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今天,從一起“頂風作案”説起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19-07-11 19:57
今天,從一起“頂風作案”説起。
近日,國務院督查組公佈了一組“亂收費”的典型案例,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口岸和部分企業違規增加收費。
按理説,自從今年4月以來,減税降費一直是改革重點。國務院還出台了多項文件,抓政策落實,各地甚至動用紀委和監委來監督政策的執行。
這麼看來,滿洲里的違規收費應該不是“一時興起”,反而有其發生的內在財税邏輯。
這種邏輯有什麼了不起?在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範子英看來,瞭解了這個邏輯,才有可能避免其他地方也出現“亂收費”的現象。以下是他的解讀,一起來看。
緣起
2018年起,中國啓動了以增值税為主的“大減税”政策,增值税基準由17%降至16%,2019年進一步下降至13%,短短兩年內下降了1/4。
要知道,自從1993年底確定增值税基準税率17%以來,24年的時間才有這樣大的調整。
那麼,通過增值税改革、個税改革、社保費率下調等手段,能為企業和個人減輕多少税費負擔呢?税務部門數據顯示:僅2019年一年,就能減少近2萬億元,堪稱改革開放以來的最大力度的減税。
減税的好處自不必言:穩增長,促消費,激發經濟內生活力。
唯獨有一點,那是財政在“割肉”。而且,鑑於中央和地方財政要對主要税種進行分成,地方財政事實上承擔了較大的減税降費責任。
有多大呢?以第一大税種增值税為例,目前央地之間的分成比例是50:50,也就是對半分。什麼意思呢?如果全國有8000億的增值税減税規模,其中4000億就來自地方財政的減收。
在經濟快速增長的階段,由於應納税額基數往往不降反升,可以抵消掉税率下調的影響,財政減收效應不會特別明顯。但若經濟增速放緩,情況就不同了。
**財政收入減少了,可是支出的調整空間卻非常有限。**地方財政的支出都是按照“基數+增長”的模式切塊到各細分領域,有一些民生領域還規定了最低的增長速度。這種收支增速的不匹配,必然帶來財政無法平衡的難題。
可是呢,《預算法》又明文規定,中國的地方財政必須做到收支平衡。這樣一來,地方財政的首要任務,是要為“剛性”支出籌集到足夠的收入。
從哪兒籌集呢?
四個方向: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不過,由於各種原因,地方政府能夠依賴、並靈活使用只有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又是什麼?簡單來説,它是狹義的財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也就是税和費。地方政府要想增加財政收入,辦法無非兩個:從“税”這裏往回找補,從“費”那裏想辦法。
策略
不過,“税”真不好“找補”。為什麼呢?還是以增值税為例。
一方面,增值税的徵管制度非常成熟,風吹草動的變化會直接帶來地方收入的變化。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地方的增值税增與當地GDP增速不匹配,非常容易被上級政府督查發現。所以,在“税”這裏“動腦筋”的路子,算是堵上了。
可是“費”就不一樣了,地方政府在收費方面的操作空間還是很大的。
在2019年之前,絕大多數的非税收入都是由地方各職能部門負責徵收,在國地税合併之後,雖然將非税收入也劃歸到新成立的税務局徵收,但是依然還有很多的收費,要麼由地方各部門徵收,要麼由這些部門核定、税務部門負責代徵。
這樣一來,一個有趣的現象就出現了。它有一個看上去不明何意的名字**“税費替代”**。不過舉個例子你就明白。
大家看下面這張圖:
2018年1-12月的税收和非税增速,1-9月份的税收收入增速為正,同期的非税收入增速就為負;10月份的税收收入增速開始為負,同期的非税增速就轉為正;最後一個季度的税收增速全部為負,該階段的非税增速就全部為正。
縱觀一年數據,好一個税和非税的此消彼長。
這告訴我們什麼呢?減税的減收部分,似乎巧妙地通過收費的方式又“找了回來”。
説到這兒,咱們回頭看看滿洲里的“亂收費”。通過一系列數據,你會發現,滿洲里的做法是非常“契合”前述税費消長邏輯的。
從國務院督查組公佈的數據來看,滿洲里違規收取的口岸設施維護費,每車進口煤的收費標準為560元。
2019年國家實施的增值税減税,減税紅利為804元。考慮到增值税還會影響附加税收入和其他税收收入,滿洲里收取的560費用,幾乎等於減税降費對其收入的影響幅度(804元的50%+其他相關税費)。
另外,滿洲里海關下屬的融合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將燻蒸收費標準提高了212元,也接近增值税降税幅度的50%(降税幅度540元)。
合規
在減税的壓力之下,地方政府通過“違規收費”的方式來籌集財政收入,是需要嚴厲打擊的。但是與“違規收費”相比,更需要警惕的是“合規”的税費增加。
中國的税費政策一直實行“寬打窄用”策略,制定較高的標準,即“寬打”,但執行中難免打折扣,即“窄用”。
這種立法、執法層面的差異,與中國地方經濟的發展模式有很大關係。長期以來,各地以税收優惠,作為招商引資的工具。如是反覆,“寬打窄用”的情況便越來越嚴重。
不過恰恰是這種做法,為税費收入的合規增加,提供了操作空間。怎麼講呢?
在減税降費、做實税基、徵管技術手段得到提升的今天,過去沒有嚴格執行的税費政策,如今可以加大落實力度,過去沒有依法依規徵收的税費收入,如今可以追繳。
最重要的是,這是完全合規的**。**地方職能部門強化徵管,是其貫徹相關税費政策的職責所在。
因此,我們需要特別警惕兩種類型的合規税費。**一是跟徵管力度緊密相關的税種,如企業所得税。**它在過去的20年間增長了42倍,是中國主體税種中,增長最快的一種。
**二是跟屬地管理的監管職能相關的收費,如環保、生產安全,市內交通違規等等。**現有的行政法規,對企業和個人的相關違規行為,制定了較嚴格的處罰措施(特別是罰款)。
不過,過去幾年的執行情況較為寬鬆。一旦職能部門嚴格執行,很多市場主體會因為違規行為支付高昂罰款,從而增加地方財政的非税收入。
治本
收費,無論是違規,還是合規,若跟減税降費的政策大方向不一致,會在實質上降低減税降費的經濟刺激效應。
更麻煩的是,我們還不能用對付違規收費的方法,去消除合規收費。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地方政府出現過多次税費“不合理”增加。但事後調查的結論,卻無一例外都是:這些税費增加的盡都合規。
這邊減,那邊開口子。減税降費的政策效果還怎麼實現?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從地方財政的激勵出發,從根源上消除其增收動機。
地方政府的“亂收費”,本質上受困於“以支定收”的財政平衡規則。因此解決方案無非兩種:要麼打破收支平衡規則,要麼降低“剛性支出”。
在現有的財政制度框架內,直接打破平衡規則,會造成地方政府放棄最基本的財政紀律,帶來更大的問題。——此路不通。
那就換個間接方式。比如説,可以增加地方債務發行規模,將現階段的財政壓力推遲到未來,待到宏觀經濟回暖、應納税額基數擴大時,便可解決遺留問題。
不過,發債畢竟是短期的應對策略,不確定性和風險都比較大。因此,最有效的方案還是降低財政支出規模:財政支出下降了,對財政收入的需求就沒有那麼強了,減税降費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當然,財政支出的下降也是最困難的,因為我們很難真正知道哪些領域的支出具有削減空間。
如果讓財政部門牽頭制訂減支政策呢?又難免會遇到各部門的討價還價,最終的方案要麼是完全無法落地,要麼就是“一刀切”——後者是我們萬萬不想見到的減支方式。
就現階段來説,理想的做法是,及時啓動地方財政預算支出的調整工作。啓動越早,對地方經濟的負面影響就越小。
具體要怎麼執行呢?不妨參考這個辦法:
上級政府除了規定一些民生領域的必要支出之外,其他調整空間留給地方政府,由地方“一把手”負責選擇具體的減支領域,他們最清楚當地的財政支出的緊迫性,也具備協調不同部門的權力。
另外,上級政府可以制訂一個通用的減支規則,確保減支力度與各地減税降費的減收力度相匹配。
事實上,合理的減支政策,能夠發揮深遠的積極作用。自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國開啓了預算績效管理,通過加強財政績效管理來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再根據財政支出效率來配置財政資源。
如果此次能夠推動地方政府減少不同領域的財政支出,則預算績效管理再上新台階,則是大概率事件。
文/範子英(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