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上半年CPI指數的感想_風聞
NPCHZW-2019-07-11 09:05
今天在電視上看到了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上半年CPI數字,統計局的數字與我們到商店買東西的感受基本一致,即豬肉和水果價格漲幅比較大,其它的也有上漲,但基本穩定。
在市場條件下物價一定會有波動,問題是,一上漲多大可以接受或者可以忍受,二物價只能上漲還是有跌有漲?這兩個問題是很難回答的,因為它受到太多的因素的制約。在諸多商品的價格中,我感覺農副產品的價格是對物價影響最大的因素。因為食品是每個人天天要消費的,彈性也不是很大,即使貴了多數的商品也要吃。
從改革開放以來,農副產品價格是持續上漲的,是不是漲幅最大,我不敢説,但相對於工業商品來説,農副產品價格是堅挺的。隨着新的產品的出現,老舊工業產品必然降價,而農副產品卻沒有這種現象。
為什麼農副產品價格堅挺,而工業產品價格會上上下下呢?
前幾年經常可以在媒體報導中見到這種説法,在農村中經常會有幹部説要讓農產品賣出好價錢,以使農民增收脱貧。我當時就想,農民是需要脱貧,農民也應當過上好日子。但農民增收靠什麼?現在明確了,農民的幸福生活首先要靠自己的雙手、靠自己的努力奮鬥。但有一個問題沒有説清楚,就是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是解決我國農業,或者説三農問題的最根本出路。否則就會出現“農民增收,而其它羣眾增支”的現象。
我國的農業基本的生產資料——土地——是壟斷的。現在政策有了一定的靈活性,實行三權分離: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分開了,為農地的有效使用打開了通道。所有權與承包權都是產財權,可以帶來財產性的收益,只有使用權是用益物權,會產出物質的效益。農業的生產資料土地不能流轉,種地的人必須交地租和承包款,必然加大了農產品的成本。而土地所有人和承包人就成了過去所説的食利者。
不允許土地的流轉政策早期是為了保護農民,避免出現因病或其它的個別原因造成貧困農民的出現,出現新的兩極分化。但是今天,在社會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的情況下,政策要引導得到國家社會保障制度覆蓋的農民逐步退出土地所有權,讓土地通過市場機制流向真正種地的人羣。通過提高農副產業的生產效率,降低農副產品的價格。否則,整個社會的商品價格是無法實現優化合理的。發達國家的食品價格能夠大致穩定和便宜,最根本是農副業生產的社會化,實現了高效率。農民的收入增加是建立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之上,而不是依靠壟斷。
希望土地政策和農業政策穩步完善,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一個堅實可靠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