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三星S10手機自燃損毀,機主起訴廠商要求道歉並賠1元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9-07-02 22:38
來源:澎湃新聞

新購三星S10手機自燃損毀,機主起訴廠商。 受訪者 供圖
新購三星Galaxy S10手機在充電時自燃,機主霍先生等待近一個月未得到三星方面的處理回覆,他最終決定將其所購手機生產企業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下簡稱“惠州三星”)訴至法院。
7月2日下午,霍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已向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法院已收下相關材料,他也收到了法院的送達回證。
此外,霍先生還稱,他已收到來自京東商城的全額退款。
據澎湃新聞7月1日報道,在新疆烏魯木齊工作的霍先生於5月26日,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款“三星Galaxy S10”手機,收到貨的次日,手機便在充電時發生自燃損毀。目前,手機已郵寄給三星方面進行檢測,但事情過去已近一個月,仍未收到三星方面的處理回覆。
據霍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霍先生擬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下稱惠州三星)在15日內向原告提供完整(手機)檢測報告,並進行合理解釋;判令被告就其生產有缺陷甚至嚴重安全隱患的手機、未及時履行售後義務等違法行為向原告公開致歉,公開致歉渠道可在其官方網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眾平台公佈,並向原告支付賠償金人民幣1元。
霍先生在訴狀中稱,手機是在京東商城“三星手機京東自營官方旗艦店”購買的,由惠州三星生產。
“5月28日下午,該手機起初無法充電、發熱,隨後温度急劇升高,隨後冒煙、起火。因持續冒煙,原告報警後根據119消防人員電話指引,持續澆水降温。在控制上述情況後,手機已經嚴重損毀。原告認為該手機存在缺陷甚至嚴重安全隱患,被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訴狀稱。
訴狀稱,5月31日下午,霍先生依照被告客服人員電話要求,將該手機送往其指定的本地售後中心,該售後中心工程師將手機狀況拍照併發送至被告總部後,霍先生帶回手機。6月11日,惠州三星要求本地售後中心聯繫原告取回手機和全套包裝,進行進一步檢測,霍先生隨後寄回手機。售後中心工程師通過微信確認已收妥。但在上述檢修過程中,惠州三星及其本地售後中心並未提供備用手機或其他解決方案。
截至目前,惠州三星未再次聯繫霍先生,未給出檢測結論,亦未告知檢測進度、所需時效或其他信息。
根據霍先生向澎湃新聞提供的法院送達回證,法院以“產品質量糾紛”為案由,向霍先生送達了該份回證。
澎湃新聞7月1日曾聯繫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簡稱“三星中國”)相關人士採訪,對方表示需瞭解情況後安排人員進行回覆。
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來自三星中國的回覆。澎湃新聞於7月2日上午致電三星中國客服熱線,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將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