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農村,老李能娶到比他小30歲的女人、還能生3個孩子?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54801-2019-07-23 22:56
來源:微信公眾號“侯虹斌客廳”
昨天,看了發表在騰訊大家上的文章,《睡在一張牀上的一家五口》,內心百感交集。
但凡採訪那種窮苦不堪的人,永永遠遠只有一個視角:男窮人。
比男窮人悽慘十倍的女窮人,被男窮人吃光抹淨的,養活着男窮人的,是女窮人,但她們的聲音永遠被隱匿了。

《女性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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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清山2014年從海南大學畢業後先回他讀書的畢節鄉村小學做老師,現在做了最基層的農村幹部,這是他去做扶貧工作時的見聞。這篇文章是對基層老李一家的觀察和描述。
我先來簡述一下老李的家庭結構。
老李一家五口,三個女兒和夫妻兩人。
屋子裏髒亂。一個一歲多的女嬰坐在嬰兒車上哭,非常髒,乾的鼻涕都結成了硬殼了。鄰居説,大人經常把她丟在家裏,餓了也沒人管,“丟幾個小時的時候都有,孩子也跑不了不是。”
一個5個月大的女嬰,也丟在屋裏,睡着了,沒人看管。
一個三歲的女孩,還不能走路,只能由老李抱着。
老李一個眼睛瞎了,身體不好,窮。他在47歲時娶了18歲的老婆,智障女,現已22歲,身高只到老李的腰部,外人看起來還以為是小孩。

妻子跟在老李身後,看着身高只及老李的腰部
跟在老李身後的妻子,身高只到他的腰部。圖片來源:騰訊大家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或報導,我都心裏非常堵。因為我知道,這個老李,只是中國廣大農村裏,非常普遍的一種存在。他無大奸大惡,也沒有主觀惡意,只是被周遭的傳統觀念裹挾着,娶妻,生子,一個接一個地生,生越多越好。
一個令人厭倦的事實是,按刑法規定,是不能與智障女發生關係的。這算強姦。然而,就是因為這種“強姦”已如此之普遍,普遍到大家習以為常。法律似乎已對這一領域的違法犯罪閉上了眼睛了。
我查了資料,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首次對“與智障女發生性關係應如何定性”作出明確解答或規定。其中明確指出**“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1990年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姦淫因智力殘疾或者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以強姦論。”**
也正是基於以上《解答》和規定,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與智障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一律以強姦罪予以刑事追訴。

大女兒還在學步。圖片來源:騰訊大家
可是,這是理論上的,實踐中呢?比如説,老李的妻子,外人看來,連男女都認不出,也沒有基本的語言溝通能力,與這樣的女子發生性關係,老李實則已違法了。但法律會把他送進大牢嗎?我敢打120%的包票。不會。
這樣的故事,在農村,車載斗量。我們都知道,男女出生性別比差異越來越大,農村男性找媳婦已越來越難。農村的女性別説是年輕女孩,就算是二婚的、帶孩的、有殘疾的,有輕微智力障礙的,都不愁嫁不出去。而那些重度智力障礙的呢?也不用擔心,還有像老李這樣的,年齡太大了,沒有任何選擇餘地了,也會要的。
老李還算走了正規渠道,是通過媒人,向“老丈人”家把當時只有18歲的這個女孩娶過來的。這個女孩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為什麼這個女孩有嚴重智力障礙呢,是被她爸爸打壞的。**連老李都覺得這個“老丈人”經常喝醉,喝醉就脾氣失控,一看就是會家暴的樣子。估計,是把她當作一個包袱,甩掉。

老李丟在家的二女兒。圖片來源:騰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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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僅老李,比老李嚴重得多的違法,也不被追究,甚至能成為“感動中國”。比如説,2015年12月,一則山東一殘疾男子與5歲女兒相依為命的新聞,引發了很多媒體的關注與同情,5歲的孩子特別懂事,幹很多家務。不少大媒體還紛紛呼籲給這個不幸的家庭獻愛心。然而,這個5歲女孩是她殘疾的父親強姦了她患精神疾病的母親的結果。《環球時報》的官微就批評了這種違法犯罪行為卻被當成了“正能量”的畸形價值觀。
實際上,這些年裏,我們還看到很多新聞,比如説:
山西運城一個六口之家,母親智障,生下四個小孩,一直生活在垃圾堆裏;
雲南玉溪一户人家,母親智障,父親每天把2歲小孩用繩子掛在牆上,然後出門,媒體報道説,“為了你的安全只能不顧你的自由,希望你快快長大”;

山東臨沂一户人家,母親智障,一歲半的小孩被嚴重燙傷,上了新聞求捐款。
更讓我難以忍受的是一個例子是:
湖南嶽陽,一流浪漢多年來先後用鎖鏈住8名智障女為“妻”,周圍的人看見了都説,他牽着這些智障女,“如同牽狗一般”,生下12個孩子(只剩一子一女活着,其餘都死了)。流浪漢自己就説過,他生孩子就是為了“更好地討飯”。結果,流浪漢被安排住進了政府提供的安置房……

搬進新居的流浪漢
難道這樣的人,不應該把牢底坐穿嗎?強姦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遺棄罪……但是,他不僅沒事,還被當地政府獎勵了一套房。
這些,僅是媒體公開報道、傳播較廣的事例,沒有被關注到的,毫無疑問會多得多。遺憾的是,這些強姦智障者的底層男性,不僅不會得到懲罰,反而因此被“洗白”,一旦強姦出了孩子以後,更可以被認定為**“低保家庭”,甚至得到社會的捐款。**
有時想想現實真是很可怕。現在城市裏的中青年人,經常吐槽,生不起孩子,養不起孩子,生育孩子的成本太高太高了。所以,現在中國的生育率節節下降。另一方面,在農村或一些很貧窮的人家,生孩子卻像母雞下蛋一樣,噗噗噗地生,三個是保底,四五六個不嫌多。以往,經常有網友嘲笑説,這麼窮還生?越窮越生,越生越窮。
然而,貧困地區的邏輯與城市的生育邏輯是不一樣的,就像古代的生育邏輯與當代的生育邏輯不一樣一個道理。富裕的地方,策略是走精英路線,儘可能保證每個孩子都不階層下降,所以,要給他們提供最好的教育,給他們更多的資源和機會。那些精力和資源有限的中產,只能少生,儘可能是保證惟一的孩子維持精英狀態。

而貧窮地方,生存的策略是,多生,多生幾個才能保證有活下來的孩子(如那個流浪漢);孩子的有前途只能靠命,就像抽獎一樣,只要其中一個稍有點出息,就賺了。所以生越多,中獎率就越有望高一點。養孩子很容易呀,反正加一雙筷子就行了,總不至於餓死。
然而,上面我説的還只是“普通貧困”,但是到了“極度貧困”,生育的邏輯就更不一樣了。因為我們的社會不同於古代,有比較完備的基本保障和扶貧系統。理論上來説,當你極度貧困的時候,就可以申請到各種各樣的低保、救助款和扶貧基金。老李一個人,未必申請得到,申請到了,數額也僅是他一個人的。
但是,現在加了一個妻子,三個嬰幼兒,他就能拿到五人份的錢。
文中説,
“老李沒有種地,屬於他的地不到兩畝。為照顧老李,村裏除給老李土地流轉費外,還給他一份分紅。老李一家五口也都落實了民政兜底的扶貧政策,一個月一家人領到手的錢能有1500多元,這是一家人生計唯一的依靠。”
可以這麼説,生越多,低保錢越多。而且,錢都是一家之主的老李拿着。

《金福南殺人事件始末》
從這個角度上來説,與我們想象中的“這麼窮就不要生了”不一樣,**生孩子,甚至是男性窮人賺錢的一種方式。**至於妻子和孩子是死是活,這一點,對他們來説,一點也不重要。
對了,還要補充一點:現在社會上還有很多捐贈渠道。如果一個窮人過着普通的生活,那是很難吸引到捐款的。只有多生孩子,家庭地特別慘,老婆和孩子特別慘(他們自己並不慘),才能有人願意捐款。所以説,這也是極度貧困的男性窮人多生孩子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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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老李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是不是真是隻是窮,只是一個受“必須結婚生子”的傳統影響的“老實人”,他的本質還是好的那種?
未必。村裏給了老李土地流轉費外,還給他一份分紅,一個月一家人領到手的錢能有1500多元。**然而,老李還會賭錢,打麻將,**有個四川老闆善心給了老李1100元,他賭錢輸了,四川老闆就不願再給錢了。
“老李沒錢了就跑到村裏來,跟村裏要錢,還揚言不給錢就把孩子丟在村裏,真的把小女兒(當時可能只有兩三個月)丟在村裏,頭也不回地回了家,那麼小的孩子説丟就丟了。村幹部們都慌了神,只得跑到街上買了兩罐奶粉,把孩子抱還給老李,老李才不再鬧。”
“村裏私下給所有村民都打了招呼,嚴禁村裏人跟老李賭錢,也請了村裏有威望的老人幫着勸勸老李,讓他不再賭錢,要顧着家裏等着吃飯的幾口人……”
再回過頭去談上面説的那個先後鎖過8位智障女為妻的流浪漢。大家曾捐款給他那剛出生的可憐的嬰兒治病,但流浪漢把這些捐款都拿走了,走進了麻將館打牌,下館子吃飯,去賓館開房。
“當這些愛心人士找朱得時理論的時候,遭來的卻是破口大罵。有人為了孩子着想,提出給朱得時1萬元錢補償收留這個孩子,被朱得時斷然拒絕,他的理由是‘這孩子每個月乞討就能給我創收一萬多元錢’。”(見中國廣播網,2014年7月4日)

朱得時和孩子
除了錢之外,你猜,像老李這樣的人,會對他的智障“妻子”和孩子們好嗎?
妻子懷孕後,老李沒帶妻子到醫院做過產檢,沒做過護理和調養。
生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妻子自己把孩子生下來,臍帶就那麼吊着,牀上全是血,孩子就在血泊中。虧得侄兒媳婦救了母女二人的命,還打電話給醫生,否則妻子就死了。
生第二個孩子,在醫院裏出生的,報銷了90%以上的醫藥費。
“生第三個孩子,老李將妻子送進縣醫院後偷偷就溜回了家,也不去醫院。醫院的醫生只能兼顧着照顧。孩子生下後,妻子在醫院住了半個月,醫生們無奈只能報警,最後民警通知村裏,村裏幫着接回了家。”
此外,房裏房外髒得不行,發出刺鼻的臭味。

《盲山》
要注意,作者,只採訪了老李,以及村長等男人。老李還是從只利於自己的角度來談的。假如他的妻子有意識、能説話的話,你覺得老李僅僅只是他自己形容的那樣,僅僅是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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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很不滿意的就是,每次一談到農村,總會有一句:農村人結婚難;每次一談農村貧困人口,就説要解決農村的“光棍問題”。
**他們眼中,從來沒有把女性當作人;**尤其是在窮人、在農村窮人的語境當中,女人從來就不算是人,而是待分配的資源。他們只想着男窮人缺乏了“女人”這種資源,怎麼樣把這種女人作為“商品”、而且是最廉價的商品,儘量讓男人買得起、消費得起。
農村人結婚一點都不難,哪怕是殘疾或智力缺陷也多的是有人上門提親,只要你是女的農村人。農村“光棍”問題也一點也不難,你早上想結婚,下午門檻就被媒婆擠爆了,只要你是女的。——如果你的話語體系裏,把女的當作人的話,你會發現,現實是多麼荒唐。
**雖然整個中國都重男輕女,但經濟條件正常的地方是待遇的高低;而極端貧困地區,則是能否有最基本的生存權、最基本的人權的問題。**所以,為什麼近十年來,中國的自殺率由全世界最高(農村女性自殺率是平均水平的兩三倍),斷崖至下跌,猛然跌至世界平均水平,就是因為,現在越來越多的女性可以去城市打工了,她們哪怕過得也不那麼好,但至少在人身安全上面,好了很多。

《金福南殺人事件始末》
我在大V@北京大土豆 的微博裏看到一篇文章(貌似他也是轉的),裏面談到一個問題:
“跟我一起長大的村裏有八九個男孩,女孩有四五個的樣子,我們一起的關係都非常好,現在也都到了適婚年齡,女孩想嫁人確實特別容易,而男孩家裏則天天到處找人幫忙介紹,發愁得不行。就我的角度來説,他們都不是特別差的人,甚至有的可以稱得上優秀,而除了我們村,附近的男孩基本上也都是這種情況。”
但這位女作者説,她堅決不相親,如果還在農村,寧願一輩子不結婚。
為什麼?
因為農村裏,
“從小男孩們都是家裏的寶貝,最好的吃穿,最好的呵護,家裏再窮仍然享受家裏的頂級配置。而像我一樣的女孩,大多童年都是被區別對待,不能犯一點錯,還要學會照顧弟弟。”
最後的結果是,男孩們幾乎沒有願意離開農村的,總是懷念農村的美好。女孩們沒有願意留在農村的,更不必談嫁人了,她們想的是,終於可以不回家了。

《盲山》
實際上,哪怕是有點富裕的農村,**如果在家裏男性的待遇越好,男女之間的落差越大,就意味着這個地方越重男輕女,女性就越不可能留在農村,**那麼,這裏的男人們,自己再有錢,出再多彩禮,也不會有女人留得下來。
然而,就是這樣的現實之下,極度貧困的男性窮人們,反倒豁出去了,變成了另一種邏輯:老李們,他們有了比自己小30歲的媳婦,一個接一個地生,通過孩子和老婆來賺取低保,騙取捐助,反正媳婦、孩子死了也不心疼:她們本來就是他用來威脅社會的人質和肉票。
法律也不會管。
這只是基層的滄海一粟。