以説,除開婚齡問題,制約我國生育率的問題有很多方面,一方面是年輕人必須增強民族擔當意識,另一方面,必須解決好影響生育的種種社會矛盾,打造一個有利於生育的優越環境,政府要抓好,有關社會機構、部門、單位都要共同擔責。相信,只有政府、家庭及全社會共同努力,才是解決我國人口生育率下降問題的最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