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毆打20年前班主任”案宣判:男子獲刑一年六個月_風聞
金玉祥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克己复礼。2019-07-10 11:11
河南“毆打20年前班主任”案宣判:男子獲刑一年六個月
1小時前 · 新京報官方賬號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備受社會關注的“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當庭表示上訴。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8年,一起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將河南男子常太捲入了輿論漩渦。視頻中,男子自稱曾與此事件中的另一名當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語老師張林(化名)有過節。畫面中,常太揮手打向張林,張林除了數次道歉和撫摸其臂膀示好外並未還手。
隨後,常太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常太的辯護人付建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案曾於今年3月12日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6月12日,“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
一審庭審時,被告人常太的兩名辯護人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主張“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尋釁滋事”。常太當庭向當事教師張林致歉,並表示願意提供經濟補償,此後會多做公益,彌補自己的過錯。
常太已在看守所被羈押203天。進入法庭前,常太的妻子洪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家人最希望的結果是“可以當庭釋放”。前幾日,央視新聞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審時的畫面,洪女士看到畫面中的丈夫後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今日(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欒川縣法院開庭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常太獲刑一年六個月,當庭表示上訴。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