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甸被判重刑的中國相親客 | 深度報道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51899-2019-07-19 16:13
來源 :微信號 北青深一度
記者/李東****實習記者/羅美涵
編輯/劉汨
▷剛剛辦完結婚手續的一對新人****
根據緬甸警方發佈的消息,今年4月份,19個以娶親為名來到緬甸的中國男子,被認定涉嫌拐賣婦女。
2017年7月初,90後河北男子張鵬前往緬甸,據其自述,他經人介紹與一名緬甸女孩相識,併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但在兩人即將辦理結婚手續時,因為女方親屬的舉報,張鵬及介紹人被當地警方拘捕。今年6月20日,張鵬被緬甸東部法院以拐賣人口罪判處20年監禁。
該案判決書中顯示,在相親過程中,張鵬曾答應,成婚後將贈予緬甸女孩家200萬緬幣(約合人民幣9100餘元)以及部分首飾。而根據中國駐曼德勒總領館的提示,金錢彩禮通常是當地法官判定拐賣人口的重要依據。
6月21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強調任何涉外婚姻介紹機構都屬非法,嚴禁任何人採取欺騙手段或者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中國駐緬甸使領館也對涉及跨境婚姻的手續把關甚嚴,通常會仔細審核男女雙方的戀愛過程,以及是否有中介參與其中。
儘管有各方的嚴格管控,但據深一度記者調查,中緬跨境婚姻中介仍以“半地下”的方式繼續存在。
一位前中介透露,在緬甸介紹相親時,常要在夜間進行,並以“暗語”聯繫、定時刪除聊天記錄,為了幫客户通過領事館的審查,他們還曾偽造出入境記錄、雙方戀愛經過等資料。而在國內邊境城市,一些中介則將緬甸女孩偷偷帶入中國境內,供相親者挑選。
****▷一場正在進行中的相親

被判刑的相親客
被捕兩年後,儘管有律師的極力辯護,90後河北男子張鵬仍被緬甸當地法院,以拐賣人口罪判處監禁20年。
在河北滄州老家,張鵬是一家農副產品加工廠的司機。2017年6月23日,張鵬和同鄉劉雲飛一起前往緬甸。判決書中顯示,張鵬與劉雲飛均稱去緬甸是為了考察生意。劉雲飛供述,到緬甸後,張鵬喜歡上了一個緬甸當地女孩。
張鵬則供述,他通過一位在當地做生意的中國人介紹,認識了20歲的緬甸女孩梅東。兩人見面後相互“看對了眼”,並且在把對方照片拿給父母看後,也得到了認可。
判決書提到,2017年7月5日,兩人即將辦理結婚手續時,梅東的姐夫得知了張鵬承諾給梅東家彩禮、介紹人會收取中介費的情況,他認為這是拐賣人口,於是舉報。
此後,張鵬、介紹人及翻譯等人,均因涉嫌拐賣人口被緬甸警方控制,並於2019年6月中旬被判重刑。
“婚介這東西搞不得!”貴州人崔鵬也聽説了這個判決結果,崔鵬此前曾在老撾從事跨境婚介,後到緬甸發展。據他稱,因在緬甸做涉外婚介的風險較高,他每單的利潤大多在三萬元以上。
“做這行的,大多是沒實力做其他生意的。”崔鵬説,從事跨境婚介的多是看中這行不需要本金、能獲得高收益的特點。而那些求助中介的中國相親客,則多是在國內很難找到心儀對象的獨身男性。“要麼是經濟上有問題,要麼是離婚了又不想找年齡大的。”
崔鵬曾服務過的一名湖北客户,離婚後,一半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都給了前妻。“他有點傲氣,想找年輕女孩,但他這個條件在國內是不可能的,所以就想來國外看看。”崔鵬説,他一共給這名客户介紹了四個緬甸女孩,最後一個才有了些眉目。這個姑娘20歲左右,初中輟學,家裏經濟狀況很差,很多這樣的緬甸女孩,希望通過婚姻改變家庭的命運。
崔鵬覺得,大部分中國相親客都有些操之過急,要求快去快回。在他看來,一段跨境相親持續三五個月會比較理想,雙方可以有些感情基礎,也能辦齊各種手續,“但大多數相親客無法接受這樣的時間跨度”。匆忙行事下,各種隱患甚至是違規行為就此產生,因涉緬婚姻入刑的事情也不再是孤例。
在緬甸當地的新聞報道中,一名來自中國遼寧的男子與一名緬甸女子結識於邊境地區,並確定了戀愛關係。今年2月份,該名男子入境緬甸,兩人同居。4月12日,男子給了女子家人70000元人民幣彩禮,準備將她帶回中國。2019年6月1日,二人在緬甸仰光機場被當地警方查獲。男子被認為涉嫌誘拐緬甸人口,被羈押在緬甸明格拉頓警察局接受調查。
根據緬甸警方發佈的消息,仰光省、撣邦、曼德勒省為境內拐賣案件的高發地區。2019年4月份,緬甸境內發生的人口拐賣案件有22起,其中19起是中國男子以結婚為名涉嫌拐賣緬甸婦女。
案件頻發引起中國駐曼德勒總領館關注。總領館發佈消息,近期其館領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公民因不瞭解緬甸法律,赴緬相親後,違反當地法律被判重刑的事例。
總領館提示,赴緬找女朋友的中國公民,行前務必做好相關功課,提前瞭解緬甸婚姻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務必準確核實女方身份信息,年齡必須滿18週歲;必須保證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交往,並徵得當事人家長同意;向縣級法院申請註冊結婚;瞭解和遵守緬甸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的法律,避免涉嫌人口拐賣。
****▷緬甸婚禮

“致命”的彩禮
中國駐曼德勒總領館的提示中,着重強調“不能以女方或其家庭接受金錢(彩禮)作為認可交往的證據,金錢彩禮通常是法官判定拐賣人口的重要依據”。而張鵬一行人,恰恰是違反了這項法例。
根據深一度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張鵬通過中間人沈力及其翻譯等人結識梅東。中間人告訴梅東,她嫁給張鵬之後,張鵬將給她家裏200萬緬幣(人民幣9100餘元),並會贈予首飾。
他們還保證,張鵬將替梅東母女償還20萬緬幣(約合人民幣900元)的外債,婚後,再為她們租下一套住房,並幫梅東辦理護照。如果兩人順利完婚,介紹人將拿到5000元人民幣的好處。
記者從常年在緬甸經商的華僑方平處瞭解到,緬甸當地人結婚也有收取彩禮的習俗,但彩禮多少並沒有統一規定,視雙方家庭情況而定。一般在緬甸農村等貧困地區,彩禮金額摺合人民幣在1000元到1萬元不等。“緬甸富人的彩禮常多出貧困地區十餘倍。但如果男方家庭困難,結婚不收彩禮的情況也是不少的”。
據瞭解,緬甸女子與中國男子真正通過自由戀愛結婚的,彩禮也按當地人結婚標準給付,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據方平轉述緬甸律師的説法,當地法律中並沒有規定彩禮數額的相關條文。
張鵬的案件在審理時,法院認定,在梅東生活拮据的情況下,中間人告知其與中國人結婚可以得到200餘萬緬幣的彩禮,另外還能得到婚禮費用100萬緬幣,結婚後還會得到一些首飾等,均系在拐賣人口過程中對女方的誘導。包括中間人得到5000元人民幣的介紹費後,將20萬緬幣交給梅東的母親用於還債,也屬於誘導行為。
指控材料還提到,中間人承諾支付100萬緬幣的結婚費用,但女方家只收到了轉手付來的20萬緬幣,中間人私吞銀款、剝削女方。儘管律師極力辯護稱,沒有明顯證據證明張鵬等人給予了女方錢財,但案件仍被定性為拐賣人口案。
作為“圈內人”,崔鵬早早意識到彩禮的危險。開始做中介以後,崔鵬找到當地一位經常代理人口拐賣案件的律師做顧問,諮詢當地娶妻的流程,以及如何避免人口拐賣的嫌疑。律師回答一次問題,崔鵬會付給他300元人民幣,“只要一發現哪裏不對勁、沒把握的,就趕緊打電話,或者當面諮詢。”半年裏,崔鵬總共在律師身上花了六七千元的諮詢費。
崔鵬第一次諮詢時,律師就告訴他“不要涉及任何彩禮”。因此,崔鵬從不和女方當面聊起彩禮的問題,而是告訴媒婆一個大致的數字,私下轉述給女方,“不打電話、不發信息,不留證據。一提彩禮,哪怕是一塊錢也是拐賣。”
崔鵬的客户裏,有一位四十多歲的湖北男子,他曾在緬甸當地生活,因此有了找當地女孩結婚的想法。2017年6月中旬,經崔鵬介紹、女方家長同意,湖北男子與一個交往兩個月的20歲緬甸姑娘辦理了結婚手續。
經崔鵬指點,婚禮當天凌晨,在只有雙方母親、翻譯人員的屋子裏,這名男子將彩禮以緬幣現金的形式支付,且約定對外保密。
****▷一名緬甸新娘家的住所

“地下相親”
在當地華僑看來,近年來,緬甸對外政策日漸放開,也使涉外聯姻數量增多,緬甸警方因此日趨重視,常會在機場海關盤查可疑的出國女子。同時,因出現緬甸女子嫁出國後,被當做“生育工具”,甚至遭遇倒賣器官的謠言,也使外國人在緬甸擇偶難度大大提高。
一位當地律師表示,緬甸的涉外婚姻中,外國男子如果婚後在緬甸生活,大都不會有什麼麻煩。但若是緬甸女子嫁出國,只要有人舉報或者被發現屬於閃婚、涉及彩禮、無法提供長期交往證明,就極有可能遭遇查處。
根據法院裁判文書記載,梅東的簽證申請成功後,一直由張鵬保管,在兩人即將辦理結婚手續時,梅東的姐夫得知了此事。他因此產生懷疑,並質問介紹人:“你怎麼保證中國人不是在拐賣梅東?”
梅東姐夫想將梅東的各種證件要回,介紹人辯解稱,結婚以後二人需要辦簽證,“他們先去中國,以後會回來緬甸註冊公司”。
根據在案文書記載,在雙方的爭執中,梅東自己也有了遲疑,這讓她姐夫的態度更加堅決,在拿回證件後撥打了舉報電話。
在介紹相親時,崔鵬一度也不避諱女方的親戚朋友。做前三單的時候,他拼命地宣傳,“生怕別人不知道一樣”。2017年4月28日,崔鵬代辦完第一單結婚手續後,男女雙方舉辦了婚禮。崔鵬租了大喇叭在村子裏廣播了兩三天,請了村裏五六百人喝酒。現在想起來,他還有些後怕。他將這次“躲過一劫”歸結於提前和緬甸當地部門疏通了關係,請當地政府官員吃飯、送禮。
辦理第三單時,崔鵬帶男女雙方去法院領結婚證當天,女方帶了兩個親戚。在幾天後的婚禮上,這兩個親戚拒絕喝酒,説“晚上要去巡邏”,崔鵬才知道他們是當地的便衣警察,“應該是過來看看是不是拐賣,是不是合法的。”
自那之後,崔鵬在緬甸的活動,儘可能的轉入“地下”。他不敢在一個地方住太久,並且要求客户不能和當地華人隨意聊天、透露相親的事情。崔鵬還要求,所有人每天臨睡前清空聊天記錄。出發去見女方時,崔鵬和客户、翻譯製定了專門的暗語,“説今天幾點鐘到哪裏看玉石,實際上指的是去相親”。
崔鵬説,見面時會更加小心,所有人都要關機,怕被警察定位或監聽。男女雙方談話時,都有人負責把風。如果有可疑情況或陌生人靠近,男女雙方必須立刻分開,並轉移見面地點。
最險的一次,崔鵬和客户坐在飯店裏,等媒婆把緬甸姑娘帶來。突然來了十多個警察、兩三部警車包圍了飯店,把崔鵬等人帶到了警察局,指稱他們拐賣婦女。媒婆辯稱,中國人只是來找自己購買海鮮,崔鵬也向警方展示了提前準備的一套購買海鮮的照片以及供應商名片。最後,崔鵬只被罰了一筆錢,離開了警局。
謹慎的行事風格一直持續到結婚前後,崔鵬從來只在晚上帶客户去姑娘家認門,並且要先開着車在女方家附近轉兩圈,看看有沒有警察或是可疑的人。進屋後,崔鵬告訴男客户“不準講話”,打個招呼、看一下環境,十分鐘以內就撤走,怕鄰居舉報。
當辦理結婚手續時,崔鵬只讓女方告訴少數的近親,在領事館的認證通過後,他也只會在臨行去中國的前一天晚,才告訴女方即將出發。“必須做到在姑娘到中國之前,沒有人知道她已經嫁到中國了。”

嚴格的結婚手續
在緬甸官方對涉外婚姻的高度關注下,雖然管理日趨嚴格,但合法渠道仍然存在。正常的中緬婚姻中,除了在緬甸領取結婚證外,還可以在緬辦理女方的未婚證明後,到中國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據多名跨境婚介介紹,如果在緬甸當地辦理結婚手續,男女雙方均需攜帶護照、户口、單身證明等證件,前往當地政府部門辦理結婚手續,之後再到中國領事館申請結婚公證和簽證,整個流程大約需要60天;如果希望在中國國內辦理結婚手續,則需持相關證明文件,到緬甸外交部進行公證,再到中國領事館通過面試,申請來華簽證和證明。
據深一度記者瞭解,無論採取上述哪種方式辦理結婚手續,男女雙方都必須能提供長期自由戀愛的證據,並證明不存在中介介紹行為,且能在無他人幫助和輔助設備的情況下,正常用口語交流。
上述的證明,恰恰是中國相親客最難滿足的條件。而對此的考驗,甚至會持續到他們帶着緬甸新娘離境前的最後一刻。
崔鵬通常會提前向女方交代,如何應對機場海關的提問,隔幾天就演練一次。女方已經熟記了各種應對的“話術”,“男方在緬甸做生意多年”、“兩人交往超過2年”、“男方父母多次到緬甸女方家裏”、“男方沒給過大量金錢”……
一次,在仰光國際機場,崔鵬看到工作人員把男女雙方從值機櫃台帶走,崔鵬嚇得冒汗,趕緊讓翻譯帶着錢去“消化”掉這件事。在緬甸,崔鵬的包裏隨時放着摺合一兩萬元人民幣的緬幣現金。後來翻譯打聽才知道,男方表示緬甸姑娘往返中國的交通費由他支付,所以機場工作人員準備拿他的銀行卡去取款機查詢餘額。
針對涉緬婚姻,中國駐當地的領事館同樣管理嚴格。崔鵬透露,緬甸姑娘在中國領事館辦理手續時,面試官會用中文、緬文混雜在一起問話,男女雙方怎麼認識的、認識多久了、有什麼證據證明是自由戀愛的。一旦緬甸姑娘回答不了領事館的問題,被發現雙方是通過婚介認識的,就會被拒籤。
一次,一個緬甸姑娘在面試時被嚇住了,回答不上來問題,被拒發籤證,沒收了資料。崔鵬給了有經驗的辦證公司一大筆錢,委託他們“運作”。在一個月的時間裏,這家公司給緬甸姑娘辦理了邊民證,把她帶到與緬甸接壤的雲南省瑞麗市,偽造了一套她會説中文、在瑞麗打工了半年並在這裏結識男方的資料,包括出入境記錄、擺拍的合影等。
隨後,崔鵬將手續提交給領事館,並告訴這個姑娘,一定要背熟面試問題的答案,“這次不成功就完蛋了,你永遠去不了中國。”
通過中介人員支招,在短時間內完成手續辦理,且緬甸新娘順利抵達中國的,也並不能保證婚姻生活順利。雙方因沒有感情基礎或女方難以適應在中國的生活環境,夫妻關係很容易出現變故。
曾有一位崔鵬的客户,成功將妻子帶回國內,妻子後來通過微信與在中國的一些緬甸人結識,後被這些緬甸人帶到了河南,賣給河南開封的一名男子。
崔鵬的客户報警七個月以後,案件告破,拐賣婦女的緬甸團伙成員悉數被抓。河南開封警方通知他去領人,但是妻子無論如何不願意跟他走。理由是,她到河南前已懷孕6個月,但已經流產了,她怕丈夫因此對自己不好。最後,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深一度記者在當地走訪瞭解到,在芒市、瑞麗、隴川靠近緬甸的地區,持“邊民證”入境的緬甸女子與當地人結婚後,因手續缺失,許多人無法辦理户口。有些內地人因無法將緬甸妻子帶回老家,自願定居在瑞麗。
安徽人老武經人介紹,與現在的緬甸妻子認識,目前生活在瑞麗市。在他眼裏,妻子體貼、持家,兩人感情很好。
老武曾以為,給了聘禮、擺了酒席便是正式結婚,妻子可以跟自己回安徽老家生活。但他聽説了無合法結婚手續的緬甸女子被遣返的消息,老武不敢再嘗試帶妻子離開瑞麗。
老武和妻子在沒有結婚手續狀態下,已經在瑞麗生活三年,他現在發愁的是,孩子再大些面臨入學問題,可能會用到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跨境婚介以“地下”的形式存在於瑞麗

“介紹到滿意為止”
在緬甸快兩年的時間裏,崔鵬做成了不到十單生意,前前後後投入7萬塊錢,自稱“連本都沒找回來。”其間,他的團隊解散了三次,沒有一撥人存續超過三個月,“只要一聽説別的地方有中介被抓,就散夥了。”
剛去緬甸時,崔鵬用了一個月時間組建團隊,包括至少兩個翻譯、媒婆。他通過當地的平台發佈招聘信息,給翻譯開出的日工資有300塊,當天結清。這樣相對豐厚的條件吸引了不少應聘者,但是“一聽説是做婚介就嚇得半死”,只有兩三個人敢幹。
2018年6月,有個客户對崔鵬介紹的緬甸姑娘不滿意,但是崔鵬擔心惹女方不高興被舉報,不願意換人。“客户説不換人就賠兩萬塊錢,否則舉報我。”崔鵬説,自己只能自認倒黴,賠錢了事。
這次之後,崔鵬徹底解散了團隊。“在緬甸幹什麼都比干婚介強,要防着方方面面,每一條路都是死路。”
6月21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強調任何涉外婚姻介紹機構都是非法的,嚴禁任何人採取欺騙手段或者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但深一度記者探訪發現,涉外婚介仍以“半地下”方式存在於邊境地區。與緬甸接壤的瑞麗市內沒有婚姻介紹所的牌子,但不少婚慶用品店和家中有緬甸妻子的當地人,都有渠道進行介紹。
劉司在瑞麗經營婚慶用品多年,也曾從事跨境婚介的行當。據他講,以往店裏常會有客人來詢問是否可做中緬婚介,自己也敢欣然接單。那時候,坐在店門口大談緬甸女孩子、如何把人帶回國的情況很常見。之後發生拐賣婦女現象增多,當地檢查越來越嚴,以致現在客人打聽涉緬婚姻的事時,都得小心行事。
劉司介紹,在多方查處下,如今國內的婚介與緬甸婚介聯繫後,對方會把緬甸女孩子帶到瑞麗與中國男子相親。通常情況下,中國男子去見女方前,中介只當面給客户看女孩照片,這種“地下”狀態已持續多年。
6月27日,深一度記者在瑞麗見到一位自稱“二哥”、專職做涉外婚姻的中介,他在婚慶用品店旁開有一家飯館,對外自稱飯館老闆,但常常不在店裏。會面過程中,“二哥”看似不經意,幾次詢問記者的工作情況,像是在尋找破綻。
二哥介紹,他的“團隊”實力不俗,與緬甸境內的多個村寨的媒婆保持着良好的關係,可供挑選的緬甸女孩很多。“公安部針對涉外婚介發文後,圈內傳遍了,客户越來越少,還要開始提防公安、民政的暗訪”。
為安全起見,“二哥”不設固定經營場所,不是熟人介紹的客户一般不理會。為了能留住客户,他以保證金的名義提前向客户收取4000至5000元。
“其實就是介紹費,直到介紹到你滿意的女子為止。”二哥稱,交錢後會帶着客户與女孩見面,雙方都覺得滿意後,男方需要付至少10000元人民幣作為訂金,事成之後需根據女方的條件再付40000到80000元人民幣不等的彩禮。二哥一再強調,辦理結婚手續費用需另談,他保證把女方安全送到中國昆明。
6月底的一天傍晚,來自河南的一名30歲男子,在二哥的帶領下去和緬甸女孩見面。男子知道,跨境婚介並不合法,但仍認為“先共同生活一段時間,慢慢有了感情之後,手續應該不難辦”。
相親路上,“二哥”的人收走了男子的手機,在鄉下的一處空地,他看到了三名緬甸女子,但一個都不滿意。二哥説,還會介紹新的姑娘和他見面。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