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應學習日本的垃圾分類_風聞
满河星-2019-07-03 14:31
中國一直都是有垃圾分類的,全國的垃圾分類為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國家成立國有的物資回收公司,居民把可回收的垃圾送到物資回收公司,換取一些錢。由此可見誰來把垃圾進行分類,誰就能從國家物資回收公司獲得錢,換句話説:國家物資回收公司花錢請居民來給垃圾分類,居民分類垃圾獲得錢。中國處理垃圾分類的政策也施行了差不多70年,一直運行良好,我認為是非常先進的垃圾分類制度,即便後來國有物資回收公司改為民營,我們並沒為垃圾分類而煩惱過。
日本走的是另一條垃圾分類的路。日本要求居民自己把垃圾分類好。把塑料瓶子,書籍等可回收的垃圾分類,物資回收公司回收的這些垃圾並不會給居民錢。換句話説:物資回收公司讓居民義務給垃圾分類,並不會給居民錢,物資回收公司利潤最大化。可回收的垃圾通常是有價值的——沒價值的垃圾也沒有回收的必要。如果日本經濟一直很好,工資很高,這點回收垃圾的價值也沒人看得上。也沒有人原意去給垃圾分類。既然沒有人原意來給垃圾分類,那麼只能居民自己動手來給垃圾分類了。對比中日兩國的垃圾分類,中國是有償垃圾分類。日本是無償垃圾分類。
可是,日本經歷泡沫經濟破滅後,生活艱難,已經有人為了生存原意去給垃圾分類,換取微薄的收入。
這不就回到了中國一直以來都施行的有償垃圾分類嗎?這不是日本開始向中國的道路靠攏嗎?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學習日本的垃圾分類呢?下圖是日本回收垃圾的流浪漢,把垃圾桶內的可回收垃圾分類出來,拿去物資回收公司換錢。即使公共垃圾不分類,也會有流浪漢去把可回收的垃圾選出來,原意幹垃圾分類的活。只要還有人願意幹垃圾分類的活,垃圾分類就無意義,只能是面子工程,或者為物資回收公司獲取更大的利潤,僅此而已。圖中的日本流浪漢據説一袋瓶子可換100日元,比中國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