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職場生存調查:面試門檻高,備孕要報告,企業也有難處_風聞
三言财经-三言财经官方账号-2019-07-14 08:28
出品|三言財經
撰寫|王白聿
近日,“孕期被辭退並被索賠13萬”的話題登上熱搜。
山東青島平度市市民李女士在涉事公司青島麒麟電子有限公司工作接近五年後,公司在其孕期內通過加班、調崗、不讓進廠等手段,變相逼迫李女士離職,並被該公司索賠13萬元。
而當事方青島麒麟電子公司則表示,李女士的確已被公司辭退,因未按該公司規定辦理書面請假審批手續情況下,擅自離崗曠工,不服從該公司崗位調動,擾亂生產秩序,給該公司帶來經濟損失,所以屬辭退解除合同的正常流程。
這一事件再次引發網友對當前職場女性生育問題的思考,有人譴責公司辭退孕婦的做法既違法也不道德,有人感嘆職場女性生育阻礙太多,還有人呼籲求職市場應對女性公平公正。
那麼,職場女性到底有多難?女性歧視真的存在麼?
1
職業女性門檻多:
面試遭遇性別偏見,生子、養育都有難題
“結婚了嗎”、“要小孩麼”、“男士優先”、“二胎要報備”……許多受訪的女性朋友都對三言財經表示,曾在就業中或多或少地遇見過這些問題。
由於男女生理結構和社會分工不同,結婚生子越來越成為職場女性的攔路虎,讓女性壓力倍增。
這些或涉及個人隱私、或帶有性別歧視色彩的招聘標籤背後,既反映了當代人的某些固有觀念,也折射出職場女性的艱難之路。
@小滿,審計:
“已婚未孕無下文,謊稱生過孩子輕鬆找到工作”
記得前年找工作找了很久,面試了很多公司,因為已婚未孕,許多面試都沒有了下文。
後來聽朋友講,可以在面試時試試説生過孩子了,後來用這個辦法面試了兩三家公司,竟然很輕鬆就全通過了。
都説女性是社會重要組成部分,求職時受歧視卻成為社會普遍現象,很無語,也很無奈。
@香,機構教師(目前自由職業):
“因為準備要孩子,公司不給我評優”
還因為準備要孩子,公司不給我評優。
當時公司覺得我準備生孩子,就算掛出我是優秀教師在校區宣傳,家長也找不到我人,上不了我的課,白宣傳了。
女性要照顧家庭和孩子,壓力更大,這麼不容易,為什麼要受歧視甚至辭退?
不過我從不擔心找不到工作,因為老孃有實力。
@十二,新媒體編輯:
“面試被問婚和懷孕計劃,當時就不想面了”
以前面試時有被問到結婚和懷孕的計劃,當時我就不想繼續面試了,心想這種只關注員工的短期價值,沒有長期培養員工想法的公司去了也沒什麼前途和錢途。
不過最終還是保持微笑面試完全程了,不出意外沒有通過。
女性在職場中處於弱勢地位並不是絕對的,需要看行業。比如在幼教行業,男性不佔優勢,不過在互聯網行業,我個人覺得女性面臨的困難要多一些,比如工作強度大、節奏快等。
由於孕婦確實有很多工作不能做,被區別考慮或特殊照顧是不可避免的,因人而異,在有些人看來這是歧視。
對我來説,如果入職前就讓員工清楚結婚懷孕可能帶來的後果,那麼崗位調整甚至辭退,我都沒有意見。如果既沒有告知,員工在工作中又沒有疏漏,那麼不論是怎樣的歧視,都絕不接受。
@秋,營銷專員:
“鼓勵生育不僅是生的問題,養育也是難題”
用人單位挑人,剛畢業二十四五沒經驗,讀個研究生畢業怎麼也要二十七八。結婚了,公司怕你打算要孩子;懷孕了,公司擔心你會請產假。
女性懷孕在領導那兒就跟做了不好的事情一樣……社會對職場女性太苛刻了。
其實女性一直受歧視,如果女職工懷孕,政府對企業有優惠,至少讓企業覺得你休3個月還沒太大損失,女性以後的路也好走點。
對女性來説,鼓勵生育不僅是生的問題,養育也是難題。這是社會、企業和女性都該正視的問題。
@王燦,工程造價師:
“還是得有剩餘價值,不然讓資本怎麼壓榨?****”
職場女性就業環境真的很惡劣。
我姐是醫院職工,當年備孕時還得上報按醫院女職工懷孕人數指標排隊分配時間,更別提某些行業(如土木)招聘時對女性的歧視。
女職工懷孕消耗大量時間與精力,懷孕期間怕被領導嫌棄穿小鞋,生產完怕回單位地位不保。
所以啊,還是得有剩餘價值,不然讓資本怎麼壓榨?
@小潔潔,互聯網廣告代理:
“要是男人能懷孕,哪個女人會為了孩子影響自己事業?****”
雖然我還未婚,但已經對懷孕非常擔憂了。
當今社會這麼激烈,女性應該有自己的事業,這也是對自己的一份保障,男人靠不住,必須自己有收入。
但女性本身依然是弱勢羣體,對我這個職業懷孕等於被辭退沒什麼區別,懷孕意味着沒辦法找客户,沒有業績哪裏有高收入,升職加薪根本就是做夢。拖家帶口也不如一個剛畢業的學生好找工作。
可是在這點上男人根本不用擔心,要是男人能懷孕生子,哪個女人會為了孩子影響自己的事業呢?企業應該尊重女性、尊重孕婦,讓孕婦有保障。
當然,如果我因為懷孕被無故被辭退,會堅決用法律為自己維權、反擊。
2
老闆、HR:
職業女性不容易,但企業也確實難
有核心競爭力的員工不易被辭退
懷孕成為女性職業路上一道無法避免的坎,許多人感嘆,社會對職場女性太苛刻了。
然而,不少企業老闆、HR也“訴苦”:由於女性承擔着生育職能,或多或少影響企業的人事計劃及安排,增加企業的勞動成本,加之有員工入職就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令企業很受傷。
然而也有人表示,工作能力強的員工,企業肯定能讓步。
@小星,行政主管:
“女性求職者不容易,但企業也確實難”
我在上一家公司時,女性職工一懷孕即可不來,隔兩個禮拜開一次先兆性流產的證明,再見到這個人就是一年半以後過了哺乳期,單位拿她一點辦法沒有。久而久之有一學一都這麼幹。後期HR都要“家訪”,特別累心。
所以在招聘時公司會對女性員工的比例有所把持,而且我們的調性是創業公司,會婉轉地詢問面試者是否有結婚懷孕打算。
單位沒有資格剝奪女性的生育權,但對於渾水摸魚的也不姑息。一般在入職前會體驗,如果有懷孕HR就可以先知道,權衡是否用工,正常的生育流程,產檢、休假都沒問題,但是無故不來單位可以探訪、聯繫醫院核實,現在醫院對假條的把控也非常嚴格。
所以相比男性,女性在職場裏實際還是面對更多困難。一般已婚未育女性換個工作都找不到,但這事確實有兩面性。
女性一旦懷孕,公司的處境會比較尷尬,辭退不了,但是她可以不來。輿論倒向,即使公司在理也要支付高昂違約金,如果要開槓吃癟的可能性更大。
女性求職者不容易,但企業也確實難,所以很多公司就在源頭在拒絕了,乾脆不要你。
@欣欣,人事:
“企業不願招有被備孕想法的女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曾經受過傷害”
從應聘者角度講,懷孕和工作無關,但是從企業角度講,招人不易,招一個合適的人更不易。所以會隱晦地問應聘者的打算,比如:
1.是否結婚:如果沒結婚,那有可能會在近期內結婚,也有可能會很久之後結婚,近期內結婚的,為了籌備婚禮,為了適應新婚生活,稍微都會分一些心神過去的,有可能會影響工作;
2.已婚未育:有可能近期內會打算受孕,會有很長一段時間需要注意身體狀況,或將影響工作,接着就是生產後的長假,有可能需要哺乳,也會影響工作;
3.已婚已育:需要了解下是幾個孩子,有沒有要二孩的打算,原因同上。
現在有一些人,只要懷孕就會休長病假,會影響自己以及同事的工作。企業不願意招有備孕想法的女性員工或者是辭退已經懷孕的女性員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曾經受過傷害,或為了不讓自己受傷採取的一種方法而已。
對於女性來説,在職場肯定要困難一些,有很多崗位也不適合女性,這就已經把男女分開來對待了。
但這些情況因人而異,主要還是看個人能力,工作能力強的,企業肯定能讓步。
因此,我一般秉持的態度是,提前都講明,大家雙向選擇,不隱瞞。招聘的時候,有些崗位就需要註明難易程度,一般難度大耗體力的崗位,女性也不會選擇。面試的時候,也要和麪試者説明崗位要求,面試者自己有打算的話也就直接回絕了。
@劉強,創業公司負責人:
“還是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讓公司覺得沒你不行”
面試時會問生育結婚問題,會針對性安排工作。如果生育了,會安排他適合的工作內容,比如寫育兒、教育類文章,想辦法發揮各自特點。
一般都是女主人管孩子,男的也會,相對少。一旦結婚以後,男的負責賺大錢,女的擔任衝鋒陷陣工作的會少。
生了孩子會有各種問題,不可避免影響工作。比如孩子突然發燒了去醫院了,不得不請假,偶爾還可以接受。但這種應該做不了緊急類事務工作,如果做新聞就影響工作進度了。這是客觀事實,不算歧視。
核心還是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讓公司覺得沒你不行。
@月亮,人事:
“有人入職前隱瞞自己已經懷孕3個月”
如果一個用人單位歧視懷孕這一正常的生理情況,那他不值得我為他工作,這也會是一個很垃圾的單位。
但是也分情況。自己所在的上一家公司是世界前50強,生育福利非常好,但是有個女生在入職前隱瞞了自己已經懷孕3個月的事實,當時正是冬天也沒有人看出來她有懷孕跡象。
試用期3個月還沒結束,公司領導就不得已找她談話,談了很久勸她自己辭職了。如果是入職工作了一兩年然後懷孕就不會被辭退。
@安妮,HRD:
“企業生存發展的根本不是壓榨員工,要給員工安全感”
招聘時更傾向於招有責任心、積極上進、能夠擔當、願意付出的人。
與面試者溝通結婚懷孕計劃時為了進一步瞭解這位她是事業型還是家庭型等內在驅動想法,以匹配崗位。
然而職場中存在歧視就説明社會機制存在缺陷、不完善,需要進步。
作為人事,員工懷孕是正常情況,該怎樣怎樣,該給的假期給,這個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更需要給員工安全感,企業長久的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不是壓榨員工,反而是維護員工,因為最終人才是最有價值的資本。
3
男女職場待遇差別大
改善職場女性就業環境問題仍任重道遠
近年來,職場女性的境遇問題一直是熱門話題。
《2019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男性在職場上的待遇明顯優於女性,男女職員的平均薪酬存在23%的差距,在高層管理人員中,男性比例高達81.3%,女性僅18.7%。
在晉升受阻的歸因方面,女性選擇“處在婚育階段,被動失去晉升”的比例是男性的4.6倍,選擇“性別歧視”的比例是男性的10.6倍。
這表明,生育帶給女性的負擔依然是企業將女性拒之門外的核心原因。
在促進就業公平上,相關部門也通過行政手段干預就業歧視。
今年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如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等。
改善職場女性就業環境問題仍任重道遠,同時,職場女性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消除“女性”身份的偏見刻不容緩。
你認為職場女性生存現狀如何?你在職場中遇到過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