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1(全民公投才是正統民主)觀美眾議院限制總統權力有感而發_風聞
我是笨蛋-2019-07-13 15:01
按照中國的定義,民主是人民當家做主,按照美國的定義,民主就是(非強制性)全民公投(決)。絕對不是什麼選票式民主。因為民主只有一種,選票式民主意思是選票式的民主,它與民主是內包含關係,只是民主的一種,這是美國不可接受的。因此我們如果站在美國的立場上來稱呼美國民主,不應當稱其為選票式民主,而應當直接稱其為(正統)民主。基於這個定義,特朗普作為全民公投出來的美國總統,為了維護全世界的正統民主,他必須要代表全美國的國家意志,迎合絕大多數美國人的信仰。他所作出的每一個舉動都必須是全美國選民統一的選擇,做出來最符合全體美國選民利益的行為。
那麼基於目前美國社會的情況,基於民主絕對正確這一前提,那麼結論就來了:
1.特朗普所代表的全美國人們共同的利益實際上已經是美國選民共識中的最大公約數,兩黨內鬥,眾議院甚至投票限制總統的權力,眾議院是選民們投出來的,總統也是選民們出來的,兩者為什麼會互相牽制呢?這意味着選民們知道公投不靠譜?所以要選出兩個不同派系互相牽制?不不不,全民公投是絕對正確的。這個問題不存在。我們只能思考其它問題。這證實美國已經處於極度分裂狀態。
2.美國選票民主所選出來的總統實際上已經無法代表最廣大的美國選民的利益。這與民主的本質不符,這意味着美國的選票民主已經不是真正的民主。
3.全民公投本就不會投出能維護全美國選民最大利益的總統,誰跟你説的民主就必須要代表最廣大選民的利益了?美國選民們樂於燃燒自己,奉獻他人,他們公投出來的總統是為全世界服務的。4.(我忘記了。)注意,我上面提到的美國選民,並不包括沒有投票的美國公民。美國的民主從始至終都不是公民的民主。這一點在所有非強制性公投國家都是一樣的。只有投了票的人才是民主的參與者。一個公民,可以是地方政府的選民,但也可以不是總統的選民,反之亦然。
隨便搜了搜,就發現了一條2010年天涯論壇上有關強制投票的帖子:
【標題:澳大利亞太專制了,居然強制投票!!
澳大利亞今天選舉。竟然有一條變態的要求:年滿18歲以上的人如果無故不去投票,將被罰款 這也太變態了吧,你這不是限制別人的自由嗎?別人想投就去投票,別人不想去投票就不去投票,你管得着嗎?為什麼澳大利亞人的自由投票權都被限制呢?這也太不民主自由了吧,變態。連民主自由的燈塔美國都沒有這樣的規定。 再次鄙視】
嗯……
隨便問一句:美國的民主,究竟是公民的民主,還是選民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