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就《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擬規定不得宣揚賭博內容_風聞
达咩达咩D-呜呜呜2019-07-06 09:26
7月5日,文化和旅遊部就加強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規範娛樂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起草了《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第二條提到,本辦法所稱遊戲遊藝設備,是指提供遊戲遊藝內容或者服務的專用電子、機械操作設備。在第三條中《辦法》指出,遊戲遊藝設備機型機種分為電子遊戲設備(機)和遊藝娛樂設備。
電子遊戲設備(機)是指通過音視頻系統和內容集成方式,主要為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經營場所提供遊戲內容服務,且遊戲內容、形式等方面不適宜未成年人獨立或者長時間使用的專用設備,如格鬥類遊戲遊藝設備等。遊藝娛樂設備是指除電子遊戲設備(機)以外的其他遊戲遊藝設備。
《辦法》指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娛樂場所以及其他經營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設備(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辦法》指出,遊戲機不得含以下宣揚賭博內容:①押分、退分、退幣、退鋼珠等功能;②捕魚機等以設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③老虎機、轉盤機、跑馬機等由系統自動按照概率性分配方式決定結果。
《辦法》擬規定“遊戲遊藝設備面向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經營場所銷售前,生產企業或者進口單位應當在遊戲遊藝設備顯著位置張貼“遊戲遊藝設備電子標識”,並按批准文件確定的機型機種分類,標註“遊藝娛樂設備”或者“電子遊戲設備(機)(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字樣。”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