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是如何爆發的(上)_風聞
苗柔柔-2019-07-12 07:18
今年是法國大革命爆發230週年,這次革命的影響波及整個歐洲,震盪世界,直至今日,猶有餘響。將近兩個半世紀後,我們重新回顧一下大革命是如何發生的,在今天仍是一個令人興趣倍增的話題。
托克維爾明確指出:“它(大革命)決不是一次偶然事件。的確,它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僅僅是一件長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勞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終結。即使它沒有發生,古老的社會建築也同樣會坍塌……只是它將一塊一塊地塌落,不會在一瞬間崩潰。”
這段話再清楚不過地總結了大革命發生的原因,它是一個長時間積累的結果,跨度達幾代人,每一代都在惡化事態,因素多種多樣,就像一根支柱不斷地被噬咬出一個個洞,最後那一霎那,整根支柱分崩離析,如雪崩一樣潰塌。
大革命的促發因素既有客觀的,也有主觀的,複雜多樣。今天,我們從財政、社會、經濟以及統治者本身等個方面總結一下。
一.財政
引發大革命最關鍵的起因是國家財政長期赤字,政府希望增加税收而底層民眾已經不堪重負。但是把財政赤字問題全部歸咎於路易十六並不公平,法國在革命前積累的鉅額債務是一個歷史問題,甚至可以追溯到十三世紀。但如果説在波旁王朝之前財政問題還不足以對統治構成致命威脅的話,那麼從路易十四以來的大肆揮霍和無所作為毫無疑問大大加劇了這個問題的致命性,直到路易十六時期它成為了王權顛覆的關鍵原因。
造成財政赤字的原因多種多樣,從路易十四到路易十六時期最耗費金錢的五大原因: 戰爭、中央集權耗費的資金、王室的奢侈生活、賣官鬻爵減少後期財源、混亂的税收機構與制度。
1**.戰爭**
路易十四是個熱愛戰爭的君主,他在位72年,打了30餘年的仗。
路易十四上位之初,法國正處於一個不錯的國際環境:英國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國會對國王步步緊逼,英王需要法國的支持才能保護住自己的王位;歷史上第一次全歐大戰——歐洲三十年戰爭剛剛結束,法國擊敗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法國陸軍取代西班牙陸軍成為歐洲第一陸軍;德意志失去了大約一半人口,喪失大片土地,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裏無力與法國為敵;周邊國家的失敗和衰弱更襯托出法國的強大。
路易十四充分利用了這些條件,先在遺產戰爭中獲得了南尼德蘭的部分地區,又發動法荷戰爭佔領了弗朗什孔泰、佛蘭德和埃諾地區部分城市。法國開始獨霸歐洲,路易十四被稱為“太陽王”,號稱路易大帝。
壁毯 太陽王的誕生
但是法國獨霸歐洲的野心引發了其他國家的警惕,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目標。歐洲各國聯合起來組建了奧格斯堡同盟,在隨後的大同盟戰爭中,法國與之對戰,等於幾乎與整個歐洲為敵。打完大同盟戰爭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後,法國基本又失去了歐洲霸主的地位,重新迴歸成為列強之一,還為此負債累累。路易十四死時留下的國債高達25億利弗爾,相當於當時國家35年財政的總收入。
以中國的另一位皇帝漢武帝作比擬,他在位54年,打了43年的仗,遠在路易十四之上。但是要知道,自戰國以來,匈奴一直對中原地區燒殺劫掠不斷,始終是中原政權的心腹大患。公元前166年,匈奴14萬騎兵大舉南下,前鋒甚至攻到距長安僅100公里的甘泉附近,直接威脅西漢王朝的統治中心。公元前141年,匈奴趁景帝病重,全力攻漢,致使漢朝邊郡多處被攻破,北疆四郡死傷被擄軍民多達十萬餘,相當於當地人口的四成。
前輩的教訓,使得漢武帝深刻認識到匈奴不滅,漢朝不安。儘管四十餘年的戰爭使得漢朝賦税沉重,財力枯竭,民眾疲憊,但是最終漢朝消滅了匈奴部落的主力,從根本上解除了匈奴威脅漢朝的軍事實力,以後匈奴再也無力對漢發動規模性進攻。漢匈之戰,是漢朝為保衞自身安全的不得已戰爭。
而反觀路易十四發動的幾次戰爭,無一是遭受侵略國家旦夕危亡的反擊戰,沒有根本性地替國家解除某種危險;他要麼是插手別國內政,要麼是欲圖擴大征服,謀取霸權,雖然某一時刻獲得了巨大勝利,但是多數情況下,以歐洲列強勢均力敵的狀態,法國往往無法迅速主導局面,轉而打成了兩敗俱傷的消耗戰,非但不能從戰敗者身上獲益,還給國家造成了沉重負擔。
路易十四到路易十六時期法國參與的戰爭
路易十四時代 遺產戰爭 1667-1668
法荷戰爭 1672-1678
大同盟戰爭 1688-1697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 1701-1714
路易十五時代 波蘭王位繼承戰爭 1733-1738
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 1740-1748
七年戰爭 1754-1763
路易十六時代 支持美國獨立戰爭 1778-1783
1715年,路易十五在位時,法國政府年收入僅能抵擋支出的一半,其中大部分都用於支付二十多億利弗爾國債利息。雖然他通過波蘭王位繼承戰為法國獲得了洛林,這是法國在大革命之前的最後一次領土擴張,但是奧地利王位戰爭法國花費了大約10億利弗爾,七年戰爭又花費了18億利弗爾,最後卻以 1763年英法簽訂《巴黎和約》收場,它是法國曆史上最屈辱的事件之一。法國放棄了印度、加拿大、密西西比河東岸,即使仍然擁有密西西比河西面的紐奧良和瓜德羅普島,仍然失去了新大陸的控制權,路易十五也因此成為了法國的最不得人心的國王之一,引起的社會動盪甚至間接導致了大革命的發生。
七年戰爭
路易十六為了對抗英國,也為了覬覦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 出兵出錢支持美國獨立戰爭,又花費了20億利弗爾,給搖搖欲墜的法國財政壓上了最後一根稻草,結果卻是雞飛蛋打一場空,實際利益沒撈到,反而給自己下了一道死刑緩期執行書。
2**.中央集權的代價——向貴族支付的年金和其它花銷**
1643年路易十四登基時只有5歲,太后安娜·奧地利執政。1648和1650年爆發了兩次不同政治階層利益衝突的“投石黨運動”,王室不得不兩次出逃,政治遽變和逃亡生活給年幼的國王留下了深刻的傷痕,使他意識到了掌握權力的重要性。在路易十四以後的一生中,他無時無刻不以集權和掌權為首要目標,並認為他的絕對君權不容任何侵犯。
他在回憶錄中聲稱:“構成國王的偉大和尊嚴的不是他的手中的權杖,而是他的手執權杖的方法。由臣民來決定一切,君主只是受到人們的尊重,這就歪曲了事物的面貌。唯有君主才有權考慮和決策,其他人的職責只不過是執行君主的命令而已。” 1665年,當巴黎議會想要討論他的某項詔令時,他聽到消息從文森趕回來,身着獵裝、高筒靴,手執馬鞭,走進會議廳,向議員説道:“你們的集會所帶來的不幸結果是眾所周知的,我命令你們解散這次集合討論詔令的會議。主席先生,我禁止你召集此種會議,並禁止你們任何一人提出此項要求。”
法國中央集權的特徵,就這樣從路易十四開始,為歷屆領導者奉為圭臬,延續到路易十六不肯分出權力、最後導致大革命,一直到戴高樂將軍在第五共和國設定總統權力高於議會。
路易十四集權過程中,他首先面對的是地方諸侯貴族的分割局面。
加洛林王朝覆滅後,法國甚至歐洲都處於一種不穩定的政治狀況:沒有強有力的中央權力,北部日耳曼維京人不斷南侵,各地盤踞者互相沖突、殲滅、合作、聯姻,各種勢力的版圖不斷地變化,擴大、縮小甚至消亡。最後,強大的地方軍事豪強和貴族穩定下來,建立了自己的莊園,向周圍的小貴族、教會和農民提供保護,並向他們收取賦税和徭役;他們擁有本地的行政、經濟、軍事甚至司法權,儘管在明面上,法蘭西王國存在着,並且大家都是國王的子民,但在實際地方上,居民只知有領主,不知有國王。
路易十四面對這麼一種局面,一方面以國王的名義宣召各地大貴族侍奉王室,並建造了奢靡的凡爾賽宮收攬其心,一方面向各地派遣他指定的官員收繳賦税兼代理事務,通過努力架空了諸侯對地方的權力,使得國王的命令能夠直達底層。
但是,為了把貴族們穩定在凡爾賽,國王既向他們賜以豐厚的年金,又用奢侈的生活吸引住他們。兩者都成為了慣例,加重了中央的財政負擔。
為了彰顯王權和拉攏貴族,國王們經常舉辦浩大奢靡的舞會、慶典、狩獵和其它活動。1751年路易十五為慶祝長孫勃艮第公爵降生而舉辦的煙火晚會消耗了66萬利弗爾的焰火,1770年路易十五為王太子舉行的婚禮花費達900萬利弗爾;賞賜兩位貴族女兒的嫁妝90萬利弗爾,賞賜亞多瓦伯爵2300萬利弗爾,等等。
貴族生活
路易十六的紅皮書(專門記錄他支付的年金和秘密賞賜)裏,記錄有每年支付的2800萬利弗爾的年金,陸軍12000軍官的4600萬利弗爾的薪金(佔每年軍事預算的一半多),各省官吏的幾百萬利弗爾,還不包括國王和諸親王花費的3300萬利弗爾。
無獨有偶,在中國歷史上,也有中央政權遷徙地方豪強入京的事件。
自秦一統以來,地方豪強依仗經濟實力坐大,幾於中央抗衡,日益成為阻礙政府在地方的行政障礙和對抗勢力,構成社會動盪的因素。從秦始皇起,打擊地方豪強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遷移地方勢力在中央的監視之下。《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三十六年,“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户。” 《史記•婁敬烈傳》中劉邦詔命婁敬“使婁敬徙關中十餘萬口”。
而漢武帝時,則是**《漢書•武帝紀》:“元朔二年夏天,遷徙郡、國中的豪傑及貲三百萬以上者於茂陵。”地方豪強郭解通過衞青向武帝説情,聲稱家貧不夠遷徙標準,被武帝當面駁回“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此其家不貧”。**
但是無論秦皇還是武帝,強遷豪強長居中央之地都沒有給財政帶來很大的負擔。究其原因,是秦漢的中央實力已經達到了碾壓性級別,無論是從行政還是從軍事上,都沒有給地方豪強留下半分反抗的餘地;非但不必費心用金錢拉攏,反而還要時不時地再刮下一層皮來。而路易十四一直到路易十六時期,政府實力從未達到過碾壓性級別,想要維持地方貴族的不生二心,王權達不到的缺口,就需要金錢或其它利益誘惑彌補,哪怕它們實際上從另一個方面損害了中央實力。
3**.王室的奢靡生活**
當然,作為一個喜好奢華的國王,路易十四和後繼者們毫不吝嗇地為自己花錢。
17世紀由路易十四下令改建凡爾賽宮,全宮佔地111萬平方米,其中園林面積10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1萬平方米,外部莊嚴宏偉,內部金碧輝煌,是當時歐洲最大、最氣派的宮殿建築。它擁有2300個房間,67個樓梯,作為法蘭西宮庭長達107年(1682-1789)。經過路易十五、路易十六的多次修繕,所耗花費已經無從計算。
凡爾賽
另外,路易十四還修建了大特里亞農宮和馬爾利宮,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時期又修建了小特里亞農宮和瑞士農莊等建築。王室還購買朗布伊埃堡用去1000萬利弗爾;購買聖克盧宮用去600萬利弗爾。
大革命前夕,“凡爾賽宮內常有一萬七八千名貴族廷臣,其中469名專侍王后,274名侍奉王弟,國王的伯母有200多名隨從,連路易十六的新生女兒也有80名貴族侍候”,路易十六的個人衞隊就達9050人;宮廷裏大約有4000人——30名僕人服伺國王進餐,其中4個人專門為他斟酒。他還享有128名樂師、75名神職人員、48名醫生伺候,198人負責照料他的身體。僅供他打獵用的馬就有1800餘匹,馬伕1400餘名,各郡備用的馬還有1200餘匹。
路易十六的王后瑪麗·安東瓦內特更是以揮霍無度聞名,她嗜好華服珠寶,熱衷賭博, 被法國人民冠上了“赤字夫人”的惡名。引爆人民怒火的“王后項鍊”事件,雖然最後被判定是王后不知情的騙局,但在當時由於王后奢侈的前科累累,為大眾深信不疑,導致她也在大革命中被推上斷頭台。
王后的項鍊
1781年內克公佈的財政報告書裏,王宮一年的伙食開支達6000萬利弗爾;為好賭的紈絝子弟、王弟阿圖瓦伯爵償還債務用掉2300萬利弗爾。加上年金、軍費等種種開支,國庫每年支出是6.9億利弗爾,收入卻僅有5億利弗爾。
1788****年法國財政收入4.716億利弗爾,支出6.331億利弗爾
4**.政府為了斂財賣官鬻爵,大大減少了後期財源**
統治者出賣官職爵位來換取金錢是彌補財源最簡單快速的方法,但隨之帶來的官員貪污、社會腐敗卻埋下了絕大的隱患。法國從亨利四世建立了賣官鬻爵制度以來,愈演愈烈,甚至達到瘋狂的程度。賣官收入佔到政府收入的相當大的比重, 1600—1654年收入710萬利弗爾,佔中央財政正常收入的(包括包税收入、軍役税收入、雜税收入和鬻官收入)8﹒7%,路易十四上台前的1634年,已經佔到55﹒3%。
按照當時法國法律,官員不納税,而且一旦政府賣官收完錢以後,如果不把費用償還給買官者,那麼後者就有權永遠佔據官職並享有不納税的權利。等於政府在眼下收了一筆小錢,卻永遠斷絕了此人身上的後期税收,無異於飲鴆止渴。
後期政權曾經試圖收回官位,但很快發現這是徒勞無益的。黎世留曾經花費巨資贖回法蘭西海軍上將、軍隊大總管和部分軍隊的高級官職,路易十四的重臣柯爾貝估算,想贖回全部已售出的官職,需要4﹒196億利弗爾的資金,可當時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大部分時間每年不到1億利弗爾。
為了保持財源,政府不得不開創新的官職出售,造成官員冗餘,人浮於事,並陷入挖空下一輪財政收入的惡性循環。16世紀前期,法國各級官員有2﹒5萬人,17世紀翻了一倍達到5萬人。
而買官人數的大增一方面削減了中央政府後繼收税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們擺脱了自己原來的第三等級階層,上升加入到了貴族行列,利益獲得方式的變動使得他們在大革命期間從本應是支持革命的一方轉而成為抵制革命的一方。
5**.混亂的税收機構與制度**
直到大革命之前,法國都沒有統一的財政管理,各種小金庫到處存在;政府始終沒有建立起一個職責明晰、上下有序的税收制度,税收無論是從數目到過程都混亂不堪。領主、教區收税人、國王的財務官、財政區內直接税、間接税的徵收官等各行其事,既沒有執行標準,也沒有監督問責。
如此混亂的局面造成三個嚴重後果:
1) 徵税數目不定,完全由税官指派,額外加税基本成為慣例。
例如被稱為“La taille”的税種,名義上是人頭税,但實際轉化為第三等級的財產税,家裏多養了幾隻雞都能變成税官加税的理由。還有每户每年指定強徵4份葡萄酒税,男主人還常常被強制多付税,理由是他可能私下裏偷偷多喝。
2) 國家財政長期赤字,為了填補虧空或應急,政府把税務外包給了由40位金融家組成的總包税所 (一傢俬人性質的間接税代徵公司),向它預支來年的間接税税款,併為此支付利息。然後包税所在税收年度向層層官員或收税人收取税費。
這使得國家完全不能控制實際向民眾徵收的税額,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都曾試圖減税,但效果不佳,因為政府不能掌握收税渠道,自然也就無法落實減税措施。税務數目多少由包税所和收税員説了算,他們往往大肆橫加税款,中飽私囊,但惡名最後落在了政府頭上。
3) 收税人常常把税費截流在自己手中,用國家的税金向國家放貸,收息牟利。
既然無人監督税費的收取和上繳,那麼收税人把錢扣在自己手裏,時間越長越有利,因為他可以把這筆錢放貸收息。路易十六時代,地方税收從基層税務官員手裏到中央財庫需要十來年的時間,路易十六召開貴族會議時,財政部拿出來的最新財務報表竟然是1772年的。
實際上不止收税人這麼幹,就連各級部門包括海軍拿到了政府撥款,也不是立刻投入使用而是先投資到其它地方以圖利潤,首當其衝的恰恰是國家債券。法國的政府赤字和戰爭債務大部分由國家債券彌補,為了吸引購買,利息還相當高,達8.5—10%,比同期英國政府的借款利息高出一倍。
但問題是用來購買政府債券的錢,正好是政府本來應該擁有並用來填補虧空的税金。這實際構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政府越收不上錢,越要發行高息債券;而收税人就越不把税金及時上繳,而是扣留在自己手裏,用來購買政府債券牟利;政府要為它本應無代價獲得的税錢支付利息。到1787年, 法國的國債達45億利弗爾,每年光是支付國債就在2.5億利弗爾以上,佔國庫收入的將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