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幫外國人非法入境在幼兒園當外教,終審入刑_風聞
中国人的上帝就是自己-数据显示:我是天才的可能性是99.74%2019-07-17 09:59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今天(7月1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組織無資質外國人來京從事幼兒園外教案件。北京藍海雲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監事和兩名員工三人,以虛構的入境事由介紹外國人入境並將對方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派到北京市多家幼兒園非法務工,因偷越國境罪分別獲刑一年半至兩年。
被告人簽字。實習生 陳婉婷 攝

被告人聽取判決結果。實習生 陳婉婷 攝
據介紹,三名被告人均是女性,都是大學文化,其中,1984年生的劉某某案發前是北京藍海雲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監事、北京良勖創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某、趙某是上述教育公司員工。三人被控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於2017年10月被拘留,後被起訴。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北京藍海雲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某創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系從事外籍教師中介服務的公司,兩公司實際經營地址均為北京市朝陽區通用國際A座,兩公司股東及員工均相同,被告人劉某某為藍海雲端公司監事,創業公司副總經理,具體從事兩公司的經營,劉某和趙某具體負責外教招聘管理工作。
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間,3名被告人夥同外籍人員海某(化名,另案處理)組織有意來我國從事外教勞務工作的塞爾維亞籍人員薄某(化名)、烏克蘭籍人員安某(化名)等人,以虛構的入境事由騙取短期學習簽證、或者商貿簽證的方式進入我國大陸境內,並將上述外籍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派到北京市多家幼兒園非法務工(教英語),被告人被抓獲歸案。
一審法院認為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沒有合法入境手續,非法組織多名外教入境,並介紹外教非法從事勞務,行為符合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客觀特徵,應當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某系主犯,劉某和趙某二人系從犯。綜合三人行為分別判決三人有期徒刑2年、1年9個月、1年6個月並處罰金。
劉某某等人不服上訴。上訴中,主犯劉某某不認罪,其表示涉案外國人護照和簽證是真實的,且是外國人自行辦理的。其審批行為是公司工作內容,在公司法人和實際控制人未定罪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其犯罪,涉案外教等三人未被認定為偷渡,其沒有見過涉案外教。辯護人表示劉某某是單位行為,不構成犯罪。幼兒園才是真正的用人單位。還有法定代表人未明確責任,有人未到案。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罪名系關於妨害國境管理的犯罪,侵犯的個體是國家對國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三名被告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拉攏介紹等方式幫助外籍人員以虛構的入境事由入境,雖然外國人入境採取的學習簽證、商務簽證形式為真,尚未發現造假情況,但其入境事由是我國政府是否批准其入境的重要方面,根據在案證據,三人行為和後果嚴重擾亂了國家對國境的管理秩序,應當認定為犯罪。本罪屬於自然人犯罪,個人進行策劃組織的行為,讓涉案外國人在華非法務工,特別是從事幼兒教育。應當對三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和罪名合適。
北京市三中院當庭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