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你工資條上的到手收入變少了嗎?答案來了!_風聞
简单点-2019-07-22 21:19
來源:工人日報
20日前後,不少上海職工拿到了7月份的工資,打開工資單一看,以前基本每個月收入都差不多,這個月個税卻比上個月多了幾百元,這是為什麼?
據悉,新的個人所得税法及實施條例執行半年來,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羣體,每月工資沒啥變化,但是月度納税卻出現了“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的現象。
税務部門表示,這主要是因為“税率跳檔”造成的,並不代表税負增加。

累計收入增加後出現“税率跳檔”
上海市税務部門12366熱線接到不少市民這樣的諮詢電話,每個月工資都差不多,為什麼這個月扣除的個税比上個月多了?
中國圖書進出口上海公司財務經理陳薇透露,公司共有員工35人,上半年每月扣繳的個税基本持平,在工資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到了7月份,扣繳比上月增加了1.3萬元。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個人所得税處負責人解釋稱,這是因為個人所得税申報(扣繳)方式發生了變化。
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税法,對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申報方式,從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改為了累計預扣法,隨着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税率從低到高,達到一定數額就會產生税率跳檔,月度納税也隨之增加。
以一名職工王海為例,他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萬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下——
1月應納税所得額為6000元,適用3%税率。以此類推,6月份累計應納税所得額3.6萬元,仍按照3%計算,所以1-6月,每月應預繳個税180元。
7月份,累計應納税所得額達到了4.2萬元,其中超過3.6萬元的部分,適用税率“跳檔”到10%,所以7月份應預繳個税600元,比之前幾個月多了420元。
税率跳檔
目前在我國,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扣——
減免税收入
減除費用
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
其應納税所得額按照7級超額累進税率計税。

應納税所得額超過部分按所對應的税率級次分別計税,這就是所謂的“税率跳檔”。
收入越高的納税人越早“跳檔”
事實上,應納税所得額高的職工,會更早遇到“税率跳檔”。
職工陳偉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5萬元,也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月應納税所得額為9000元,適用3%税率,1-4月每月預繳個税270元。
到了5月,其累計應納税所得額已經超過3.6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一的第二級,預扣率為10%,他的預繳個税變為900元。
税務部門表示,到了下半年,當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超過3.6萬元、14.4萬元、30萬元等臨界點時,“税率跳檔”就會出現。
隨着累計應納税所得額的提高,最多會產生6次跳級,每月預扣的個税會有所不同。
“前低後高”但税負不會增加
■自2018年10月起,個人所得税改革進入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調整為5000元,並適用新的個人所得税税率表,將年度税率表按月換算,按照月應納税所得額適用不同的税率。
■2019年1月,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税轉變為累計預扣法後,採用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按照一個納税年度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適用不同的預扣率。
從一個納税年度來看,前後兩種計算方式所繳納的個税總額是一樣的,但累計預扣法讓納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幾個月優先享受較低的預扣率,能夠獲得充裕的現金流,從貨幣時間價值的角度來説其實是為納税人讓利的。
新的計税方式會產生個人所得税“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現象,但是最終全年的納税額和按照全年所得計算出的數字是一樣的。

虹口區税務局個人所得税科科長程海燕給出了“兩個比較”,來解釋其中的“奧妙”:
一是兩種計税方式比較。
個税改革前,是按月計算,月度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每月税額基本不變。新個税法對綜合所得實行按月預繳,按年彙算累計計税。
新的計税方式下,對月度收入波動大、某些月份收入低於免税額度的中低收入羣體來説,還可以拉低税負。
二是個税改革前後税負比較。
受“起徵點”和税率調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等因素影響,個人所得税改革減税效應明顯。
以案例中的王海和陳偉來看,王海在2019年度需要繳納個税為4680元,比上一年減少了7000多元。
同樣條件下,陳偉2019年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比2018年下降了10920元。
來源:勞動報、國家税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