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李保芳不再代行公司總經理職責 李靜仁接棒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7-03 00:26
李保芳卸下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代行總經理職務。
7月2日晚間,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茅台)發佈公告表示,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貴州茅台控股股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經會議審議決定,董事長李保芳不再代行公司總經理職責,該職務由貴州茅台董事李靜仁代行。

李保芳

李靜仁
李靜仁,男,漢族,籍貫浙江建德,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註冊會計師、註冊税務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全國企業法律顧問,現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總經理職責。
而在前一天7月1日,茅台方面表示為進一步釐清公司治理體系的職權邊界,在茅台集團2019年第二十一次黨委會審定了董事長、總經理職權清單,明確了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責。
茅台方面指出,董事長是集團公司經營活動和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的第一責任人。總經理主持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和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執行集團公司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融資方案等。
這樣的調整進一步釐清了公司治理體系的職權邊界,實現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制度管理邁出的重要一步。

事實上,本次茅台高層調整不止如此,7月2日,貴州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黨委有關領導到茅台宣佈省委和省國資委黨委關於茅台集團公司幹部調整的任免決定和提名推薦建議。
調整具體情況為:
萬波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劉剛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張德芹不再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劉漢林不再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法律顧問職務;
何英姿不再擔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職務;
免去高守洪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茅台集團公司高層就有過一次調整,其中:劉大能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段建樺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法律顧問。
(澎湃新聞、藍鯨財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