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被網絡暴力逼死的德陽女醫生嗎?後續來了,司法機關已介入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7-15 20:49
來源:這才是戰爭/王正興
不好意思,各位老大,我要做一件我認為正確的事,可能會影響其他文章更新。
很抱歉,但我更想要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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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看了朋友圈一個讀者轉發的文章後,我又一次想起了一件事。這個事我想寫很久了,因為我一直盯着後續的結果。現在終於查到了一些消息,所以寫一寫。
2018年8月25日,網絡鍵盤俠們逼死了一個人。
這是當時引發網絡熱議的一件事,非常熱鬧。事情經過不詳細敍述了,因為大部分人都知道,這個新聞的閲讀量高達2億。
當安醫生吞下500片撲爾敏,以自殺明志後,輿論開始出現反轉,廣大網民終於搞清楚了真相。這是值得慶幸的一件事,安醫生沒有像張小六那樣被人迅速遺忘。
當賣涼粉的誣陷小六子吃了兩碗粉時,街上的人跟那些瘋狂譴責安醫生的網絡暴民一樣指責着小六子。
為了證明自己只吃了一碗,小六子當眾拋開自己的胃。
真相就是隻有一碗!可是這個時候,圍觀羣眾居然當做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一樣,走掉了。小六子悲憤的呼喊:“別走!是不是隻有一碗!”但是得到的只是無聲的回應。
最後胡萬説出了這句話:“我知道你只吃了一碗粉,你上當了。”,“我這件事本來就是隨口一説,你自己當真了,怪我幹嗎?”
幸而網民沒有像電影裏的圍觀羣眾那樣冷漠無情。
可是當事件以德陽司法局發佈通報宣佈對男孩姨夫——律師王葦——進行調查,達到最高峯後,還是開始逐漸平息。
至今,有無調查結果,未見有新聞報道。
德陽司法局也忘掉了自己在2018年8月29日説的話:“關於網傳王葦涉嫌利用輿論逼死安醫生一事,經初步瞭解,王葦是律師是該事件小孩之一的姨夫屬實,其妻不是律師。目前,一是德陽市律師協會正進一步深入調查王葦在該事件中有無違法違規行為。由於其妻不是律師,德陽市律師協會無權對其進行調查。二是就王葦在該事件中有無違法行為,同時請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如果王葦在該事件中有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感謝廣大網友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監督,調查處理的情況我們會及時予以公佈。”
忘得乾乾淨淨。德陽司法局發佈這條宣佈調查的微博後,再也沒有後續內容。後一條微博發佈時間已是2018年11月29日。但和安醫生事件並沒有關係。
一般都認為,在安醫生自殺事件中,網絡鍵盤俠和不良媒體起到了非常壞的作用。
不過很多鍵盤俠認為自己是沒責任的:
是不是搞錯了一點,我看了下原微博,也就2萬多人評論。真以為這點人就能把人罵死?人家不看微博不就行了,真正原因是因為對方那一家子帶着親戚和社會人士去安醫生的單位醫院裏鬧,這才是逼死安醫生的原因吧。網絡暴力只能讓人受到傷害,真正逼死安醫生的是那一家子裹挾着民意的一連串行為。
請問,社會輿論為什麼會害死人?
常人被罵,壓力會這麼大嗎?
網友表示這鍋不背,男孩家屬是買通大V和水軍在網上造謠,然後他們去安醫生和她丈夫單位鬧事造成的,直到安醫生死亡後事件才真正曝光於社會及國外,現在卻反過來説是網絡暴力害死按醫生的。一家**永世不得好死,生而億萬人唾棄詛咒,死後經歷地獄十八層之刑。
除了網絡鍵盤俠之外還有這些媒體和自媒體:
媒體和大V對事件的前期描述,是引發網絡暴力中最直接的一環,事件清晰後,網民譴責媒體大V推波助瀾,此類網民言論約為12%,網絡譴責@德陽爆料王、@一手video、@中國青年網等媒體官微引用未經證實的剪輯視頻,將男孩家長單方面説法寫成新聞擴散,引發對安醫生的網絡暴力。
微博大號“一手video”、“德陽爆料王”、華西都市報、華商報、全球熱門資訊頭條、山西晚報、臉訴、澎湃視頻等皆在未調查事情原委的情況下發布相關視頻,通過輿論導向,對安醫生及其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德陽安醫生事件反轉之後。正如上文圖片所説,最先發布的媒體悄悄的刪文。
21%的媒體報道聚焦媒體刪文,部分媒體為了吸引眼球製造噱頭,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便肆意傳播消息,人云亦云,而在事件定性之後又“灰溜溜”地刪文,且無道歉聲明,這種“事件未明、輿論先行;事件已明、逃之無形”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
比如下面這個。
有種不要刪嘛。刪了有用嗎?都什麼年代了,不知道有種簡單技術叫截圖嗎?
刪完最初發布的文章,又開始裝模作樣反轉報道。
有網友是這麼評論的:
難道是和山東大學一樣來秀智商嗎?嗯,智商跟山東大學確實有一拼。“看不到的東西我們就認為是不實的”嘛。
我覺得山東大學這個事,讓其他媒體和網友關心就行了,澎湃新聞你就別湊熱鬧了。你們幹過的事更噁心。
雖然安醫生這件事在網絡上風平浪靜很久了,但我一直在關注着,經多方查詢以及聯繫安醫生丈夫喬先生的代理律師後得知:
在2019年1月,安醫生丈夫的代理律師已經向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關於常某等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請公訴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意見書》。考慮到“迴避原則”,案件指定給了綿竹市司法機關管轄,目前還在偵查階段,尚未提起公訴。
我覺得這個消息非常好,指定管轄,這就能排除一些干擾。
可新聞媒體早已把這個事拋之腦後了。
特別是當初最起勁的澎湃新聞對這個事一反常態,一點都不關心了。那我還是要關心一下的。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安醫生的丈夫只是對男孩方的親屬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檢察機關要求提起公訴,並未對最初進行失實報道的新聞媒體追究責任。
按照我國法律,新聞媒體進行失實報道是要承擔責任的。這種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包括停止傳播、恢復名譽、消除不良影響,賠償相應損失;行政責任:包括主管部門對其處以警告、處分、罰金、業務整頓、取消資格;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規定,涉及的罪名一般是誹謗罪。
但是這裏有兩點需要注意:1、由於誹謗罪是自訴案件,只有安醫生丈夫在有充足的證據下,法院才會受理。從之前的報道看,一開始安醫生的丈夫並沒有對網絡輿情予以重視,很可能沒有固證。而相關的這些媒體紛紛在安醫生自殺後刪除了之前的報道。
2、誹謗罪只能以自然人為主體,對單位不適用。這就使得那些新聞媒體得以逃避刑罰。
其實按照《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這些媒體和自媒體的行為已經達到了“情節嚴重”。
但是可能因為舉證困難,目前未有安醫生的丈夫對媒體提出訴訟的消息。
3、新聞源失實,媒體一樣要承擔責任。
不要以為廣大網民不懂法,就算新聞源失實,媒體的責任一樣跑不掉。
現今的網絡,為了流量胡編亂造已成常態,決不能再繼續放任,必須讓他們付出代價。
公平和正義,永不遲到!
此事還會有後續文章,不願意看的讀者可以不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