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今起正式實施:“定時定點”應充分溝通,並設誤時投放點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19-07-01 07:13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日,就條例實施的準備工作情況、社會普遍關注的有關問題,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接受了媒體的專訪。
問:條例為什麼要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答:條例專設了“源頭減量”一章,倡導綠色消費,從源頭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其中,條例對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以及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作了限制使用的規定,這一方面是儘量增加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措施的剛性,另一方面是由於這些物品與市民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對其使用進行限制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垃圾減量意識。**需要説明的是,條例對一次性物品限制使用,不是一律不提供,而是要求商家不得主動提供。**消費者如有需求,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同時,條例還明確,商家應消費者需要提供的一次性物品要符合環保標準。
問:條例對定時定點投放有什麼規定?
答:定時定點投放是保障分類管理責任人有效開展分類指導,確保分類投放效果的關鍵措施,需要繼續予以推進,所以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但考慮到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市民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各類住宅小區的情況也比較複雜,推行定時定點投放應當與居民充分溝通,説明定時定點投放的必要性,合理確定投放點位設置和投放時間設定,儘量照顧居民的投放便利,並設置誤時投放點,解決特殊人羣的投放需求。
問:條例在設定處罰時,是如何把握的?
答:條例在設定處罰時,主要是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考慮到生活垃圾分類在現階段仍處於習慣培養階段,條例在賦予相關執法部門13項行政處罰權時,其中12項有整改前置要求,即責令違法當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予以處罰。這充分表明了立法本意是以培育行為習慣為目的。但對經教育無效,多次違法、拒不改正的,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實施處罰。
**二是堅持單位從嚴的原則。**強調各類單位要依據法規規定承擔義務,要為市民作出表率,因此條例對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遠高於個人。
來源丨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