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局長髮聲:支持數字貨幣研發,服務實體經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027-2019-07-09 08:35
作者: IWang 來源:財經早餐(Femorning)
提起數字貨幣,腦海中最先浮現的就是比特幣。與比特幣相關的關鍵詞,自由、暴富,使人浮想聯翩。
2017年12月17日,比特幣達到歷史最高價19850美元。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體現支付手段的職能。
但是,當國家主體對數字貨幣進行開發,情況或許會不一樣。
央行數字貨幣(CBDC)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鈎,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這樣的虛擬貨幣,在我國,則與假幣犯罪、紀念幣違規行為並列,屬於干擾人民幣流通秩序的範疇。
2019年6 月18日下午,全球擁有20億用户的Facebook 旗下全球數字加密貨幣Libra 官方網站正式上線,Libra 穩定幣白皮書也公佈。但隨後,被美國國會叫停。在 Libra 的白皮書中,關於意圖、角色、潛在用途和安全性的信息很少,缺乏監管保護,還可能為非法活動和洗錢提供平台。
但是,依託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是金融創新的大趨勢。
三年多前我國央行就已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機構,**明確數字貨幣不是讓貨幣去實現某一種技術方案的應用,而是本質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同時也必須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
其次,數字貨幣的發展既是有技術發展上的必然性,可能未來取代紙幣硬幣。再次,依託相關技術的虛擬資產交易不太符合中國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要服務於實體經濟的方向。**最後,央行已經在和業界組織研發,與市場共同合作,官方數字貨幣的測試也在時間表上。
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啓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表示,央行直接發行數字貨幣有助於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未來要推動央行數字(CBDC)貨幣研發。
數字貨幣對貨幣
早先,2008年金融危機後,虛擬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被提出。
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且數量有固定上限,且全世界自由流通,不受監管。不用再擔心手中的貨幣是否會受到發行當局增發貨幣而貶值。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絡和數字加密算法的虛擬貨幣,本質就是一堆複雜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有限個解中的一組。
由於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絡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即分佈式記賬法,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
對於由央行開發的央行數字貨幣來説,這兩點尤為重要。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
區塊鏈所代表的技術也被稱作為分佈式賬本技術,即在分佈式系統裏的一套記賬方法,與現有金融系統的“複式記賬法”區分開來。複式記賬法一句口訣“有借必有貸,借貸兩相等”,分佈式記賬法一句口訣“一筆交易,全部記錄”。
來源:億歐諮詢
以央媽信用背書,並且作為中央節點,形成一個星形網絡,保證兩邊機構賬務的一致,但是錯誤還是時有發生,且對賬效率低下,成本也較高。而區塊鏈就不一樣,實時對賬,一旦發現賬務錯誤,則這筆記錄不會被接受,因為所有節點都存一個完整的拷貝。
在貨幣供給過程中,中央銀行的初始貨幣提供量與社會貨幣最終形成量之間客觀存在着數倍擴張(或收縮)的效果或反應,這即所謂的乘數效應。
以20%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來計算。A銀行的100塊,可以貸款出去80塊,貸款人將錢存在B銀行,B銀行可以貸款出去64塊,貸款人將錢存在C銀行,C銀行可以貸款出去51.2塊……
這是理想狀態下,實際情況中很難追尋存在銀行的每一筆錢的來龍去脈。
但是分佈式記賬法下的貨幣流轉節點記錄清楚,央行可以準確掌握社會貨幣情況,可以更好的利用政策調節市場中的貨幣供給情況。
在前期央行數字貨幣沒有完全推廣時候,央行數字貨幣(CBDC)也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CBDC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一是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二是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2018年,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辦理非現金支付業務22203.12億筆,金額3768.67萬億元。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
**基於分佈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淨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佈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認為,下一步,還要完善金融科技監管制度框架、發展監管科技,加強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要研究如何制定數字金融的數據標準,推動數據標準的統一、提升數據的機器可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