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太任性怎麼管?請出“徵信”行不行_風聞
五年平辽圆嘟嘟-2019-07-01 09:45
來源:現代快報
新聞界有個著名理論: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那麼,狗咬狗呢?
近日在廣東佛山順德某小區,一條貴賓犬被同小區的金毛犬咬死。貴賓犬主人何某,一怒之下將金毛犬打死。結果,打狗者被警方依法刑拘。這條“狗咬狗”新聞,這兩天幾乎在“霸屏”。
打死一條狗就被刑拘,有些網友覺得有點重,還有人認為金毛犬一方也有過錯,畢竟是狗咬狗在先。另一方面,金毛犬主人站出來稱,他的金毛犬購買時是2萬元,且養了7年,“平時用的都是進口的牛奶,最好的狗糧,總開支超30萬元”。
他的話未必具有法律意義,但打死金毛犬,卻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因為一條狗真的去坐牢,確實罕見,但不是沒有可能。
6月29日@“佛山發佈”消息,何某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據此有律師認為,按照故意損壞公私物的多少確定行為人的刑責。根據最新司法解釋,數額較大的標準為5000元,數額巨大的標準為50000元。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損壞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常推理,男子何某責任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打死的金毛犬的價值。這有待進一步鑑定。
金毛犬咬死貴賓犬,有報道提到一個細節,即貴賓犬沒有牽繩,且當時是挑逗在先。如果所言不虛,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事件中貴賓犬主人是有很大責任的,哪怕是狗被咬死,也不能將責任都推到對方。看管好自家狗,是主人的責任。狗咬狗糾紛本身,當然可以依法解決,但何某追着將別人家狗打死,不可姑息。其被警方依法刑拘,並無不妥。
養狗要牽繩,在我國城市犬類管理中都有明確規定,但出門遛狗不牽繩的現象比比皆是。此前在成都、杭州等地,都曾出現因狗傷人事件引發輿論關注。近日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員會問卷調查顯示,有8成對南京養犬管理現狀不滿意,主要問題就是狗隨地大小便和不拴繩。
不文明養狗引發糾紛一次次上演,各地在治理狗患上也費力不少。報道顯示,在佛山市,涉犬類警情逐年增加:其中犬隻傷人警情為2015年463宗,2016年540宗,2017年593宗。2018年,南京相關部門一年處理了近萬起因養狗產生的糾紛,收容、沒收了八九千隻狗。即便如此,不文明養狗依然是城市治理一大難題。
如何管理小區養狗,考驗着一個城市管理經驗和治理能力。南京一項調查顯示,大多數受訪者同意將違規養犬行為納入個人徵信系統。固然,這是治理不文明養狗一個選項。其實,治理不文明養狗,現在不缺制度和法規,缺的是執行法規的力度和耐心。
讓養狗人養成文明守法的自律、自覺,關鍵是,對違法違規者的處置能否到位。
回到新聞,狗咬狗,真正的“元兇”是人。所以根本上,人管好了,狗的問題自然就消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