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眾和地方性的信仰就活該被誤解和歧視麼?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19-07-14 15:40
文章來源丨驅邪院士王老爺
2019年7月13日,失蹤女童章子欣的遺體在象山被發現。
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悲劇,年輕的生命就此消逝,案情卻還有許多撲朔迷離之處。截至目前,警方尚未就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得出明確結論。但一些輿論已經“判定”,整件事就是邪教所為,並且將矛頭指向潮汕地區流行了1400餘年的信仰——三山國王。
無論是警方的聲明,媒體的闢謠,還是多方的呼籲,都不能阻止一些“意見領袖”對於三山國王信仰的邪教“暗示”。之所以是“暗示”,是因為他們在行文中大量使用“細思極恐”,“詭異”,“可能意味着”,“估計”這樣的詞彙,但所有的行文幾乎都是引導讀者“自行得出”三山國王信仰是邪教的判斷。
對於三山國王信仰的正當性,我在上一篇文章《講一句“三山國王,不是邪教”就這麼難麼?”》已經做了介紹。而如果在知網上搜索“三山國王”,能夠查詢到64篇相關文獻,沒有一篇説三山國王信仰是邪教。
但一些網紅和意見領袖們顯然不這麼看,從微博到知乎再到公眾號,對於三山國王信仰是邪教的暗示層出不窮。比如發表於公眾號**“周衝的影像聲色”**的文章,算是整理彙集了網上對於邪教暗示的各種觀點:
首先,對於案件的描述裏,將“信三山國王,一直在找水”放在一句話中:
犯罪嫌疑人相冊中存在三山國王神像的圖片是這些“邪教暗示者”一直揪住不放的第一點。那麼我想請問:**一個有正當信仰的人,將其信仰的神的形象放在相冊,乃至設為桌面是否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我們是不是能經常看到許多佛教居士和信眾分享佛、菩薩的圖片?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朋友,是不是手機裏也會有耶穌的畫像?
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因為三山國王在潮汕、閩台以外的地區鮮為人知,就這樣隨隨便便被暗示為邪教信仰,是否公平呢?如果我們發現一個犯罪嫌疑人,行為詭秘,恰好手機裏有佛菩薩的畫像,是不是也要去認為佛教是個邪教?
之後的論點是“時間非常詭異”,強調了六月六的祭神傳統,尤其提到了潮汕地區的“過橋節”。但也正如文中所説的過橋節**“是為家中新去世的人進行祭祀”**,那與自殺有什麼關係?相反,在三山國王信仰文化中,能看到的是對“護國佑民,忠孝節義”的推崇,沒有任何鼓勵自殺的教義和説法。並且“過橋節”和三山國王信仰雖然都流行於潮汕地區,但沒有一點關係,二者毫不相關。
文章還引述了一些流傳於網絡的揣測:
裏面強調“280”是所謂車票錢,但我們看不到給出租車司機的車費與自殺有何關聯。事實上,280,240,360,120這些數額,是潮汕地區供奉神明和平時包紅包最常見的數額,是吉利的數字。“堅持280”,怎麼“堅持”的?我不知道作者怎麼得來的結論。
還有一些文章所説的給小孩的紙質玩具是冥器,就更是無稽之談,在淘寶上一搜可知:
接下來,為了證明犯罪嫌疑人的“邪教信仰”,文章裏説出了這樣的話:
“學歷低,沒文化,沒正經工作,收入不穩定,到處借債,廣東底層農村人,這些註定他們有封建迷信傳統。”
**“註定”**這兩個字,説明作者認為他所列舉的是“有封建迷信傳統”的充分條件。
首先,從事封建迷信活動,是否就一定是這些人?顯然不是,我們能找到大量的反例。當然因為從作者的表述中我們看不到兩者互為充分必要條件,所以這一點只作為一個參考。
其次,符合作者所列出條件的人,就一定封建迷信麼?作者是否能給出田野調查的統計數據?如果不能,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認為:
因為封建迷信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行為,甚至根據《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二款,部分封建迷信活動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而作者將學歷低、沒文化、工作和收入不穩定,負債,以及“廣東底層農村”等關鍵詞和“封建迷信”關聯起來,是不是構成對於上述羣體的歧視呢?我想這個邏輯更説得通。根據作者的邏輯,所有學歷低、沒有穩定工作和收入、負資產、以及“廣東底層農村”生活的人們應該注意了,你們可能是“封建迷信”的“易感人羣”。
我們再看後面的話:
一方面説有網友説三山國王不是邪教,另一方面又判斷邪教依附在“這些宗教”上,那麼是哪些宗教?作者沒有説,單從貼圖上來看,出現了彌勒和觀音的形象。那麼依照作者的“暗示邏輯”,是不是可以判定,邪教依附的宗教是佛教?
之後作者又進一步“判斷”:
“但所有的殺人狂,都不會輕易自殺。”
我不知道這個結論是從哪裏得出來的,如果有數據,可以貼出來。我搜了一下知網,沒找到相關研究。所以我覺得變態殺手的自殺問題,似乎可以作為一個空白的課題來做相關研究。
最後作者得出兩個“啓示”:
第一個是不要讓孩子成為留守兒童。
我們知道,留守兒童的出現,是國家經濟建設以及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務工以尋求更高收入所造成的結果。如果可以,沒有多少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留守兒童。留守兒童問題在現階段還是一個非常難以解決的問題,所以對於留守兒童教育、心理方面的研究非常之多。這位作者非常“高瞻遠矚”,直接給出了兩個“不要”,所以我還是很期待,TA能提出一些真正有效的舉措,徹底解決“留守兒童”這個問題。
第二個是遠離邪教保平安。
這句話也沒有錯,但是從作者的行文看,顯然TA連三山國王信仰是不是邪教都搞不清。卻要建議別人“遠離邪教”,那這個邪教TA又是怎麼定義的,又該如何遠離?我也非常好奇。
那麼這篇文章的瀏覽量是多少呢?
10萬+,雖然作者已經刪除了這篇文章,但是10萬+是個既定的事實。
單就這篇文章來看,我能得出的結論是:作者既不懂宗教學,也不懂社會學,更不懂犯罪學,對於國情也缺乏深刻的認識。但依然獲得瞭如此之高的瀏覽量,這是為什麼?
很簡單,有許多人願意看,比如這種:
這些言論,缺乏對於不同信仰的基本尊重。能説出這樣的話,也只能“推測”他們沒有去對於有神信仰做出瞭解,也沒有去了解過宗教政策。因為在他們看來根本不需要,他們需要的是打着追求真相旗號的“言論自由”,需要迎合,需要放大,需要有人“登高一呼”……然後把一切對於不合乎自己利益對象的進行或隱喻,或謾罵,或詆譭的表達,不惜偷換概念,擴大範圍,無視邏輯。並且最重要的:在他們看來,這些就是“言論自由”的象徵,而如果你去反對,就是網絡暴力。
誠然信仰神明的人在我們國家是相對的小眾,而諸如“三山國王”這樣的地方性信仰就更為小眾。但小眾的信仰就活該被誤解和歧視?並且不用負半點責任?
“有一分證據,説一分話。”雖然胡適之的許多觀念我不認同,但這句話説的真好。然而放在這裏只覺得蒼白。説了這麼多,對他們不會有什麼影響。因為只要有觀眾,有流量,他們就可以繼續這麼不負責任地生活與講話,這就是他們眼中的歲月靜好與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