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最多同時身兼過上百個各種頭銜,重要性排列一下_風聞
红茶魔术猫-横溢的不只是才华,还有腰间的赘肉2019-06-30 11:23
校長→總司令→委員長→總裁→總統
看一部民國題材作品水平如何,有一個側面方法就是從其職官稱謂入手。蓋因民國官僚機構疊牀架屋、龐雜多變,往往隔幾年就變得連他媽都認不出了。即使是蔣介石同時兼任的頭銜,不同時代也有輕重之分。
蔣校長=陸軍軍官學校(黃埔軍校)校長(1924-1947)
這個職務,是蔣介石發跡的根本,也是其貫穿其一生的權力基礎——以革命軍的黃埔軍校畢業生為其私人門生,從而構建起了遍佈黨、政、軍高層官僚的私人關係網絡,成為了保證地位不可動搖的根本。
黃埔軍校的建立,源於孫中山因為歷次失敗,決意搞自己的“建軍大業”,於1924年5月任命蔣介石擔任黃埔軍校校長,負責籌備訓練聽命國民黨自己指揮的革命軍。
蔣介石雖然在此後一生都被黃埔生尊稱為“校長”,其實他真正主抓的不過是從1924年3-10月入學的黃埔一~三期生而已,然而他卻佔據黃埔軍校校長之名長達24年——原因正如上面所説,欲以黃埔培訓的精英,盡為其私人門生。
蔣總司令=國民革命軍總司令(1925-1929)=陸海空三軍總司令(1929-1931)
1925年,蔣介石出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其總司令部取代了原有的國民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能,成為了最高軍事統帥機關。原因就是,當時掌握在國民黨自己手上的唯一武力,就是蔣介石掌控的黃埔軍校教導團。其後國民革命軍雖編成多個軍,最嫡系的還是脱胎於黃埔軍校教導團的第一軍(軍長蔣介石)。
1929年,北伐也勝利了,蔣介石同志覺得老是被稱為“蔣總司令”不好,這不是軍政府嗎?於是他推動立法,規定“國民政府主席兼任陸海空三軍總司令”,然後由身為主席的自己擔任(美滋滋)。雖然從一個“總司令”轉為另一個“總司令”,但這是立法賦予國家元首的權力,你們懂嗎!——然後當他1931年卸任國民政府主席後,又推動立法,規定“國民政府主席不必兼任陸海空三軍總司令”,然後徹底廢除了“陸海空三軍總司令”這個職位。
關於這個“陸海空三軍總司令”還有一個悲慘的傳説,就是蔣總司令任命的每一個代總司令、副總司令,後來都起兵反蔣了。1929年11月任命唐生智為代總司令後不到半個月,唐就起兵反蔣了;同年10月任命閻錫山為副總司令,半年後閻老西乾脆自稱總司令,又起兵反蔣;1930年又任命張學良為副總司令……後面的不用我多説大家都知道了。

蔣總司令和張副總司令在一起
蔣委員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1932-1946)
蔣委員長=(國防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1932-1947)
1926年北伐前,為改變軍事指揮機構重疊問題,國民黨舉行會議,規定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為“國民政府軍政最高機關”,重要的在後面——“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當然就是蔣介石啦。
“蔣委員長”之名,要到抗日戰爭期間才成為蔣介石的主要頭銜。因為抗日戰爭爆發後的1932年,軍事委員會再次改組,設委員長一職(當然又是由蔣介石擔任)。軍事委員會不但取代了陸海空三軍總司令部的軍事職能,還日漸侵奪了黨務、行政、財政等各方面的職能,成為了國家的戰時最高決策機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一職,也取代了國民政府主席,成為了事實上的戰時國家元首。
蔣介石另一個牛逼的委員長職位,是**(國防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國防最高委員會)的委員長**。國防委員會本為“訓政時期”最高領導機關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的下屬機關,1939年之前其委員長、主席皆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任(蔣介石:是我),1939年之後其委員長由國民黨總裁兼任(蔣介石:又是我)。另外,1937年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將職權移交國防最高會議,從此開始該委員會的委員長職位(蔣介石:就是我)逐漸成為凌駕於國民黨中央、國民政府、五院和軍事委員會之上的最高權力核心。
蔣介石的兩個委員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Vs.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本來不過是他一個人的兩個馬甲,然而因為兩套不同的班子,間接導致了後來國民黨兩大特務機關的對立關係——
軍統,全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隸屬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
中統,全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後隸屬於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
蔣總裁=國民黨總裁(1938-1975)
國民黨最高領導人先後有“總理”、“總裁”、“主席”三種稱謂。其中“總理”專屬於孫中山,“總裁”則專屬於蔣介石。這兩位不但在世時長期霸佔這一職位,等到去世之後,職位名稱也如同球衣退役一般,被永久保留了。

“總理”“總裁”職位退役是寫進國民黨黨章的
蔣介石自1938年起擔任國民黨總裁,直到1975年死去為止,獨掌國民黨黨權共37年——這也是蔣介石一生擔任時間最長的職務。之所以要設立“總裁”一職,因為自孫中山死後,國民黨名義上的最高權力仍是由中央常務委員會“集體領導制”的,雖然蔣介石也曾幾度出任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但總覺名不正言不順。因此,於1938年藉口抗戰之特殊需要設立總裁,並且代行國民黨黨章中規定的總理職權,從此集黨內大權於一身。
“此時設立總裁,至少可表示本黨不妥協之決心,與敵以精神上之打擊。”“對總裁責任應當仁不辭,以救國與對外之道已無他法。此為最後一着,實與抗戰增加實力不少,而且確定黨國重心,無異於敵精神與其策略上一大打擊也。”——《蔣介石日記》
——你們看,⎕蔣公一出任國民黨總裁,敵人精神上就遭到“一大打擊”了。
因為上述兩個“委員長”的職能為戰時特設,用以號令各路軍閥,抗戰結束後逐漸就叫得少了。解放戰爭期間,蔣介石重拾黨務以壓制其他政黨派別,“國民黨總裁”就成了他最看重的稱謂。
蔣總統=中華民國總統(1948-1975)
台灣有個笑話説蔣介石上了天堂,遇到孫中山,有了這麼一段對話。
孫中山問:“我死後中華民國有沒有行憲啊?”蔣介石答:“有啊!有行憲,有行憲啦!”孫中山問:“那第一任總統是誰?”蔣介石答:“是我。”孫中山説:“反正才做一任,還好。那第二任呢?”蔣介石答:“于右任**(餘又任)”孫中山説:“不錯不錯,書法家當總統,文學治國。那第三任又是誰呢?”蔣介石答:“吳三連(吾三連)”孫中山説:“輿論界有人出任總統,也好。那下一任又是誰?”蔣介石答:“趙元任(照原任)”孫中山説:“很好,語言學家當總統。那第五任呢?”蔣介石答:“趙麗蓮(照例連)”孫中山説:“太好了,連教育家也做總統了,那國家可真是越來越進步了。那第六任呢?”蔣介石已經有點詞窮了,於是隨便嗚拉的説:“伍子胥(吾子續)**”
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名義經歷過幾個階段,除了孫中山、袁世凱先後擔任的臨時大總統、大總統、非常大總統,就是北洋軍閥輪流坐莊的北洋政府大總統,以及廣州、南京的國民政府主席。
1928-1931年,蔣介石雖然擔任過國民政府主席,但因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黨內各方壓力被迫宣佈“下野”,讓位於國民黨元老林森。此後林森雖然擔任了14年的國民政府主席,甚至在任期間作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對日宣戰。如上所述,**抗戰時期事實上的國家元首,還是蔣介石擔任的各種委員長職位。**因為,蔣介石擔任主席時,根據立法規定“兼任中華民國陸海空軍總司令”;而等到林森擔任主席時,又根據立法規定“不得兼任其他官職”。(林森:——摔!)
1943-1948年,蔣介石再次擔任國民政府主席,然後很好運地趕上了以國家元首身份簽署《開羅宣言》(之前《對日宣戰佈告》和《聯合國家宣言》他都沒趕上)。
到了1948年,連蔣介石都覺得這個主席、那個委員長的各種名義的、實際的國家元首頭銜太過麻煩,於是宣佈“行憲”,由國民大會“民主選舉國家總統”——然後這就回到了上面著名的台灣笑話環節。
1949年被趕到台灣以後,蔣介石一方面“漢賊不兩立”堅持以正統自居,一方面還要爭取“自由世界”同盟國家的認同,不便再以黨魁身份示人。於是又以國家元首的“總統”號自居——正式稱呼為“總統空一格蔣公”。
總結一下蔣介石的各種職位間的關係——
當他是蔣總司令時,他就是最高軍事長官;
當他是蔣委員長時,他還是最高軍事長官;
當他是蔣主席時,他就是國家元首;
當他是蔣總統時,他還是國家元首;
當他是蔣委員長時,他就是事實上的國家元首;
當他是蔣委員長時,他還是蔣委員長;
當他是蔣委員長時,他還是蔣主席;
當他是蔣總司令時,他還是蔣主席;
當他是蔣總裁時,他還是蔣委員長;
當他是蔣主席時,他還是蔣總司令;
當別人是主席時,別人誰都別想當總司令;
當他是蔣總裁時,別人誰都別想當總裁;
當他是蔣總裁時,他就一直是蔣總裁;
當他是蔣總統時,他就一直是蔣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