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議“制”與現代社會治理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19-07-12 08:32
略議“制”與現代社會治理
——現代社會治理與國有、個體體制,民主體制以及人的個體“體制”的關係及其相互影響
現代社會治理,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正如“結構決定功能”所揭示的那樣,在現代社會治理中,“制”實際上是一種“結構”、構設,其會產生一種因其結構而“自然”、“自動”會有的作用。“制”所產生的這種作用,或可説是從“本源上”決定了由“制”所構設的物體、組織等的功能。這也正是社會管理需要建“制”,需要通過“制度”來形成一定“體制”,實現一定功能的重要、必要性。
那麼,這類現代社會的“制”,主要有哪些?又是怎樣形成的?
或可説,這“制”,有國有(公有)、個體體制,民主體制以及人的個體“體制”。
這裏的前兩種“體制”,主要是由與其配套的系列“制度、章法”構設所決定的。
而人的“個體體制”的狀況和形成,則要特殊和複雜的多:人的生物性“個體體制”,是由人的生物結構影響和決定的,其物質、生物的“構設”,是“天然”的;人在種種社會“體制”中,還是社會其他體制的構設者;同時,人還有思想意識。從哲學所揭示的“存在決定意識”原理,我們可以看到:人的“本能意識、自發意識”,是由人個體的物質存在影響和決定的;而人的“社會意識、社會性”,則是人在一定的社會存在中產生的。
這裏擬對以上的“制”,及其與社會管理的相互關係等內涵,做一些非全面、簡略、梗概的表述、探討(竊以為,這只是思路與“線頭”,定有諸多缺漏待補正,唯願引起思考與探究,並願就教於各路方家):
一、國有(公有)、個體體制的作用;現代社會治理與國有、個體體制作用的關係與相互影響
就今天的世界來説,地球上的社會所有制形式、體制,可以説主要有兩種,即:國有(公有)體制;個體體制。
這兩種所有制結構,會產生什麼樣的自然、“自動”會出現的作用?
不妨先説一下個體或曰私有體制:
我們社會中的個體性體制的結構、組織、單元,其自然、“自動”會出現的作用,可以不完全的例舉如下:
——個體性體制,會首先顧及個體自身的利益、需求,並調動個體的的高度責任意識、使出“渾身解數”,為其利益、需求而運作;但正因此,其對其他個體乃至無數個體所形成的社會整體利益,可能會忽略、不易顧及。
——例如,當製造能實施暴力、殺人武器的軍工企業是個體體制時,它首先會顧及的是本企業的生產、銷售能否擴大,能否賺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它可能會希望人類社會中有紛爭、矛盾,並能引發使用武器的需求。
——再例如,如果有較少利潤乃至無利的社會性需求的工作、事業,會首先顧及個體自身的利益、需求的個體單元,以盈利為目標的個體企業,就不可能去做或不可能長期持續做“賠本生意”。
……
而社會中的國有(公有)體制的結構、組織,其所有者是國家、公眾,這種體制,其自然、“自動”會出現的作用,也可以不完備的例舉如下:
——由於國有(公有)體制的組織,其所有者是國家、公眾,得失也歸於國家、公眾,社會有較少利潤乃至無利的社會性需求的工作、事業,他們會、也可以不計利益去展開。
——當然,由於國有(公有)體制的組織,其所有者是國家、公眾,而在這些組織中工作的人,還是“個體”的。這也會出現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在國有(公有)體制的組織中工作的人,可能會沒有在個體體制組織中那樣,因“個體利益攸關度高”而有高度責任意識,其工作因利益而產生的動力會不足;二是,在這些組織中工作的人,仍是“個體”的人,這些人可能“假公濟私”,其中處於領導地位、有權力者,還可能利用國家人民給予的權力,在本應“堅守”國有或公有利益之處,因個人或小團體利益而貪婪、“監守偷盜”。——應該看到,這裏是“偷”盜,即:在國有、公有體制之下,其還只能偷偷的違法貪污腐敗,沒有任何正當性,不能見“陽光”,不可能獲得社會公眾的默然,更不可能得到社會的正面評價和讚許,只會“見光死”。
而以上這些狀況,也必然影響到現代的社會治理的結果、效果。要解決其中的問題,可能要體制的改進,也可能還需要依靠現代科技的發展來進一步尋求解題的工具、方式、方法。
二、不同的社會管理的民主體制的作用;現代社會治理與不同的民主體制的作用
當今世界,在社會運行的管理體制上,也主要存在兩種體制。這就是:西方資本主義民主體制(全民票選、票決,輪流執政,三權分立、議會制等);社會主義民主體制(民主集中,協商、監督、代表民主等)。
而西方資本主義民主(全民票選、票決,輪流執政,三權分立、議會制等)及其生髮的作用,可以表述和舉例如下:
——看起來,全民票選、票決,輪流執政,三權分立、議會制,可以體現權力歸於全民,輪流執政能促進政黨彼此監督,三權分立、議會有利於互相制衡。只是,這樣的制度設計的初衷,已經被人利益鑽了許多“空子”:因為獲得執政權需要全民投票,有條件進入輪流執政的團體、政黨,為了拉選票,不惜“民粹”,不斷地攀比,端出“政策牛肉”,加大社會福利,甚至導致國家財政不堪重負乃至瀕臨破產。
——看起來“全民票選、票決”,權力歸於全民。但富人以利益輸送和金錢為自己“推磨”,將社會的輿論影響工具把握於股掌之間,誘導、影響民意、投票,投票的結果變味,已經比比皆是。而以顧及眼前利益、未必顧及長遠根本利益的“民粹”目標為訴求,也可能誤導民眾,仍然使一般民眾投不好“神聖的一票”,乃至出現國家治理方針選擇的重大失誤。
……
社會主義民主(民主集中,協商、監督、代表民主等)及其生髮的作用,則有:
——其在公有制的基礎上,有利於克服“極端民主化”、議而不決;有利於惠及社會、人民利益的工作、事業的推行;
……
三、人的個體各自生存的“體制”作用;自發利己、怠惰及其與不同社會體制的相互影響
人的個體各自生存的“體制”,這可能也是社會管理、現代社會管理必須認知的、會影響社會管理效果的十分重要的一種“制”。
應該看到,無論個體還是國有(公有)組織、企業,其管理者、經營者和工作者,其中的每個人,還是“個體”的。
而人,由於其的“結構”是各自生存的“體制”。這樣的“結構”,會影響乃至決定,人是存在個體的首先自發顧及個體自身的傾向的。人,也可能和可以會是自發趨利的。
這種帶有自發性的、由人的“個體體制”所影響、形成的“顧及個體自身之念”,會在一定條件下擴展為“利慾薰心”,導致貪污、腐敗;也會因顧及個體的“人情多怠惰”,導致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因此,現代社會管理,要有效防範、抑制這種自發的“顧及個體自身之念”、“個體的趨利”,不但在不同社會體制中需要,在“個體(私有)體制”中需要,在國有、公有“體制”中也仍然必要。
而人的“個體體制”,還不同於其他“社會體制”,如所有制、社會管理的民主體制等。所有制體制、民主體制是人構設的,可以改變、改進。人個體各自生存的這種生物“結構”體制,是“天然”的、與生俱來的,這一點並不能改變、改進。
那麼,人還有什麼是可以改變的?可以改變的,應該是在“人”這種“天然物質生存結構”基礎上的人的思想意識。——即:人在社會中生存的現實,能增加人顧及社會他人的“社會意識”。不過,這種“社會意識”,還是“新生歸零”的。上一代人有再強的“社會意識”,也不能“遺傳”給其後代。人類的每一位後代的“社會意識”,都需要其本人在他自己的“天然結構”基礎上,在社會中生存的現實中,增進他的顧及社會與他人的良性“社會意識”。
應該説,人的思想意識的改變、改進,用結合社會現實的方式進行有説服力的教育,的確是重要、必須的。但也應看到,從“存在決定意識”的角度説,以適當的制度,“構設”有利於人顧及社會、他人意識生髮的“社會存在”,從而使身處其中的人,能在一定的“社會結構”中生髮相應的良性“社會意識”,還是基礎性和本源性的。
這可能是現代社會管理的重任,也是人類發展進步對自身及其後代實施有效的社會管理的一大重任。我們可能需要認識此重任的必要、重要和艱鉅,也需要用社會管理的現代化,來不斷深化完成此重任的途徑、制度、方式、方法。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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