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章瑩穎案兇手視為偶像,他是美國史上最變態殺人狂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2019-07-01 19:00
1974年的夏天,對於剛剛高中畢業、年輕貌美的卡羅爾(Carol Daronch)來説,是個歡樂而輕鬆的暑假。
當她聽説隔壁鎮警察局長的女兒被殺的時候,她沒覺得特別害怕。
那年秋初,猶他州有兩個女孩相繼失蹤被殺。
到了11月8號,星期五,卡羅爾晚上沒啥事兒幹,就開着車到購物廣場逛一逛。
當她在商場的書店裏翻書的時候,**抬眼看到一個英俊的男人走了過來,**自稱是便衣警察。
他彬彬有禮地説:“我們發現有人用金屬衣架撬你的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車上有沒有東西丟了?”
她跟他走到停車場,發現沒丟東西。
他叫她打開後排車門仔細找找,她不樂意了。
緊接着他説:“我們抓到了一個人,他現在在警局裏,你有空跟我去做筆錄告發他嗎?”
她不放心,於是他給她出示了警官證。
她看到他開了一輛黃色甲殼蟲,心想:有點怪誒,可能這人是個便衣卧底吧。
一上車,她就聞到了他嘴裏的酒味,她以為警察執勤不能喝酒的。
他們一路狂奔,突然一腳剎住,停在了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
“你要幹什麼?!”她扯着嗓子尖叫。
他抓住她的肩膀,用手銬拷住她的一個手腕,掏出一把槍:“你再叫小心我打爆你的腦袋!”
她不知道哪兒來的勇氣:你開槍啊!有本事現在就殺了我!
她摸到了門鎖開關,頂開門跳下了車。
他從車上追下來,高舉着一把鐵撬棍就要衝她頭頂揮下來。
姑娘不知道哪兒來的力氣,用手死死抵住撬棍,她感到手掌傳來的劇痛,指甲已經爆裂開。
她不要命一般衝到車前,車主夫婦一腳急剎車,讓這個泣不成聲、失魂落魄的小女孩上了車。
“他要殺了我……他要殺了我……”
夫婦二人開車送她去了附近的警局。
卡羅爾幸運地撿回了一條命,但她不知道的是,就在4個小時後,另一個年輕貌美的姑娘正替她去死。
她更不知道的是,她剛剛擺脱的這個變態,是70年代讓美國人聞風喪膽的頭號惡魔。
01
怎麼可能是他呢?
半年前的一天,凌晨5點半,華盛頓大學心理系女生琳達的鬧鐘響了,她的室友在隔壁聽到以後又昏沉地睡過去。
琳達起這麼早,是為了趕到當地廣播電台,她甜美的嗓音很適合做天氣預報的播音員。
直到6點,室友自己的鬧鐘響了,才發現琳達的鬧鐘還在響個不停。
室友推門進去的時候,發現牀鋪上整整齊齊的——
從那天起,再沒人見琳達活着回來。
1個月後,同校的第二名女生安娜失蹤,跟琳達住得非常近。
整個1974年上半年,華盛頓州每個月都有1名女生離奇失蹤**,**當地人人自危,陷入慌亂之中,沒人再敢在街邊搭便車。
警方几乎沒有找到任何證據和目擊者,他們只能找到受害人的一些“共性”:
年輕貌美 女大學生 中分長髮
他們甚至開始猜測兩次作案之間,間隔天數的規律:
除此之外,他們已無計可施。
7月14號,一個夏日的週末,華盛頓州立公園裏好不熱鬧,4萬人在草地上野餐,享受着啤酒節的歡暢。
上午11點半,一個漂亮的姑娘走進公園,一個身穿白色T恤的小帥哥朝她走了過來。
“嘿姑娘,你能幫我個忙嗎?”
**她看到他一隻胳膊上纏着米色的繃帶,**説道:“好啊,你需要我做什麼?”
他説他想把他的帆船搬到車上,她跟他一起走到了停車場,一輛棕黃色甲殼蟲旁邊。
她問他:船在哪兒呢?
他説:哦就在我家門口放着呢,喏,往山上開一會兒就到了。
説着,他打開車門請她進去。
姑娘警覺地停了下來。
“不好意思,我爸媽還在公園等着我呢,我得先回去。”
“沒事沒事,我應該告訴你船不在停車場的,謝謝你費心過來一趟了。”
12點半的時候,姑娘抬頭一看,發現另一個女生正推着自行車,跟他往停車場方向走。
4點半的時候,又過去一個。
有人聽到了他們的寒暄:
嗨你好,我叫珍妮絲。
你好,我叫泰德(Ted)。
然後,她們就再也沒出現過。
華盛頓州警察甚至不知道嫌犯是不是真的叫“泰德”。警方每天工作14個小時,逐個篩查名字、諢號、綽號裏有“泰德”的男子,名下有一輛甲殼蟲。
他們忙活了一個多月,沒斬獲任何新線索。
直到一個年輕女子的電話打了進來:
我叫伊麗莎白·克羅夫,我擔心我男朋友可能是兇手。
她的男友確實叫泰德,有一天晚上,他沒有忍住跟她炫耀的衝動,説他跟蹤了一個女大學生,還動了手。
她在泰德的公寓裏發現了一個裝着女性內褲的包包,她在副駕駛座底下還摸出來一把刀。
警方收到了她提供的情報以後,找了8個公園的目擊者,辨認泰德的照片。
結果意外的是,7個人説這人“肯定不是”那個神秘的泰德。
警方粗粗地畫了一個嫌疑人畫像以後,**每個月都能收到上百個“女朋友”打來的舉報電話,**説自己“可恨”的前任或男友就是你們要找的“泰德”,所以伊麗莎白的電話沒有引起警方的高度關注——他們的案頭放着幾千個“泰德”的資料。
調查就此陷入了停滯。這時候,罪犯似乎也收了手,華盛頓當地沒有新的失蹤案件發生。
天下太平了嗎?
1974年11月8號,距離華盛頓州西雅圖1300多公里之外的卡羅爾,在公路上撿回了一條命,還坐在警局裏驚魂未定。
4個小時以後,20多公里外的一所高中正在舉辦文藝匯演——舞劇《紅髮人》。
為了去接弟弟回家,女學生黛博拉(Debra Kent)提前離席,卻碰到一個在後台踱步的男子請她幫個小忙。
住在高中對面的幾位居民還記得,那天晚上10:30,停車場傳來兩聲短暫而刺耳的尖叫聲。
警察在停車場撿到了一把手銬的鑰匙,帶回警局,發現跟卡羅爾手上的鎖孔正好吻合。
與此同時,擱置了好幾個月的華盛頓警方有了突破性進展。
一羣做森林保育的學生在泰勒山上發現了異常。
華盛頓6名失蹤女性的屍骨在同一個地方被發現。
兇手讓山上的動物們飽餐一頓,為他毀屍滅跡。
警方終於確認了連環殺手的説法。
轉過年來,到了1975年初,科羅拉羅州又有3名女子失蹤。
但是在70年代,美國各州警局並不會互相分享情報,讓案件偵破變得異常艱難。
一天晚上,猶他州的高速路巡警鮑勃發現有輛車不太正常,它大晚上在路上跑,卻不開車燈。
鮑勃開着警車追了出去,對方卻企圖逃竄。
他終於攔下了這輛車,駕駛員因為拒絕配合檢查被捕。
一開始,沒有人特別當回事兒,覺得就是一起普通的飆車逃逸。
但警方發現,從他車上搜出來的東西都非常可疑。
猶他州警方認為,他和他的甲殼蟲,符合卡羅爾綁架未遂案的的嫌犯特徵。
警察把卡羅爾叫到了警局,讓她指認兇手。
華盛頓警方用計算機對嫌犯信息進行交叉比對,最終鎖定了26個可疑的“泰德”。
當他們得知猶他州的這起案子以後,他們把泰德·邦迪挪到了“頭號嫌犯”的位置上。
從那一刻開始,各州警隊開始頻繁交流。
只有卡羅爾的案子可以對他提起指控,還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
所有邦迪身邊的朋友、親人都不相信他會幹這種事。
他們甚至質疑卡羅爾作為大一新生“小屁孩”的辨人能力。
他的同學説他“為人彬彬有禮”,他的同事説他“辦事值得信賴”,他的老師説他是**“我們系前1%最優秀的本科生”。**
這樣的優秀青年怎麼會是連環殺人犯呢?
1976年2月23號,法庭聆訊。
邦迪一臉輕鬆,穿着一身米色長風衣,儼然一個清秀的美國書生、鄰家大男孩。
而在法庭上,卡羅爾指着他説:**他就是綁匪,他就是綁架我的人!**邦迪聽了非常憤怒。
邦迪的媽媽覺得這簡直就是開玩笑:
監獄的心理醫生跟他的幾任女友訪談,她們説:“不,他有另外一面,黑暗的一面。”
在海邊游泳的時候,他掐着她的脖子按在水裏,拎出來喘口氣,又按到水裏。
“我以為他要殺了我。”
邦迪因綁架罪被判處1-15年不定期徒刑。
警方還蒐集到了更多的“證據”,在他的公寓裏發現了其中一個被害人下塌的旅館宣傳單,還有高中舞劇匯演的宣傳單。
警察從他的車上找到了3名女性的頭髮,和其中3名被害人的頭髮特徵極其相似。
科羅拉多州指控他犯下一級蓄意謀殺罪,最高刑罰死刑。
這時候,他變了一副面孔。
他否認所有指控,堅稱自己無罪。
那是一個沒有DNA鑑定的年代,嚴格來説,檢方這時候除了卡羅爾作為人證,**並沒有其他確鑿的物證,**證明邦迪100%就是兇手,只能説是有理由懷疑他。
但邦迪已經等不及了,他成功策劃了兩次越獄。
第一次,他從開庭法院的二樓跳窗而逃,經全城搜捕一週後被擒獲。
第二次,他暴瘦32斤,趁着監獄聖誕放假管理鬆懈,**用鋼鋸在天花板上鋸了一個30釐米見方的洞,**從通風管道里逃走了。
美國司法部批准FBI全力捉拿邦迪,發佈了全國通緝令。
他成了FBI的頭號通緝犯(one of FBI’s most wanted man)。
半個月後,新年的1月14號凌晨2點半,警方接到一通電話。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女生宿舍發現了4名被害人。
兇手深夜潛入女生宿舍,**在短短15分鐘的時間裏強姦、殺害,**得手後竟然又輕鬆地重返作案現場一次。
其中一個女生,被害手段極其殘忍:她的右乳頭幾乎被咬斷,臀部有兇手留下的雙重咬痕——**咬一口,鬆開嘴,又咬了一口。**這還沒完,他用屋裏的一個伊卡璐髮膠瓶捅進了女生的下體,最後用繩索勒死了她。
是一個多麼喪心病狂的人,才會幹出這種禽獸不如的勾當?而且殺一個不夠,一口氣要殺4個?
一個從業近20年的病理學家説:我從未見過這樣的景象。
又過了一個月,邦迪再次飛車被抓,情形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
這次,邦迪插翅也難逃了。
經過這兩次越獄,和連環殺人的指控,邦迪成了全美國的大名人。
他被正式起訴,犯有兩宗一級謀殺罪,和三宗一級謀殺未遂罪。
1979年5月9號,佛羅里達州萊昂縣第二巡回法庭開庭,來自全美50個州和全球5大洲的250家媒體進行了地毯式的報道。
美國破天荒地第一次在全美國用電視直播庭審現場。
這個選擇非常正確,因為整個庭審簡直就是“一出好戲”。
邦迪非常自信,這一次檢方依然抓不到他什麼把柄,但他的律師對他沒信心。
當開庭前律師跟他溝通的時候,建議他認罪,以換取免死。
邦迪説:好啊,我願意認罪。
結果一上法庭,所有人剛坐下,邦迪就站起來,把自己的律師痛罵了一頓。
他堅持要為自己辯護,法官同意了。
邦迪的其中一位律師被他氣到離席。
當面對證人的時候,**他一遍又一遍地讓證人用語言重現他親手製造的血腥場面,**他非常享受這個過程。
好像通過這個過程,他可以把人“再殺一遍”。
當他發現證人沒一個看清楚嫌犯正臉的時候,他簡直要樂瘋了。
整個庭審情況對邦迪越來越有利。
就在他相信檢方已經無計可施的時候,一道“晴天霹靂”落了下來。
當牙科醫生出庭作證的時候,他拿出了一個道具——齒模。
醫生把咬痕放大,跟邦迪的牙齒形狀照片疊放在一起,重合得嚴絲合縫。
牙醫認定,邦迪的牙齒形狀非常特殊,是獨一無二的。
誰都沒有想到,在那場沒有指紋、沒有DNA證據的庭審上,牙印成了扳倒泰德·邦迪的致命證據。
正義的天平開始傾斜。
看到陪審團態度180度大轉彎,像跳樑小醜一樣的邦迪第一次感到沉重的打擊。
結果第二天庭審,他連一個招呼都不打,説不來就不來了。
他內心失控的野火已無處燃燒。過了半個多小時,被法警硬拽回法庭。
他想對抗檢方,又不知道該怎麼撒氣。
法官判定他藐視法庭。
而這還不是這出醜劇的高潮。
他有很多女粉絲和女性朋友都在關注庭審,其中有一個特別“要好”的朋友叫**卡羅爾·布尼****,**她堅信他是無罪的。
在其中一次庭審現場,布尼是證人之一。
在庭上邦迪問她,對他的人格有什麼看法。
布尼説:你是個善良、温暖、有耐心的男人。
然後邦迪問了一句誰都沒想到的話:
他把法庭當成什麼了?!
檢方後來分析,那不過是他使的一個伎倆。
“你們怎麼可以在我結婚當天給我投死刑票呢?”
真是異想天開。
7月24號,陪審團經過6個半小時的商議,審議了超過100件人證物證,最終12人一致判定,邦迪兩宗一級謀殺罪成立。
而在佛羅里達州,一級謀殺罪是可以判死刑的。
邦迪的媽媽還想打感情牌扳回一局。
但法官愛德華宣判時義正辭嚴:
法庭認為被告犯下的兩起謀殺案
喪盡天良、冷血殘暴
窮兇極惡、驚世駭俗
卑鄙可恥、漠視生命
蓄意傷害他人肉體
本庭宣判被告西奧多·羅伯特·邦迪死刑
邦迪背對着法官聽完了判決,然後拍桌而起,破口大罵:
當回到監獄以後,他説:我沒有絲毫的悔恨和愧疚,這是我一生中最坦蕩的時刻。
他的“新女友”卡羅爾探監的時候把大麻藏在大腿根帶給他,他跟獄友一起酗酒。
他們在監獄裏偷着上牀,還生下了一個女兒。
他就是這麼“坦蕩”的。
在執行死刑前3天,他終於認罪,承認在1974年至1978年間在7個州犯下的30起殺人案,卻不是出於真誠的悔過之心。
他告訴檢方:“我還殺過×××,你們還不知道呢,我可以告訴你們屍首在哪兒。”
他想用“下落不明的屍體”做誘餌,好讓自己多活些時日。
然而檢方沒有上他的鈎。
在他被處以電刑的那一晚,幾千人圍在監獄外狂歡。
人們高舉着牌子“火烤邦迪”,在草地上放煙花。
他被剃光了頭髮和腿上的毛髮,坐在電椅上。
他留下遺言説:對不起,我給大家惹了這麼多麻煩。
他攥緊了拳頭,握着話筒的人朝屋裏打了個手勢,行刑官按下了通電開關。
一個親眼見證了邦迪死刑的人説:
那一刻我感到豁然開朗。
我希望那是我最後一次,
因為一個人的死而感到豁然開朗。
監獄外,得知消息的人羣一陣歡呼雀躍。
邦迪説:**我不介意人們把我的故事拍成電影電視劇,**在《紐約時報》《滾石》雜誌上刊登我的事蹟,北美地區的人都知道泰德·邦迪這個人物。
有記者花了100個小時採訪他,打算出書,邦迪説:我不管你們怎麼描寫我這個人,只要銷量好就可以了。
然而關於他為什麼殺人,還有一大堆的謎團沒有解開。
為什麼他殺的女性長得都很像?
為什麼他要一晚上殺好幾個人?
他是天生惡魔,還是後天墮落?
02
別人殺一以儆百
我偏殺百以儆一
沒有人會懷疑,青年時的邦迪確實一表人才。他曾先後在華盛頓大學和猶他大學學習過中文、心理學和法律等多個專業。
1967年,他遇到了那個改變他一生的“女神”——斯蒂芬妮·布魯克斯。
斯蒂芬妮是個身材火辣、充滿魅力的富家女。
而邦迪那時候只是個一窮二白的學生。
兩人曾有過一段熱戀,但因為階層、觀念差距太大,女方提出了分手。
邦迪曾經追到她的家鄉想要挽回,卻是熱臉貼了冷屁股。
從那以後,他心裏就種下了一顆報復的種子。
7年以後,當他開始在華盛頓政治圈裏嶄露頭角以後,已經有了新女友的他開始重新追求斯蒂芬妮,而女方再一次被他吸引。
他甚至跟朋友説:“這是我的未婚妻。”
她開始熱情地跟他討論婚禮的事,而這時,他開始閃爍其詞。
“我們之間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兩個人在一起的最後一晚,他連一根手指頭都沒碰她。
她在電話裏罵他薄情寡義,他説“我不明白你什麼意思”,然後就掛斷了。
他再一次把她追到手,只是為了報復她。
他不能容忍自己被人“遺棄”,只有他有資格遺棄別人。
就在那一年,他開啓了一系列的連環謀殺。
而他殺害的女生,都在外形上跟斯蒂芬妮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之處。
邦迪認為,他的連環殺人行徑跟他的家庭“毫無關係”。
但他從小就是一個**“爸爸不親,媽媽不愛”的棄嬰。**
**他父親在他的一生中從未露面,**在他母親的口中只有一個代號叫“水手”。
**他母親在他剛生下來的時候****就把他扔到了救助站,**是他姥爺執意要把孩子抱回來,為了不揚家醜,讓他管姥姥姥爺叫爸媽,管他親媽叫姐姐。
他恨他的媽媽,敬愛他的姥爺,但據親戚供述,**他姥爺是個極其殘暴的人,**不僅虐妻、虐狗,而且虐待女兒,邦迪的小姨有一次因為睡過了頭,被他從樓梯上扔了下去。
他似乎繼承了外祖父的殘暴:在公共場所假裝受傷、殘疾,或者冒充警察,把受害人引到僻靜的地方,進行殘忍的姦殺。
**他斬首了至少12名受害者,**還把其中一些頭顱作為“紀念品”,保留在自己的公寓裏。
後來披露的更多細節顯示,邦迪不僅殺人手段殘忍,而且還有****戀屍癖,他會在拋屍荒野之後,多次返回拋屍地點姦屍,直到屍體已經腐爛才罷休。
有時候,**他還會給屍體化上美美的妝容,**供他欣賞把玩。
作家安·魯爾(Ann Rule)認為邦迪是“一個虐待狂反社會者,他從別人的痛苦和對受害者的控制中獲得快樂”。
他曾經自稱是**“你今生見過的最冷血的人渣”**(the most cold-hearted son of a b*tch)。
在邦迪綁架、殺人、斬首、姦屍的時候,他對面的“人”在他眼裏,只不過是一個可以去操控、玩弄的“物件”。
“物件”都是用來佔有的,無論是通過性侵犯來佔有肉體,還是通過戀屍來佔有遺體,都能給他帶來巨大的滿足感。
“我就是喜歡把任何東西佔為己有。”(I really enjoyed having something.)
而他之所以會把女性當成“物件”,喪失對他人的共情能力,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在童年時體驗過不安全的、朝不保夕的依戀,**甚至遭受過虐待,這樣的人很容易產生被威脅感。
威脅會提高一個人的應激水平,從而泯滅了對他人的共情。他內心時時湧動起一股黑暗的力量,最終吞噬了他所有的良知。
關於泰德·邦迪的犯罪心理,至今仍是一個謎,沒人能給出權威的解釋,以上給出的也只是一種可能的分析——因為我們畢竟不是惡魔。
可這個世上,真的有人能懂泰德·邦迪嗎?
恐怕還真有,比如下面這一位。
03
魔王后繼有人
為什麼今天要講述這樣一個連環殺人犯的故事?
因為就在最近,泰德·邦迪的名字被一個人反覆提起。
他就是殺害章瑩穎的兇手——克里斯滕森。
在開庭陳詞中,克里斯滕森就把自己比作泰德·邦迪,在FBI找不到章的遺體時,他向女友吹噓説:“我在(毀屍滅跡)這方面很擅長”。
克里斯滕森殘害章瑩穎一案確實跟邦迪有着太多相似之處:
克里斯滕森假裝便衣警察,**本想襲擊的是另一名外國女子,**結果對方警惕性很高,沒有上他的車。
他在街上兜兜轉轉,4個小時以後,才接到了需要搭便車的章瑩穎——和邦迪襲擊卡羅爾不成,去學校襲擊女學生如出一轍。
在把章瑩穎帶回家以後,克里斯滕森“掐了她10分鐘,她竟然還沒死,我不相信,她在拼命地抵抗。”
“我把她拖進了廁所,用棒球棍用力地擊打她,**把她的頭打開裂了,**我還不確定她是否死了,於是我就去拿了一把刀,準備砍下她的頭。”
**“我沒想到她竟然還活着,**她用手來搶這把刀,**我最終把她的頭砍下來,**她終於死了,她太厲害了。”
前女友説,當他描述這個畫面時,克里斯滕森的聲音突然大聲起來,表現得極其興奮和激動,甚至笑了起來。
克里斯滕森向女友吹噓説:章是我殺過的第13個姑娘。
他是,或者説他希望別人覺得他是——一個像泰德·邦迪一樣的連環殺手。
他們一邊獨享着受害人遺體的藏匿信息,一邊以此為誘餌跟檢方“做交易”,希望能換取到免死和延期。
喬裝警察、變換目標、駕車綁架、先奸後殺、斬首毀屍、藏屍談判——歷史何其相似乃爾?!
邦迪先後在兩所大學接受高等教育,而克里斯滕森是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的物理系博士。
可畜生就是畜生,無論念多少書,他還是個畜生。
佛羅里達州的一個警官對邦迪説的話,現在我把它送給克里斯滕森:
我希望他現在待在地獄裏,
承受被焚燒之苦。
就在剛剛過去的6月24號,12名陪審團成員裁定,被告克里斯滕森3項指控罪名全部成立。
馬上到來的7月,法庭將對克里斯滕森量刑,如果陪審團12人達成一致,克里斯滕森將面臨死刑。
陪審團如有一人持不同意見,被告將被處以無期徒刑。
我由衷地希望,我相信你也正共同希望着,
章瑩穎案的陪審團,能在幾天之後,做出正確的選擇。
前人已經為他們做出了榜樣:
當邦迪的女友拿起電話報警的時候,
當克里斯滕森的女友坦陳實情的時候,
當追車的巡警攔下邦迪的時候,
當邦迪面對的陪審團一致投出死刑的時候,
他們寫下了歷史,
他們寫下了正義。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就像邦迪案的公訴人説的:
這世上沒有任何一條道路必然通往正義
因為正義本身就是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