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電費標準出爐,收費暴增兩倍多!百姓們全“炸了鍋”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19-07-01 21:38
來源:緬甸金鳳凰中文報 2019-6-26
緬甸電力部於6月25日發佈公告,宣佈經聯邦政府批准,從2019年7月1日起按照重新調整的電費標準收取電費。

對於上調電費標準,電力部曾與電力與能源部與各界代表及機構進行商討,並依照2014年《電力法》第41條款向聯邦政府提交了調整現行電費的報告。該報告於今年(2019年)4月11日獲得通過。
電力部表示,調整電費旨在增加改造升級緬甸的供電領域的資金,讓還未通電的家庭能夠用上電,並讓目前停電斷電的情況得到改善。關於電費標準的制定,電力部則表示,“當前調整的新電費標準是合理的”。
為了讓讀者更清楚的瞭解新的電費標準,緬甸《金鳳凰報》小編重新繪製了幾張表格。

根據上表,不難發現本次電費調整力度相當之大,基本上每一階梯的調整幅度都達到了100%左右,也就是説,未來絕大部分家庭、企業的電費費用將是此前的2倍有餘。
對於電費標準的暴增,民眾們的評論炸開了鍋。一位職業化妝師就表示,新的電費標準出台,她每個月僅電費的支出就將高達40萬緬元,經營變得“壓力山大”。甚至還有網友翻出了2013年時任議員的杜昂山素季的一段採訪。在當時的採訪中,杜昂山素季評論當年的政府上調電價稱,“調整電價要和人民商議,否則就和軍政府時期的獨斷獨行沒有任何區別。”針對這段舊聞,緬甸網友們紛紛調侃稱,“2013年不能調,2019年就可以了?”

雖然也有人指出,電力部的確就電費上調問題“形式上”徵求了各方建議,但民眾們似乎並不買賬。
當然,也有分析認為,電費的上調也要多方面來看。根據電力與能源部的數據,當前在緬甸每度電的平均生產成本約在110至115緬元左右,而目前(新規執行前)的電費標準為家用電一度35緬元至50緬元;商業用電一度75緬元至150緬元。現行電費無法彌補發電成本,政府發電業務因而每年虧損,2016-2017財年虧損約4220億緬元,2017-2018財年虧損6000億緬元。巨大的壓力讓電力部不得不做出提升電價的選擇。
當前,全緬44%的家庭已通電。根據計劃,到2020-2021財年全國55%的家庭、2025-2026財年全國75%的家庭將會通電,而全國全緬通電完成時間被定在2030-2031財年。全緬的用電量正在不斷攀升中,根據數據,在民盟政府執政第三年,緬甸人均電力消費率提升至370千瓦時(kilowatt-hour)。如此巨大的電力需求提升和鉅額的電力虧損,也的確讓政府傷透了腦筋。

不過,針對政府的“苦惱”,有人提出,當前緬甸政府似乎正“無奈地”大力發展天然氣發電,然而天然氣的發電成本遠高於其他發電方式,約為125緬元/度。僅以緬甸十分豐富的水力資源而言,水電的發電成本僅為天然氣發電的二分之一不到,約為60 緬元/度。

那麼,政府為什麼不大力推行水力發電呢?這其中不僅僅考驗的是政府的決策能力,還有政治智慧了。【緬甸金鳳凰中文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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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電費終於提價了
來源:緬華網 2019-6-27
電力部門才剛剛宣佈恢復正常電力供應,幾天之內就宣佈電費要正式提價了。這一來民間又出現了各種聲音,有表示理解的,有不置可否的,當然也有罵爹罵孃的,不一而足。
6月25日官方報紙《緬甸之光》報就公佈了這電費要提價的訊息。電力局將用電客户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普通民眾用電客户,一類是工業用電客户。普通民眾用電電費(1度電)最低為35元,最高125元。工業用電最低費用(1度電)125元,最高180元。而且隨着用電量的增多,收費也逐漸增高。

同日的《緬甸之光》報上還特別發表了一篇社論談論這電費上漲之事。社論中説到國內用電量一年比一年增多,在民盟執政的第三年2018年度時,全國人均年用電量已達到370度,年增長率為10.7%。而目前全國人民中還只有44%的民眾能用上電,政府方面準備在2020—21年度內讓全國的55%的户口,在2025—26年時讓全國的75%的户口,在2030—31年時讓全國的100%的户口都用上電。而這就要擴大電力建設,“沒有錢是萬萬不行的。”
但問題就在於,電力部門不但沒有錢,而且還是在虧本運行。現在發電成本每度電為110元至115元(緬幣,下同),但售賣給民眾每度電才收費35至50元,在這種情況下不虧本是沒有可能的。2016—17年時電力部門虧空達4220億元,2017—18年時又虧空6000多億元,這種情況下如何去實現讓全國人民在2031年都用上電的計劃呢?
現在民眾們的用電量,如果按照官方統計數據,人均年用電量為370度,以一家五口人計算,一户人家一年用電量為1850度,一個月的用電量(目前緬甸國內的用電量是按月計算的)就是150度到160度。以月用電量150度計算,電費將達到11550元,一般小康家庭負擔得起,但貧困家庭就會感到不堪重負了。
“其實只用來照明,電量不會很高的。就算你家用10支40瓦的LED燈管,每天照明5小時,一個月用電量不過是60度,你每個月的電費就將只是兩三千元而已。但如果用上其他‘吃’電的用具,諸如電爐、電飯鍋等,那電量的消耗自然大了。”一位電工師傅就這樣計算給他的顧客知曉。
“但煮飯燒開水不用電,用木炭的話也會是很大的一筆開支呀。”
“所以呀,你也不要多怪人家電力局漲電費了。不用他的電,你自己買一台發電機發電試試看,一個月的燃油費只怕就是這電費的五六倍了。”
所以雖然有不少人就電費提價之事罵爹罵娘,但在“形勢比人強”的情況下,也只有接受電費提價這一現實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