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推輪椅帶母親橫穿馬路被撞身亡,司機被判主責...網友炸了_風聞
上海全知道-上海全知道官方账号-自媒体人脊梁in上海2019-07-02 12:18
本文素材來自:@交通事兒、上海交通廣播
關於那些
因為行人和非機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
而發生的交通事故的判罰
一直備受爭議,也就有了更公平的判罰
本來以為,漸漸地,在這些事故中
行人和非機動車要負擔應該負擔的責任了
而不是簡單地甩鍋給機動車司機
但……
並沒有全部都是……
最近,江蘇泰州警方
對去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做出了處理
在網友們看來
還是有點機動車司機“背鍋”的意思
行人亂穿馬路被撞身亡,司機主責
去年7月,在江蘇泰州
一女子推着80多歲的老母親橫穿馬路
在橫穿馬路的時候
一輛轎車駛來,撞向該女子
女子將輪椅推開,母親安然無恙
自己卻被撞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現場監控看到的事故情況是這樣的
轎車駛來,女子被撞飛
▽

從稍微遠一點的位置看到,是這樣的
等到司機看到人,剎車,就已經來不及了
▽

別的不説,網友也都看出來了
事故發生地不遠處,就是人行橫道線
女子為什麼不走人行橫道線?
據民警所説
事故發生地,距離路口的人行橫道線
也就30多米的距離
事故情況是這樣,那判罰呢

經過民警認定
轎車司機疏於觀察,遇情況未能確保安全
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被撞女子未從人行橫道通過
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最終,轎車司機因犯交通肇事罪
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小夥子不僅丟了工作
人生軌跡也發生了重大改變
此判決一出
網友們是相當不理解
▽
行人亂穿馬路,為什麼機動車負主責?
機動車是還要保證不守規矩的人的安全?
網友們多數都覺得
行人不走斑馬線,橫穿雙黃線
應該是行人的責任更大
這位行人不僅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
還要帶着老母親一起出來“送命”
真是害了自己
也害了那位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司機
保護弱者,不等於縱容
對於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違規在先的事故
明明現在看到更多的是
行人或者非機動車負全責/主責的處理
人民日報也曾發聲:
“保護弱者,不等於無底線縱容”
“我們被撞傷了!
機動車有保險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不存在的!”

△ 圖源@交通事兒
(不是上述長圖中6月13日金華髮生的事故)
現在的警方,在判罰類似的事故時
都不會偏向所謂的弱者了
而是就事論事,讓大家看了很舒適
案例一:2019年1月,上海松江
今年1月28日17時21分
龔某某駕駛電動車
沿莘磚公路自西向東行駛
行駛至長施公路路口時闖了紅燈
恰逢單某某駕駛重型專項作業車
遇到綠燈左轉彎

龔某某在發現重型專項作業車後
馬上剎車
但電動車車速過快剎不住,車尾甩出
車輛倒地後遭重型專項作業車左側後輪碾壓
龔某某當場死亡

本起事故中
龔某某存在闖紅燈以及超速行駛
(經鑑定,事發時車速為24-29公里/小時,
超過限速15公里/小時的規定)
分別違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和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項
的規定
而重型車駕駛員單某某
無交通違法行為
最後判決認定:
龔某某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單某某無責
而且調取事發前的監控視頻後發現
這輛電動車事發前還存在
逆行、在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
案例二:2019年2月,上海虹口
2019年2月1日5時21分
洪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
沿霍山路由西向東闖紅燈通行至路口
(經鑑定,事發時車速為26公里/小時,
超過限速15公里/小時的規定)
適逢朱某某駕駛公交車,正常行駛
沿大連路由南向北行駛遇綠燈直行
(經鑑定,事發時車速約介於43-46公里/小時,
該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
進入霍山路路口時兩車相碰
洪某某當場死亡

本起事故中
洪某某存在超速行駛且闖紅燈
分別違反了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項
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
而朱某某無過錯行為
最後事故判決認定:
洪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朱某某無責
這兩起交通事故的判罰
得到了廣大網友的支持與點贊
▽
不止是上海
南京也有類似的事故判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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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正常行駛
兩車相撞,非機動車駕駛員受傷
非機動車駕駛人負全責
機動車駕駛人無責
誰違反規則誰承擔風險
誰破壞秩序誰付出代價
只要是違規在先
就理應為事故付出必須的代價
只有這樣
才能讓更多人不再心存僥倖
開頭説的江蘇泰州那起事故的處理
只會讓大家覺得:這司機是真冤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